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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fgw_29910/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蛟河市蛟河大街32-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898,邮箱:jhwtj2008@126.com。

  一、总体情况

  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蛟河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吉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林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和《关于印发〈蛟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全力配合市政府办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全面梳理维护。

  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涉及我局的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务员招考录用等内容逐条完善,并达到标准。

  2.完善公开文件内容格式。积极配合吉林省、吉林市对于网站的维护工作,按时按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履职依据板块进行格式更改以及内容完善。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查看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接受依申请文件,并及时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定期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网站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更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和舆情回应。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论》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普及不够全面,存在信息公开协同力不足和公开渠道单一的问题。主要改进情况如下: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加强组织协调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