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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庆岭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2020年12月31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镇编制了蛟河市庆岭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qtdw/mzj/ndbg/202101/t20210129_928335.ht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庆岭镇人民政府,地址:蛟河市庆岭镇新开河村,邮编:132524,电话:0432-67581304,邮箱:jhsqlz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庆岭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镇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布了包括计生奖特扶对象、民政优抚对象等信息,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组成的庆岭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和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明确各板块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完善政府信息报送、信息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公开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要点部署落实情况。庆岭镇政府根据公开要求,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书面成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0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镇认真部署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不充足。

  下一步,我镇将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制作宣传条幅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充足人员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镇2020年度无存在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