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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区编制了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qtdw/hdw/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8-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70022.

 一、总体情况

 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2020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9条,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现将我区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区按照“管委会主任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主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我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通过学习,全区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我区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府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实效。

(三)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120

蛟河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