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jiaohe.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8,邮箱:zfbxxzx908@163.net。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初,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中,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及考评标准,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权重。不断强化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能,有效推动了制度建设、网上公开、年报编制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公开行为。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蛟河市政府办公室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机制,以程序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确定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时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按照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确定文件信息的公开属性,确保了文件信息的有效公开和信息安全。按照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向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政府信息,尤其是文件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功能作用的发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社会监督评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吸纳民意,满足群众需求。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探索查阅点信息报送新机制。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遵循《蛟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9年,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总数为23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例,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例。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被申请行政复议1例,维持办公室作出的公开答复1例。
五、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9年,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机构设置、人员保障、培训会议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效、及时,设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
2020年,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围绕主题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