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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12-0922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2月13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12〕2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12-0922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2月13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12〕2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13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吉市政办发20122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吉林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12年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格、规范、精细、长效”为指导方针,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攻坚战为载体,以分级管理、逐级问责、细化标准、强化奖惩为手段,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城市形象新跨越。

二、主要任务

(一)城市环境建设工程

1.科学实施规划管理。完成高新北区、经开区扩区、松花湖旅游度假区、城市综合交通、轨道交通等分区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做好控规全覆盖、松花江一江两岸、金珠工业区、哈达湾现代服务业集中区、南部新城、高新北区、房地产开发和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控详规的设计及报批工作。对吉林大街、解放大路、北京路、越山路及城市东出口实施整体规划改造,更新地面铺装,完善街路设施,提升街路景观形象。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依法清理2009年以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各类园区中的工业项目等闲置土地。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闲置1年的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完成开发建设;闲置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等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制定开发利用方案,确保土地得到及时开发利用。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肃查处建筑工程违法分包、非法转包行为,手续不全严禁开工建设。对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规范施工围挡。强化施工队伍资质监管,推行建筑劳务用工持证上岗就业制度,打击非法用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严格开发企业履约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开发、违约回迁、延期安置等违规行为。规范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实行项目审批包保服务制度,确保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合规快速推进。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移植大树7000株,栽植花卉200万株,新增绿地40公顷。完成解放西路、长春西路等5项绿地新建工程及松江东路、解放大路等20项绿地改建项目。通过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市民认养树木、绿地等方式,切实提高绿化成活率。

4.提升城市亮化标准。坚持现代城市与山水城市风格并重,突出山与水的相互依托与融合,重点提升临江门大桥、江湾大桥、“清水绿带”(吉林大桥至圣母洞两岸)等景观区域和桥体的亮化水准,营造路面与水面航道亮化相互依托的滨水景观廊道。完成龙潭山山体及越山路、吉林大街、滨江路楼体亮化建设,塑造独具魅力的滨水城市夜间景观艺术精品。

5.实施建筑物装饰美化。引进节能环保新型建材,对越山路、吉林大街中南段、解放大路中段、松江路(西关宾馆至清源桥)4条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穿衣戴帽”,提高建筑物外在美观度,使建筑与周边建筑、街道、区域景观相协调,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

6.整治城市架空缆线。对松江路、吉林大街、越山路的架空缆线进行集中整治,对具备条件的架空缆线实施入地建设,对暂不具备入地条件的架空缆线进行严格规范。各权属单位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线缆技术状况良好,消除安全隐患,并要归拢整齐,确保整体美观。

7.维护改造道路桥梁。对延安路、辽北路等10条街路及城区100条巷路进行维修改造。对龙潭大桥、牛河大桥进行专项维护。对市管雨污排水干线进行全面维护,确保各类排水设施功能正常和安全运行。

8.完善垃圾场建设与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建设3处标准建筑垃圾受纳场,科学调配和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9.加快城管网络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进程,利用公安系统和校园周边已建设的2500个摄像头搭建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监控大屏幕,形成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加大城管信息化投入,配备车载电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保障执法工作。

(二)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1.生活垃圾的管理与保洁。切实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及处置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5.1前对道路边石、硬覆盖、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完成清洗维护。夏、秋两季对120条街路进行水冲洗作业。环卫作业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随产随运,无停留;日清日净,无空档,提升我市环境卫生质量。

2.加强散流体源头管理。强化对建筑工地、供热企业、散流体运输单位(车辆)的监管,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包保责任书,实行保证金制度,未密闭或密闭不严的运输车辆坚决不予市场准入。

 3.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以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为载体,动员全社会力量清除残冰积雪、卫生死角死面和越冬垃圾,并加强经常化监督管理。

 4.高标准组织冬季清雪。制定城区冰雪清除工作方案,清雪范围延伸至住宅区、巷路和胡同,实施高标准清雪作业。加大清雪机械投入,提高清雪自动化程度,创造整洁的冬季市容交通环境。

5.深化“野广告”治理。深化源头治理,对喷涂和粘贴“野广告”行为人及操控人依法严惩。加大电话停机、追呼力度,发挥专业清洗机的功效,提高清理标准。吉林大街、解放大路、越山路等20条街路彻底杜绝“野广告”。

6.优化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教育、财政部门列专项资金,对学校食堂进行提质扩容,缓解供需矛盾。宣传部门要以动漫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禁止购买占道经营食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等危害学生健康的事故。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在学校周边杜绝占道经营现象。

7.规范牌匾广告设置。本着统筹规划和依法管理的原则,以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为重点,制定并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规范审批制度,打造街路精品景观。对越山路、解放西路两侧的牌匾进行重新规划改造。提升松江路、吉林大街、解放大路、迎宾大路桥体广告设置标准,对8处桥体广告实施LED亮化。对全市范围内商家门头LED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查,不符合标准的一律拆除。对占用绿地、盲道、非机动车道的落地广告以及带有不文明内容的牌匾、广告坚决取缔。通过整治,实现户外公益广告占总广告量20%的比例要求,达到布局合理、整体协调、内容健康、版面靓丽的标准。

8.严格露天占道市场管理。取缔乐园二区日间非法占道市场。对辽东二区日市棚亭进行升级改造。压缩兴隆大街日市经营区域,将业户规范至东侧人行道有序经营。夏、秋两季对全市露天占道市场进行水冲洗保洁作业。

9.持续开展占道行为整治。采取重点部位固定岗执勤、易发路段车辆巡查、多发时段延时监管等手段,坚决取缔露天烧烤、落地灯箱、孔明灯摆卖及施放、占道加工及占用盲道行为。对在建项目施工暂设侵占绿地、盲道及非机动车道问题进行依法严处。对典型违法占道案件,由城管法庭介入,运用法律手段,威慑违法行为。对全市修车、洗车商家进行科学规划,达到区域集中、管理分级、规范到位、查处有力的标准。对全市主次街路两侧冰果车、修鞋摊、修自行车摊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制式、统一管理。

10.清理各类私搭乱建行为。对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结合城区改造,按计划逐步拆除。杜绝产生新的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案件自拆率达到80%以上,法院裁定案件自拆率达到70%以上。

11.加强道路挖掘治理。道路挖掘必须依法审批,对擅自挖掘或改变挖掘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严肃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建成区内主街路及广场道路挖掘必须采用顶管等非开挖施工技术。5月至9月份严禁任何形式的道路挖掘。通过整治,达到严格审批、文明施工、恢复及时、质量优良的工作标准。

12.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标准化管理。创国家示范小区1个,省示范、优秀小区5个,市级优秀小区达30%以上,小区配套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物业行业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夯实动态监管和奖惩机制。选取具备封闭围合条件的住宅区,由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站实施准物业管理,达到“六有”标准(卫生有人清扫、绿化有人管护、设施有人维护、房屋有人修理、秩序有人维持、停车有人管理)。

(三)交通环境创优工程

1.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解放大路、越山路等车流量较大的区域、路段及交通节点进行重新调整,优化交通组织。引进交通管理信号远程控制系统,升级城市监控卡口、电子违法抓拍系统和车辆轨迹跟踪系统,提高路面监控能力。

2.治理交通乱点。开展交通乱点整治及打造交通亮点活动。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和纠违,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及军警车辆行车秩序。对畜力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中型以上货运车辆限路限时通行。重点解决站前广场、天津街、珲春商贸街、东市商贸区、“沃尔玛”、“大润发”等城市窗口及商贸集中区域交通秩序混乱问题。把吉林大街、北京路、松江路、解放大路、越山路等主要街路打造成秩序井然、道路顺畅的示范街路。

3.规范管理残疾人三轮车。对无合法手续的坚决取缔。对具有合法手续,属残疾人代步的三轮车,加强规范管理,努力解决非法载客营运问题。严控销售渠道,提高准入门槛,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销售商店,无残联开具证明的严禁销售和落籍。      

4.规范静态交通秩序。科学设置停车场及停车泊位。整合社会停车资源,向社会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满足社会车辆停车需求。对大型商贸区运用科技手段,实行计时收费。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乱停乱放、占道修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停车泊位要秩序井然、车头朝向一致。在全市设置4处货运及专项作业车辆待租停车场地,杜绝大型车辆随意占道候活行为。

(四)管理机制创新工程

1.建立和完备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的城市管理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备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章法、推有动力的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市容管理常态化、标准化。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任务制度。市城管执法局带头开展干部定人包点活动,对全市60个市容管理难点进行包保,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在城管系统内广泛开展“走访流动商贩,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对全市流动商贩进行入户走访,帮助解决生活和就业困难,与百姓心连心。

3.坚持建管并重。对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建设项目,广泛征求市政、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建成后及时传递相关档案数据,形成建管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解决建管脱节的问题。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城市管理提升年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报纸、电台开辟专栏,在电视上开设“天天说城管”栏目。立足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典型,报道成果,助威加力。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规定。各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牵头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把各部门、各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积极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予以奖励。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28229)。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有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311031)。各责任部门和各区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四项工程,全力解决影响“发展”和“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121111130)。对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巩固成果,落实管理责任制,实施长效管理。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静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向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金顺  副市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志厚  副市长

        崔振吉  副市长

成  员: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任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李雪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春英  市政法委副书记

杨中石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于  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立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夏朝旭  市规划局局长

刘长海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夏茂军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武海峰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运殿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聂景山  市卫生局局长

    市法制办主任

张新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保忠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郝连生  市工商局局长

    船营区区长

刘长木  昌邑区区长

孙维国  龙潭区区长

马招利  丰满区区长

    高新管委会主任

郑国学  经开管委会主任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武海峰(兼),副主任:副局长刘宝明、局长助理史书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市管理提升年是2012年城市管理的中心工作,各部门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要细化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加强督导、调度、协调,确保此次活动见实效。

(二)舆论先行,打造声势。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增强市民群众爱护市容环境,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

(三)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调度城市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部门履责、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全员行动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检查,兑现奖惩。市城市管理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组织市容检查,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兑现奖惩。

 

附件:1.吉林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

2.吉林市市容管理标准

 

3.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4.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5.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6.市城管系统领导干部包保重点部位市容问题分配表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江城日报社。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2年2月13印发

                                           (共印160)


附件1

吉林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

城市环境

建设工程

1.科学实施规划管理。

2月底前

市规划局:夏朝旭、张光宇、李洪海。

市政公用局:申国春、雷志,市房产局:高树祥,市执法局:袁铁军,市公安局:洪岩,市交通局:运殿余

2-1.依法清理闲置土地。

1031

市国土资源局:刘立新、李景柱。

市建委:孙壮、徐奉春,市规划局:夏朝旭。

2-2.建设项目管理。

全 年

市建委:孙壮、徐奉春、何宝林。

市国土资源局:刘立新,市规划局:夏朝旭。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6月底前

市政公用局:夏茂军、申国春。

市执法局:刘宝明、史书砚,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4.提升城市亮化标准。

6月底前

市执法局:武海峰、关长吉。

市政公用局:申国春、权明根,市房产局:高树祥

5.实施建筑物装饰美化。

9月底前

市房产局:刘长海、商国斌。

市执法局:刘宝明、史书砚,船营区:陈强,昌邑区:刘长木,丰满区:马招利高新管委会:程岩

6.整治城市架空缆线。

6月底前

市执法局:武海峰、刘宝明、史书砚。

市规划局:夏朝旭,市建委:徐奉春、何宝林,市房产局:高树祥,市政公用:雷志,市法制办:赵凯,电业局:张树东,吉视传媒:张毅,电信:李振才,联通:于百川,移动:王成奎。

7.维护改造道路桥梁。

630

市政公用局:夏茂军、雷志。

市公安局:洪岩。

8-1.生活垃圾场建设与管理。

全 年

市政公用局:夏茂军、权明根。

市规划局:夏朝旭。

8-2.建筑垃圾受纳场建设与管理。

建设3月底前完成;

长效管理全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袁铁军。

市规划局:夏朝旭。

9.加快城管网络系统建设。

 

全 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朱广礼。

市公安局:尚涛。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

市容环境

整治工程

1.生活垃圾的管理与保洁。

全 年

市政公用局:夏茂军、权明根。

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2.加强散流体源头管理。

全 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袁铁军。

市建委:何宝林,市房产局:高树祥市政公用局:翟国冬,市公安局:洪岩。

3.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集中活动4月底前;经常化管理全年。

市卫生局:聂景山。

市政公用局:权明根,市房产局:高树祥,市执法局:刘宝明、史书砚,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4.高标准组织冬季清雪。

冬 季

市政公用局:夏茂军、权明根。

执法局:朱广礼、关长吉、刘宝明、史书砚,市公安局:洪岩,市房产局:高树祥,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5.深化野广告治理。

全 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朱广礼、王毅、刘宝明、史书砚。

市委宣传部:李雪梅,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市房产局:高树祥,市政公用局:权明根,市公安局:孙增发,电信:李振才,联通:于百川,移动:王成奎,电业局:张树东,邮政局:冯立新。

6.深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全 年

市教育局:陈雁。

市委宣传部:李雪梅,市执法局:刘宝明、史书砚,市公安局:洪岩,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徐鹤,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7.规范牌匾广告设置。

10月底前

市执法局:武海峰、袁铁军。

市工商局:郝连生,市房产局:高树祥,市规划局:夏朝旭,

市建委:孙壮。

8.严格露天占道市场管理。

全 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袁铁军。

各区政府及管委会:孙宝国、李树森、刘照宇、张玉明、房坤、戴良富,市政公用局:权明根。

9.持续开展占道行为整治。

全 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关长吉、袁铁军、王毅、刘宝明、史书砚。

市工商局:郝连生,市交通局:运殿余,市建委:何宝林,市规划局夏朝旭、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10.清理各类私搭乱建行为。

全 年

市执法局:武海峰、王毅、刘宝明、史书砚。

市房产局:高树祥,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11.加强道路挖掘治理。

全 年

市政公用局:夏茂军、雷志。

市执法局:刘宝明、史书砚,市公安局:孙增发。

12.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全 年

市房产局:刘长海、高树祥。

政法委:徐春英,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陈强、刘长木、孙维国、马招利、程岩、郑国学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

交通环境

创优工程

1.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全 年

市公安局:洪岩。

市规划局:夏朝旭。

2.治理交通乱点。

全 年

市公安局:洪岩。

市交通局:运殿余。

3.规范管理残疾人三轮车。

全 年

市公安局:洪岩。

市残联:刘宝忠,市工商局:郝连生,市交通局:运殿余。

4.规范静态交通秩序。

全 年

市公安局:洪岩。

市执法局:关长吉

管理机制

创新工程

1.建立和完备管理责任体系。

全 年

城市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海峰、刘宝明、史书砚。

各成员单位及领导。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任务制度。

全 年

 城市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海峰、朱广礼。

3.坚持建管并重。

全 年

市建委:孙壮、徐奉春、何宝林。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全 年

市委宣传部:李雪梅 。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规定。

全 年

城市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海峰、刘宝明、史书砚。

 

 

 

 


附件2

吉林市市容管理标准

 

一、市容管理综合标准

街路管理达到“十无”标准,即:无炭类烧烤、无落地灯箱、无私搭乱建、无乱挂乱画、无乱摆乱堆、无非法商贩、无非法占道、无市场探头、无残土垃圾、无违章挖掘。

全市主要街路达到平面平整有序清洁、立面整洁美观协调、空间通透清新亮丽、管理规范长效统一的目标。

二、市容管理专项标准

(一)户外牌匾

一般街路牌匾要达到上下一条线、里外一个面、版面无污损、安全又规范的标准。景观街路在以上标准基础上,要达到材质优化、版面美化、设计规范、整齐划一的标准。

(二)户外广告

达到“五要”标准,即:布局要合理、整体要协调、内容要健康、版面要靓丽、野广告清除要彻底。

(三)建筑垃圾

达到“三无三要”标准,即:小区无堆积、工地无外溢、外运无散落,产生要审批、受纳要定点、运输要密闭。

(四)校园周边环境

杜绝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室外扬声、使用煤气罐现场加工制作及群众投诉等问题,彻底根治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五)露天烧烤

露天炭类烧烤市区内彻底取缔;其他烧烤行为一律进入室内经营。

(六)露天市场

达到按时出市撤市、基础设施完备、无探头经营、按标准收费、垃圾即产即清、摊位摆放有序、道路整洁畅通的管理标准。

(七)占道行为

取缔落地灯箱、占道加工及占用盲道行为。全市修车、洗车商家达到区域集中、管理分级、规范到位、查处有力的标准。全市主次街路两侧冰果车、修鞋摊、修自行车摊达到统一规划、统一制式、统一管理的标准。

(八)工地围挡

1.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第一等级街路采用大型广告围档,外观整洁美观,高度不低于5米并实施美化亮化;其他街路可采用统一定型的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外观保持整洁。

2.破路施工围挡标准:采用市政相关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标准围挡,遮挡严密,外观整洁,施工完毕及时撤除。

3.门脸装修围挡标准:采用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监制的标准围挡,遮挡严密,外观整洁,施工完毕及时撤除。

(九)违法建筑

达到“四时一杜绝”标准。“四时”即及时发现、即时查处、限时拆除、定时验收;“一杜绝”即杜绝新建违法建筑。

(十)停车管理

科学规划,合理布划停车泊位并予以管理,机动车须在指定停车泊位内停放并保持车头朝向一致;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停车场有专人负责,按标准收费,规范管理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十一)道路挖掘

达到“四无两有”标准。“四无”即无私自挖掘、无延期恢复路面、无违规挖掘、无监管不到位;“两有”即有标准围挡、有施工公示牌。

三、市容管理时效标准

(一)市直管街路

违章行为应在工作日两个小时内发现。一般占道等轻微违章行为发现后立即清理;乱贴乱画9时前清理完毕;建筑垃圾当日内清理完毕;工地围挡、道路挖掘、牌匾广告、房屋搭建等需核对手续的四个小时内核对完毕,对未经审批的当日内下达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律程序。

(二)其他街路

违章行为应在工作日当日内发现。一般占道、乱贴乱画等轻微违章行为发现后立即清理;较大体量的建筑垃圾两日内清理完毕;工地围挡、道路挖掘、牌匾广告、房屋搭建等需核对手续的当日内核对完毕,对未经审批的当日内下达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律程序。

以上为原则性标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对市政府组织的市容“三检”中提出的问题,按照其专报规定的时限办结。

 

 

 

 

 

 

 

 

 

 

 

 

 

 

 

 

 

 

附件3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一、主次街路、胡同巷道、居民小区清扫保洁标准和要求

(一)标准

1.一至四级街路按要求做到“八净”,即:路面净、路牙子净、人行道净、污水井口净、墙根净、树根净、电柱根净、积冰雪净。

2.主街路路面及人行道、居民区道路及硬覆盖部分清扫作业标准为:不打花扫帚,无浮土,路见本色。

3.冬季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4.街路和居民区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塑料等杂物。

5.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摆放整齐,设置点周围2-3内应整洁,无撒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6.夏季对全市重要街路进行水冲洗作业,彻底清除路面浮土,提升我市环境卫生质量。

(二)要求

1.主街路、居民区道路和硬覆盖部分作业必须使用捆扎工具(新扫帚及雨、雪天除外)。

2.清扫后的垃圾、残土不得倒入绿地、雨水井内,不得在街路和居民住宅区、垃圾收集容器、保洁车内焚烧落叶、垃圾等废弃物。

3.清运积雪完毕后的街路要在3日内清除路面积冰(供热和上下水跑水除外)。

4.居民区无建筑垃圾堆(建筑工地遗留的大堆残土和拆迁工地遗留的残土除外),正在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挂牌标明立牌时间和清理完毕时间。

5.责任单位对各级领导到访期间的重点路线要及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未按要求进行巡查和未及时整改问题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一)标准

1.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压缩车及垃圾运输车车体整洁、标识清楚、车外无污物、无夹带垃圾和垃圾飘撒。

2.垃圾中转站有专人管理,室内外整洁、无积尘、蛛网,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积存污水,蚊蝇密度控制在标准以内。

3.公厕粪便清掏、清运及时,公厕3米内及公厕顶盖无垃圾、杂物;厕内无积灰、污迹、蛛网、积尿、积冰和乱涂乱画现象。

(二)要求

1.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按规定复位),车走地净。

2.垃圾压缩车及垃圾运输车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中转站。

3.中转站要设专人管理,制度健全,记录详实,物品摆放有序。

4.垃圾中转站室内外整洁,无积尘、蛛网,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积留污水,苍蝇密度不超标,无乱贴乱画,转运站周围3米内无乱堆乱放。

5.公厕设有安全责任人,粪便清掏、清运要及时,3米内及公厕顶盖无垃圾、杂物;厕内无积灰、污迹、蛛网、积尿、积冰、乱涂乱现象。

 

 

 

 

 

 

 

 

 

附件4

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叉;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型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繁茂,整齐一致,整形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二、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三、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210天。

四、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附件5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一、道路(广场)设施维护管理

(一)标准化原则

1.道路设施维护,要严格执行市政道路、广场、桥梁养护标准,确保道路维护施工质量。

2.市、区两级市政设施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测和普查,编制养护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二)分级维护管理原则

根据道路设施性质的不同,城区道路设施分为三级维护管理。市政公用局负责维护管理重要主街路、主要街、次街路、重点胡同和广场以及相应的排水设施;各城区建设局负责维护管理辖区内巷路、社区路及相应的排水设施;高新区、经开区负责维护管理辖区内次街路、巷路、社区路及相应的排水设施;封闭式小区内市政设施由小区物业单位管理。

(三)便民原则

城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采用科学、文明的施工方法,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施工,或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和公示板,避免施工扰民。

)维护管理内容及标准

1.道路大修改造工程。2012道路大修改造工程项目,对延安路、遵义东路、恒山东路等10条主次街路,对各城区的繁荣胡同、文庙胡同、新山胡同、宝林胡同等100条胡同和巷路进行大修和改造。主要进行道路调坡整拱、铣刨罩面、局部调整结构、调整边石和排水检查井、疏通排水管线等,全部工程在630日前完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2.道路维护工程。道路维护工程分两个阶段,即春秋两季道路设施全面维护阶段和长效维护阶段。春秋两季道路设施全面维护阶段,时间为41-5月20、9月20-10月10,对道路(广场)、桥梁等市政设施全面维护。主要内容为道路灌缝、补坑、翻浆处理、涌包、波浪、深陷、松散,边石松动、移位、变形等;桥梁路面、栏杆、墩柱(台)、标识等各种病害进行修复处理。达到路面、桥面平整、直顺、无颠跛、跳车等。确保道路(广场)、桥梁等设施完好率在90%以上。保证行人车辆顺利通行。长效维护阶段,时间为521-9月20。对道路(广场)、桥梁等市政设施进行长效维护和管理。各级市政设施管理人员,坚持全天候对市政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进行维护处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3.道路挖掘审批及恢复。一是依照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复原费标准的通知、吉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吉林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进行道路挖掘审批,认真履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道路挖掘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挖掘规范、回填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挖掘工作。二是按照维修养护规范标准要求,认真做好道路挖掘恢复工作。组织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按照重要主街路、主要街路挖掘修复工作,自挖掘工程竣工验收后3上内完成恢复任务;次街路、胡同、巷路及开放式住宅区内道路、硬覆盖挖掘修复工作,自挖掘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完成恢复任务。三是组织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对已批准的道路挖掘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违规挖掘道路,私自改变挖掘位置、长度、时间等行为。同时对已竣工的道路挖掘项目,要按照道路维修养护管理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恢复路面,不留死角,确保当年挖掘当年恢复完毕。

二、桥梁设施维护管理

依照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对所辖桥梁进行监管、检测和维护。

(一)组织对城区内所辖桥梁进行全面普查,并编制出2012年桥梁检测、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2年主要完成滨北桥、永安桥、铁合金小桥、独立路1#桥、龙化桥等10座中小桥梁的检测工作。

(三)组织对龙潭大桥、牛河桥等桥梁的维修工作,确保上述桥梁达到设计标准,保证安全通行。

(四)认真组织对其它大中小桥及涵洞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

三、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一)雨污排水设施维护。全年对市管雨污排水干线进行全面维护,主要包括雨水管线疏通370公里,雨水检查井7229座、雨水井14663座,污水管线226公里,污水检查井5166座,确保各类排水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二)沉砂池淤疏通16座,保证使用功能正常。

(三)加强各类排水设施的管理,坚持全天候巡视,及时处置各类排水设施发生的应急情况,确保排水设施安全稳妥运行。           

 

 

 

 

 

 

 

 

 

 

 

 


附件6


市城管系统领导干部包保重点部位市容问题分配表

 

船营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刘宝明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1.    牛马行小广场周边

 

占道摆卖、堆放

船营区执法局

刘宝明

 

2.    解放中路大润发三店周边

 

流动商贩

市直一大队

刘宝明

 

3.昆明街(光华路至桃源路)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墙体广告

船营区执法局

姜洪涛

 

3.    昆明街(观音古刹附近)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船营区执法局

张玉

 

5.南昌路(南京街---吉林大街)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墙体广告

船营区执法局

高光宇

 

6.黄旗路一中门前

 

流动商贩

船营区执法局

孙明刚

 

7.太平街(越山路—北山公园东门)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船营区执法局

宋 伟

 

8.菜园街(越山路---北极街)

 

占道摆卖、露天烧烤

船营区执法局

张泽生

 

9.光明胡同

宏伟货运、福滨快运占道堆放

船营区执法局

张洪力

 

10.吉林五中校门周边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船营区执法局

  

 

11.南京街与解放中路交叉口(附属医院附近)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违建

市直一大队

朱春翔

 

 

12.长春路盛业百货商场门前

流动商贩、流动棚亭

市直一大队

王淑云

 

 

13.长春路广场周边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市直一大队

  

 

 

14.毓文中学周边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市直一大队

王彦宝

 

 

15.大东门凇露天桥内及出入口

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市直一大队

  

 

 

16.解放中路世纪东方英语学校门前

流动商贩

市直一大队

  

 

 

17.大东门广场周边(解放路以北)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市直三大队

刘万波

 

18.迎宾大路(高速出入口及沙河子广场周.

流动商贩

市直三大队

王晓刚

 

 

19.致和立交桥下

流动商贩

市直三大队

王圣博

 

20.桃源路北宁里市场对面(桃源广场—绣.街)

流动商贩、散工市场

市直三大队

  

 

 

21.珲春街早夜市两端

探头经营

市场办

关向阳

 

 

22.和平路

工地管理、路面污染

渣土办

李 冬

 

23.北京路与公安街交叉口(市一实验周边)

道路交通堵塞,占道摆卖。

市直属一大队

  

 

昌邑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袁铁军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1.新兴街

占道摆卖、乱贴乱画

昌邑区执法局

袁铁军

 

2.嘉园北路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昌邑区执法局

  

 

3.江华街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昌邑区执法局

  

 

4.运河路两侧

占道堆放、乱贴乱画、流动商贩。

昌邑区执法局

杜秉强

 

5.四川街水果批发市场附近

水果箱回收点占道堆放严重

市直二大队

陈英军

 

6.辽北路(解放北路至松江路)

流动商贩

市直二大队

张晓强

 

7.解放北路大润发二店门前

流动商贩

市直二大队

  

 

8.吉林大街十一中日杂门前

流动商贩

市直二大队

  

 

9.天津街与青年路交叉口周边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露天烧烤、乱贴乱画

市直四大队

  

 

10.龙江街二道江市场

探头经营、占道摆卖、露天烧烤、流动商贩

市场办

  

 

11.新发街

占道摆卖、乱贴乱画、卫生差

市场办

韦吉辉

 

12.珲春街中街、北街

工地管理、路面污染

渣土办

魏远贵

 

13.雾凇路(越山路至雾凇立交桥

工地管理、路面污染

渣土办

王建栋

 

 

东市、站前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朱广礼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1.重庆街大润发门前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

东市执法分局

朱广礼

 

2.建设街

各类广告板和占道摆卖

东市执法分局

田晓光

 

3.贵阳街(武昌路至保定路)

占道摆卖

东市执法分局

孙智强

 

4.中康路国美店周边

流动商贩

站前大队

麻验梁

 

5.重庆街(天津街至九台街)

流动商贩

站前大队

许志奎

 

6.中康路(中兴街至新兴街)

流动商贩

站前大队

戴宏伟

 

 

龙潭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武海峰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备 注

1.承德街

占道摆卖、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龙潭区执法局

武海峰

 

2.武汉路

占道摆卖、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龙潭区执法局

桑晓明

 

3.营口路西红市市场附近

流动商贩

龙潭区执法局

吴雪瑞

 

4.遵义东路江北百货大楼周边

流动商贩

龙潭区执法局

李显峰

 

 

丰满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王毅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1.兴隆大街日市

占用机动车道经营

丰满区执法局

王毅

 

2.平山路

道摆卖、流动商贩、乱贴乱画、建筑垃圾

丰满区执法局

张传宝

 

3.恒山东路(47师团职公寓)

占道修、洗车

丰满区执法局

  

 

4.林苑路(烽火街至泰山北路)

流动商贩

丰满区执法局

周生友

 

5.中环南路

商家门前堆放、乱贴乱画

丰满区

李海涛

 

6.吉林大街江山批发市场门前

流动商贩

市直四大队

王雪松

 

 

 

高新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王毅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备 注

1.园艺路

占道摆卖、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高新执法分局

王  毅

 

2.万山路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乱贴乱画

高新执法分局

刘志宇

 

3.烽火街

流动商贩、占道摆卖、乱贴乱画

高新执法分局

王成群

 

4.吉林大街二十九中门前周边

流动商贩

市直四大队

于云飞

 

 

经开区域                                                       区域包保领导:史书砚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包保责任人

备 注

1.翰林路(农科院周边)

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经开执法局

史书砚

 

2.哈达公路

路面污染、路边堆放

经开执法局

张云桥

 

3.经开大街绿荫小区

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经开执法局

李志斌

 

4.双吉盛业百货商场周边

占道摆卖、流动商贩、乱贴乱画

经开执法局

崔作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