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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新农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街编制了蛟河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qtdw/yaj/ndbg/202101/t20210121_926290.ht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新农街道办事处,地址:蛟河市新农街巴虎村,邮编:132500,电话:0432-67111312

 一、总体情况 

  

  结合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措施和成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我街结合新《条例》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大力落实。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20年我街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公开目录内容31篇。 

  (三)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街依《条例》提供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20201231日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2020年我街对所有接收文件进行登记。对发出文件配备发文审批单进行政务公开审批。 

  (五)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 

   2020年,我街积极参与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在辖区各村部设置政务信息揭示板。 

  (六)监督保障 

  我街政务公开工作受政务服务局考核、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并对违反《条例》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制度。 

  (七)宣传、培训方面 

  1.宣传 

  2020年我街进行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次,悬挂政务公开条,在政务大厅运用LED屏进行政务公开条例宣传,在街道办事处设置政务公开揭示板1块。 

  2.培训 

  2020年我街共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一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并在日常工作中对政务工作工作做出来指导和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27

  1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对政务公开的一些政策了解不够深入,还存在一些需要公开的,未共开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我街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培训,加强日常工作中的指导与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街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