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市编制了蛟河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jiaohe.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政务服务局,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025,邮箱:rhj6725028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蛟河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组织新《条例》宣传1次。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更新完善全市政务公开组织机构,重新调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为蛟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加强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聚焦平台建设,着力优化服务,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二)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全市进一步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各部门将“五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从源头上规范公文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全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42条,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都做到了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使群众满意。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群众普遍关注领域、财政信息、基层政务公开。
(三)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公开工作保障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网站监督管理。全市48个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咨询电话进行了更新维护,各部门分别建立起文件主题分类和体裁分类,完成专栏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了公开信息查询效率。组织对年度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抽查,抽查比例100%,督促部门开展日常自查自检,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切实发挥考核促工作的良性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指导。全年举办市级政务公开操作培训和新《条例》解读1次,各部门内部培训5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2条,通过报刊、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含揭示板等传统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46条,合计7742条信息。
说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部门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部门统计数量。
(二)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6件,新公开数量6件,对外公开总数量213件。
(四)年度行政处罚决定数量7641件,行政强制457件。
(五)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82项。
(六)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80项,采购总金额16347.12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2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9 |
10 |
784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9 |
117 |
23933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78 |
79 |
7641 |
行政强制 |
83 |
3 |
45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2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0 |
16347.12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其中自然人2人,商业企业1人。处理结果:予以公开1件,其中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均做到了及时作答或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指导,未收取任何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使申请人满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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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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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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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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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1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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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公开信息质量不高,疏于管理;三是公开工作基础不牢,机构改革后,一些单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尚需加强。
2020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通过定期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强化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三是全面推进“五公开”落实,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0个,专职从事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60人。全市组织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各部门内部培训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