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吉林市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编制了吉林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gyzcjdgl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国资委,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061,邮箱:jlsgz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能力水平,使我委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显著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完善,由国资委主任王立宽担任组长,副主任于若丹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及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和调度,同时利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不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委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畅通、及时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注重实行规范化、日常化操作,做到及时收集并公开信息,委内重大工作部署、机关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网上公开,公开的内容做到详细、具体。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并最终报委领导审核通过再予以公开,全年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信息11条。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我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原有常规栏目的进行优化,对已公开信息进行重新分类梳理,调整信息格式,保证公开信息规范性。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国资委年初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排出进度,科学设定分值,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为公开信息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政策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力进行整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开信息时效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