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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20〕13号)我办编制了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jilin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36983,邮箱324735831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建设载体平台为着力点,大力推动落实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项工作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动职能转变,努力为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良的志鉴和地情文化软环境。

    确保新《条例》以及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我办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推进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志鉴地情文化发展软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分工。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7年12月30日,我办以吉志办发〔2017〕9号文件《吉林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成立了由副主任王明辉任组长,秘书处处长唐冬梅任副组长,秘书处副处长侯庆丰和科员于洋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机构健全和工作的延续性。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秘书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及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工作程序。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构成无变化。

完善规章、健全制度,确保科学规范。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管理规定。二是认真修订更新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信息的安全保密性。同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逐级审查,最终确定”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保证平稳推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和考评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于不按程序办理,不履行公开业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情况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工作指导、开展调研、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下一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教育,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平台建设为基础,以社会关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事项为重点,以主动公开为抓手,以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为手段,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和办事服务需求,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办原有独立域名网站于2019年6月13日下线。

 

 

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