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民族宗教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蛟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丛佩森任组长,副局长尹春生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人秘科负责,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真正把推行政务公开看做是提高政府施政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证,是强化权力监督、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办理质量,规范办理程序,积极参加了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填报系统》,我们积极协调各科室汇总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在网上及时公布。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规划也都做到透明公开。对机关网站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将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及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务信息编入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明确要求,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主要是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工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