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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11]1号)要求,现将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质监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011日至20101231日止。

一、概述和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11]1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领导组。局办公室作为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组织一次培训,各县(市)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指南》和《目录》完善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各单位严格按照《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法规处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首发,并在市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特别是以市质监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质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市质监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其他保障工作,以各业务科(室)信息报送支持的工作机制,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条。其中,规划、计划完成类信息3条;人员调整类信息15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电子触摸屏等渠道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