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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刚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以《条例》为基准,以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指引,编制我局标准目录,发布事项信息,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加强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有效发挥以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建立并完善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对应事项信息,并做好审核把关,全面推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中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公开的事项在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平台中均能精准查阅到对应信息。

我局已建立并完善吉林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城乡规划领域、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通过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吉林省征地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土地交易市场网站、吉林市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人事任免文件11件。围绕内容建设,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解读回应功能,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类、文件类、解读类信息共计4161条,新开设重点公开专题3个,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24条。强化政民互动留言协调督办,“互动信箱”“网民留言”共收到留言25件,已答复25件。提升解读实效,主动回应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2起,发布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28条。做好本局机构信息、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办法》,明确我局各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人次、312件,转为主动公开0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3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本着“一事一申请,一人一建档”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第一时间梳理责任处室进行任务分工,确保按时限答复依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单位属性,统一全局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及信息引用。开设“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专栏,规范发布除文件类外的其他信息;分级分类展示本局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信息等,方便群众快速搜索查询。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对本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做好依托政府网站开办下线、域名管理、健康报备、内容集中转发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全局网站集约化工作,通过实施数据迁移、功能提升、页面优化等,以统一标准规范搭建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网站,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运维保障等各环节制度机制,完成集约整合建设任务,公开、服务和互动相关数据融合初见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对本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人事考评范围。加强对本局所依托的政府网站和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约谈相关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等内容,举办全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81

3

7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71

0

0

42

0

2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6

0

0

0

0

0

19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2

0

0

0

0

0

2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大;三是平台规范还需不断推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便民利企,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组织做好本单位各级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加大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心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处罚信息,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全流程相关信息,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二是立足我局实际,结合群众的需求,主动谋划、加强指导,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培训,推动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三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修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完善日常检查指标,规范做好基础管理;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继续深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信息资源,优化页面设计,推进政策文件库、互动知识库建设,提升我局数字媒体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