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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区特编制了《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蛟河市红星路16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70022。

一、总体情况

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现将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局办负责人为成员,积极进行信息上报、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有力地保证了信息上报、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三是通过蛟河发布微信群,及时发布,我们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政府网站

报刊、政府公报

微博、微信等方式

合计

11

0

5

16

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合计

0

1

1

截止201912月31日,全区累计发布信息16余条,我区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条。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从事信息公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较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加强政府信息档案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