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镇编制了庆岭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庆岭镇人民政府网( http://125.32.42.176/zwdtSjgl/Directory/searchTypeDir.jsp?department_id=AA3B371&department_name=蛟河市庆岭镇政府&department_Type=1 )和庆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125.32.42.176/zwdtSjgl/Directory/searchTypeDir.jsp?department_id=AA3B371&department_name=蛟河市庆岭镇政府&department_Type=1 )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庆岭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地址:蛟河市庆岭镇新开河村,邮编:132524,电话:0432-67581304,邮箱:jhsqlzzfb@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庆岭镇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张峰瑞任组长,副镇长孙德富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各站(办)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政府办公室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在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机关干部和各站(办)所长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全体干部认识到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要进一步突出。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5年,我镇公开信息总数为51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5年公开的51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8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5.7%;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9.8%;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1.8%;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9.8%;其他类信息分别为27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53%。
2015年公开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1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1.6%。
(三)公开的形式。2015年,我镇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1.3%。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5年,我镇公开的文件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限制前发布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末,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我镇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未收取与信息公开事物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1、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政府社会管理,各大网站收集信息水平提高的重大进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特别“危及社会稳定”会否成为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值得观察。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现在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因此,此类信息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
2、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
3、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
4、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今后我们将请专业人员,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庆岭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附件1
庆岭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