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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360号),我市编制了蛟河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szf/bgsxxgk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8,邮箱:zfbxxzx9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蛟河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从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考核,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结算、其他等。同时,对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信息公开属性,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的负责人员,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对信息明确的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对信息是否应该公开等进行综合评估,严格按照规定出具答复书,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论》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9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1.38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2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2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2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6

0

0

0

1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本部门自查不全面、不到位。

2.强化监管,定期对各部门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培训工作,针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