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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市外办工作实际,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fao.jlcity.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1608室,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737,邮箱:jlsfao@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由秘书处具体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具体工作;各业务处按其职能分工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同时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二)畅通公开渠道。依托市外办网站向社会公众和党政机关及时发布办事指南、最新动态、政策法规、友城建设等信息,按照“只跑一次”改革要求,完善网站“公众服务平台”,开展“双公示”工作,不仅方便群众办事,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外办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内容,要求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在本单位设置信息查询处、提供电话咨询等方式,强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8年,我办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市政府网站和我办网站,共公开信息135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2018年公开的信息中,主要通过市外办网站、市外办公示板等形式,发布外事动态、经费、政策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本年度,市外办指定专门处室、2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有相应查阅点,并按照市政务公开部门工作部署,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
  六、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按照吉市办发〔2017〕1号和吉市办函〔2018〕57号文件精神,市外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8年,市外办政务公开工作既有成绩也有不足,在明年工作中,市外办将总结成绩,弥补不足,在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继续加以探索创新。
  八、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