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蛟河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街63号,邮编:132500,电话:67260108)。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6年,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机构到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托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相关业务责任科室配备1名联络员,相对固定地负责信息日常工作事务,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内容和任务明确,保证正常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和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科室年度考核范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相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激励机制。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从公文制作阶段进行规范,将公开工作与公文形成的主办人员与主管领导审查签批统筹考虑,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三)拓展渠道,操作到位。根据县政府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和公开了2016年度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职责,加快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做好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加强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对业务科室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件的业务指导。根据部署,做好《条例》实施7周年系列活动,保质保量地制作了我局办文流程规范化视频教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等方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重点公开内容 1、个体工商户审批项目;2、个体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3、企业广告经营资格审批流程;4、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5、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批项目;6、企业法人审批项目;6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8、对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审批项目;9、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10、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整合、机构设置。
三、回应解读情况
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保障推进政务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监管市场和行政执法的重要机关,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我局以红盾网站、省市综合办公网站为主要平台,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大厅项目和内容,以各项工商业务公示为主要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以基层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完善窗口硬件建设,配置电脑及传真机。在咨询窗口处放置办事须知及登记服务指南,在大厅门口设公告版、触摸屏,将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登记条件和程序、等公开内容录入其中,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能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案件。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及历年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以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健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尽快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到位。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对市场监管部门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更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发挥红盾信息网、局外网、政务宣传栏、广播电视媒体、微博、微信等载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5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5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0 |
单位负责人:王庆江 审核人:李玉华 填报人:李维
联系电话:67260108 填报日期: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