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0-1200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函〔2020〕13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0-1200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函〔2020〕13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吉市政函〔2020131

 

 

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林市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林市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远程评标。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含)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合同估算价格在500万(含)以下的工程项目(具体类别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执行),可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国家规定限额以下依法可以不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单位决定公开招标的,应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一律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五、涉及公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遵从其相关规定。

六、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吉林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07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吉林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

 

编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

A、工程类

A01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A0101

房屋建筑(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其相关装修、拆除、修缮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6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20189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相关规定执行

A0102

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公共停车场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河道泵站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城市道路照明、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资金)国家融资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必须进行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A0103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A0104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A0105

园林、绿化、人防、拆除等其他工程

 

 

A02

 

 

 

 

 

 

A02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A0201

勘察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执行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执行

A0202

设计

A0203

施工监理

A0204

独立桥梁

A0205

独立隧道

A0206

普通公路项目等其他交通运输工程

A0207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采购

A0208

公路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服务采购

A03

水利工程

A0301

水库工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执行

A0302

水利电站工程

A0303

引(供)水工程

A0304

防洪(排水)工程

A0305

河道疏浚工程

A0306

水土保持工程

A0307

水生态治理工程

A0308

其他水利工程

A0309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采购

A04

林业工程

A0401

湿地保护工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执行

A0402

森林防火工程

A0403

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A0404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A0405

其他林业工程

A0406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采购

A05

其他工程

A0501

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采购

 

B、政府采购类

B01

政府采购

B0101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执行

C、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

C01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C0101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传统基础设施类项目

 

C010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公共服务领域类项目

D、自然资源类

D01

自然资源类

D0101

市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

交易环节

D0102

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内的矿业权出让交易

D0103

省自然资源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的矿业权出让交易

E、产权交易类

E0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

E0101

市及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

 

E0102

市及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

E02

国有资产交易

E0201

市属国有企业产权转让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执行

E0202

市属国有企业增资

E0203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

E03

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处置

E0301

市及各区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处置

鲜活商品除外

E04

公车车辆处置

E0401

市及各区公车车辆处置

 

E05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E0501

市及各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E06

各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E0601

未承保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交易

 

E0602

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林权交易

 

 

 

 

 

 

 

 

 

 

 

 

 

 

E07

 

 

 

 

 

 

 

 

 

 

 

 

 

 

 

 

 

 

 

 

 

 

 

 

E07

 

 

 

 

 

 

 

 

 

 

 

 

社会公共权益出让交易

 

 

 

 

 

 

 

 

 

 

 

 

 

 

 

 

 

 

 

 

 

 

 

社会公共权益出让交易

E0701

城市道路经营权交易

 

E0702

城市供水经营权出让

E0703

管道供气经营权出让

E0704

集中供热经营权出让

E0705

城市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经营权

E0706

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经营权

E0707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配置

E0708

污水处理权交易

E0709

城市垃圾处理经营权出让

E0710

露天市场经营管理权

根据城乡规划,利用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公共场地等公共区域设置露天市场,按照有偿使用公共资源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确定露天市场经营权

E0711

户外广告经营权

城市路桥、公共场地、公园绿地、机场、码头、房屋等建筑物或空间户外广告位出租;依附市政设施、交通工具各种形式户外广告位出租;其他各类公共场所、市政设施户外广告位出租等有偿交易

E0712

公共场地及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承包经营权

公共场地商业化运作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经营权有偿转让;其他公共场地及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等有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