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4MB150549XP/2023-09695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标 题: | 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4MB150549XP/2023-09695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标 题: | 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项目支出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5号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吉林市、磐石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业、文物、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监管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
(四)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节目生产、传输、监测工作,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开展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
(五) 负责全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六)指导、扶助所辖区域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开展好“文化下乡”活动。
(七)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负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八)研究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拟订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实施。
(九)按照行业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监督全市A级景点、星级旅游宾馆、乡村星级旅游农家乐、旅行社(分社、门市部)、旅游车队等相关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督促指导歌舞娱乐、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公共体育馆安全运行工作。
(十)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负责全市体育工作体制改革、研究拟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对全市群众体育活动进行指导,抓好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文物行业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文化科、广播电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科、体育科。
纳入磐石市文化广播电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磐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2.磐石市文化馆
3.磐石市图书馆
4.磐石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5.磐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磐石市文物管理所
7、磐石市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499.3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33.78万元增加1365.5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项目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资金。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49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99.32万元,占10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9.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49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1.27万元,占57%;项目支出 638.06万元,占4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99.32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9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27万元,占57%;项目支出638.06万元,占4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28.01万元,占96%;公用经费33.25万元,占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1262.12 万元,占84%,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41.91万元,占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25.6万元,占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等相关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 69.69万元,占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相关支出。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6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0.1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0.12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16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
(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3年确定 9个部门本级预算项目,涉及金额 638.06万元,项目内容为:1.2023年乡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项目,主要目标为18个乡镇(街)文化站配套免费开放资金,用于开展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2.2023年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主要目标经费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工作运转支出;3.2023年老年体协工作经费,主要目标资金用于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展活动工作经费;4.2023年文化体育活动经费,主要目标资金用于开展各项体育和文化活动;5.红色旅游编制经费,主要目标资金用于红色旅游相关编制费用;6.原艺术团2023年水费、电费、取暖费,主要目标资金用于支付磐石市剧场(原艺术团)水费、电费和取暖费费用。同时,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为促进预算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制定的目标。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23年部门预算表套表(预算一体化系统报表查询模块中提取相应数据).
注意:请勿删减文字部分内容,表格中如果是空表也需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