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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并附有2011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11日至20111231日止,可以在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 jlctsb.gov.cn/)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上查阅。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根据吉林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日常工作和执法打假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时调整了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法规处作为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组织一次培训,各县(市)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指南》和《目录》完善情况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各单位严格按照《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法规处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首发,并在市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特别是以市质监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质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市质监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其他保障工作,以各业务科(室)信息报送支持的工作机制,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条。其中,规划、计划完成类信息25条;人员调整类信息15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8条;其它类信息7条。我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局内部刊物进行公开。此外,积极拓展报纸等其他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共接受市民咨询3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次,当面咨询接待4人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3、群众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电子触摸屏等渠道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未接到政府公开申请信息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公开工作中,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市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