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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960号),我办编制了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city.gov.cn/gzbm/szjrbgs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49707,邮箱:20497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我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伟志,副组长:王传江,成员:各处处长,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王传江副主任兼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完善了我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2019年,我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一)对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我办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新条例进行解读和宣传,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191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市金融办落实《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解表,并认真组织实施。

1、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2019年,经我办起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政策性文件共2件,分别为:《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发〔20194号)和《关于创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吉市办发〔20193号),并分别从起草依据和目标任务(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但因这两个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所以其政策解读材料未予公开,但按要求已在市法制办备案。

2019年,我办收到网络舆情事件2件,政府诉求平台交流互动3件,依申请公开事件1件,均按程序,按要求办理完毕。

2、强化权力监督,突出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由我办起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政策性文件《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发〔20194号)和《关于创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吉市办发〔20193号),初稿形成后,均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同时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后印发。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并按要求及时公开。

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和排查攻势,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非法集资4.12宣传活动方案》、《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等系列工作通知,具体明确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建立了现场检查工作台账,除涉密或敏感信息不予公开外,其余信息均已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共发布信息22条。

3、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持续风险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积极开展金融风险攻坚活动,着力推动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分类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稳妥处置应对网贷机构风险,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有关信息按要求未予以公开。

为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办定期搜集整理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组织金融青年专家组对资金续需求的企业(项目)进行评估,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方式向银行推介,全年共举办对接会6次,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截至11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68.58亿元。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2.15亿元,其中: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36亿元,带动贫困户5419,贫困人口8218人;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8.79亿元,带动贫困户3055户,贫困人口3901人。有关工作信息已在省金融网、我办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开。

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我办的职责变化,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及变更,交易场所筹建审核、开业审核、变更及备案,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和变更审批、年度合规性审查权责清单,并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公开。

已完成2019年决算和2020年预算,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4、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为推进政府网站的规范化管理,我办完善了内容保障、信息协调、信息审核和发布、安全防护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进行维护管理,每季度按政府网站季度监管事项自查清单要求做好自查,及时上报自查情况,不断提升网站的建设质量。

机构改革明确了我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后,组织相关处室及时制定了权责清单,编制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了相关培训,委托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5、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机构改革后,为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志,副组长:王传江,成员:各处处长,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等。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后,市金融办迅速组织全办开展新《条例》学习,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及时完善更新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完善了公开目录的103条信息。按要求编制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公开。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市金融办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解表,明确了牵头、配合处室及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完成,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9年,结合机构改革,我办主动完善政府信息,对失效的信息进行删除,对不完整的信息进行补充。编制《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目录(2019年)》,完善信息公开指南。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1件,但当时已公开。

(五)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协调和发布机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自觉加强专栏维护,做到发布信息分类科学准确,对已发布分类不准的信息及时更新。

(六)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

2019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新条例相关要求,发布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七)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2019年全市重点领域工作分工要求,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财政预算使用、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等情况。

(八)宣传、培训方面

全年参加市级培训2次,4人,组织全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新条例学习1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通过省金融网、我办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33条,通过报刊公开政府信息21条,合计98 条信息。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处理结果:申请公开的相关内容当时我办已经公开,经与申请人沟通后,表示满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末,我办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工作人员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上还有差距,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公开方式还比较单一的问题。新的一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进一步加强各处室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工作到位;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学习理解到位。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方便快捷的作用,不断畅通公开渠道,真正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利于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