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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200795219742W/2020-16292 |
分 类: | 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长吉图开发开放)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政办函〔2020〕56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95219742W/2020-16292 | 分 类: | 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长吉图开发开放)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政办函〔2020〕56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8日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吉县、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北大湖开发区、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吉林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18号),为确保试验任务扎实落地,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定位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率先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吉林市片区打造成为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样板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和全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
未来五年,围绕建立城乡人才、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
(三)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制度;
(四)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五)建立以中新食品区为核心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优先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
三、试验任务
围绕国家赋予的5项试验任务,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布局,全面推进试验任务落实到位,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一)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围绕长吉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结合国家试验任务和区域发展基础,重点打造“两区、两带、五园、十镇”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其中,“两区”即中新食品区、高新北区,将中新食品区建设成为享誉国际的现代化田园生态城市,积极开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将高新北区建设成为“宜工、宜商、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围绕汽车和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7个高端产业,推动与长春新区协同错位发展。“两带”即沿长吉北线建设“长吉北部现代经济产业带”,促进新材料、精细化工、临空产业、旅游产业、医养产业、温泉经济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打造具备20万人口承载能力的长吉北线健康养生城镇群;沿长吉南线建设“长吉中部绿色休闲与现代农业产业带”,以中新食品区为核心区,向东辐射一拉溪卓远温泉小镇、搜登站温泉小镇,向西辐射万昌生态农业小镇,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健康食品加工、温泉旅游等产业,打造具备30万人口承载能力的长吉南线生态旅游城镇群。“五园”即昌邑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永吉万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丰满省级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左家北药健康产业园、温德河农业生态谷,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镇”即3个省级示范城镇和7个省级特色产业小镇,以冰雪旅游、温泉康养、健康食品等特色产业为支撑,打造我市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
(二)探索农村土地改革新思路。
1.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1)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逐级完善功能,探索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业务受理、协议订立、第三方鉴(见)证、价值评估、抵押融资、档案管理、投诉及纠纷受理处置等综合服务。探索构建“实体交易+信息管理”两位一体、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进场交易,促进工商资本、社会人才、专利技术等进入农村。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为重点,加快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2)建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积极向国家争取改革授权,复制长春市九台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的经验,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管理的具体形式和办法,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逐步研究制定“一户多宅”、面积超标、违法占用房屋(含宅基地)的管理办法。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建设工业厂房、小型加工厂、农家乐、民宿庄园、旅游营地等项目,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
(3)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制定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流转,以及承包地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具体办法,明确有偿转让退出的条件、步骤、补偿标准等,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农民承包地方面,鼓励采取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多种方式,放活农民承包地经营权,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国有企业或工商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的农村承包地信托机构,收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农民宅基地方面,对有序腾退的宅基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列入跨省调剂指标项目,调剂资金主要用于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集体资产方面,积极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赋予农民股份占有、收益、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等权力。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1)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复制长春市九台区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和异地调整入市经验。调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现状,确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宗数、面积数,筛选出拟入市地块。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操作办法,规范入市程序,科学评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及使用监管机制,合理分配和使用入市收益,探索建立相关价格体系。入市主体应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合理确定调节金征收比例,并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试验区所在地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形式入市。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机制、运行模式、服务体系、监管办法,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支持农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探索规划空白村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实行“点状供地”和“混合用地”。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单元分割有关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载体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审定的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
(三)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新权能。
1.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工作。积极向国家争取改革授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融资,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体系,推动将农村产权抵押资产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品种体系,拓宽银行处置变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呆坏账渠道。创新抵押担保融资模式,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模式,支持以组合“打包”抵押的方式将多种农村产权进行综合评估、抵押。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引进信托公司,围绕核心企业大宗农产品业务以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涉农信托业务,实现农事信托一体化服务。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在丰满区探索农业生产经营性用房、温室大棚等抵押融资。
2.探索开展农产品保险试点业务。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产品产量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业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保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优先将丰满区草莓、大樱桃、锦绣黄桃、吉盛李子、有机蔬菜、生态养鱼等农产品作为保险标的,根据农产品价格、产量及收入,研究制定赔付标准,合理确定保险金额。探索保险费由省、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和农户共同缴纳,进一步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新平台。
以中新食品区为核心,加快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积极探索“一区七镇” (中新食品区、岔路河镇、桦皮厂镇、搜登站镇、大绥河镇、万昌镇、一拉溪镇和左家镇)协调联动机制,优化产业布局,采取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监管、原料基地共建共享等方式,联合打造“食品+”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体。加快推进岔路河、万昌、桦皮厂、左家四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岔路河植物标准化种植基地、左家万亩中草药种植基地、一拉溪—岔路河紫苏产业集聚区,发展岔路河—万昌设施农业产业带,建设搜登站东方麦基诺田园综合体、万昌田园综合体、大绥河金黄李子休闲度假区等休闲农业项目。以正大集团等大型企业为引领,以若干特色农业项目为支撑,以一二三产融合为路径,努力兑现农业综合价值。积极探索社会资本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合作办法,将粮食收储与粮食消化有机结合,依靠跨国公司的三产融合能力和全球贸易网的渠道能力,使吉粮从“当地储、全国销”升级为“当地转、全球销”,形成全球化农业总部+工贸一体化园区+规模化种养基地+综合性农业大数据+帮扶农户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创新型国家级农业特区。深化中新食品区与新加坡的合作,拓展与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台湾等地区企业的合资合作,探索建立“区中园”模式,谋划建设中日产业园、中韩产业园、海峡两岸产业园等园区,推进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推动中新食品区与永吉县共同建设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施全产业链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中新食品区国际标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IFSS)建设,全力打造中国吉林新加坡安全健康食品品牌。
(五)健全农民持续增收新途径。
1.培育农村“双创”工程。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发挥乡村保障服务中心平台作用,积极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以双创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为载体,培育“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推进吉林市电商产业园等涉农“双创”基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特色村级“双创”农业项目,打造一批明星“乡里农创园”,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
2.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紧密对接产业发展、就业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持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建立域内重点用工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对接联系机制。鼓励农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土地流转农民在本企业就业,切实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
3.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复制公主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创建经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东福、老爷岭、宇丰、卓远、嘉美等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经营,推行订单农业,对接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资源,创建“企业+农户”“企业+种养大户”“企业+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元化合作形式,形成产业引领共赢新模式。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组织领导;宣传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促进依法办社;开展示范创建,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加强联合与合作,组建多类型联合社,提高合作层次。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通过采取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促进节本、增产和增效。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鼓励小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联耕联种等方式,实现从分散经营向集中连片生产转变。支持小农户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实现经营主体规模化、产业化。
4.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经营性资产和闲置不动产,探索建立健全资产入股、流转、转让等方面政策体系。培育全产业链项目,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引导城镇居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农户,结合乡村旅游、返乡创业等项目,通过租赁、入股、合作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
5.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强化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创新涉农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式。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逐步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此外,各试验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大胆探索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改革任务。
四、工作举措
(一)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新平台。
1.高质量推进“五园”建设。加快昌邑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水稻产业集群式发展为核心,打造全国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建设10万亩高标准农田、良种繁育示范基地、数字农业智能供应链等六大工程。加快永吉万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15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国家级绿色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为基础,重点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加快丰满省级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重点实施“四区三带”建设,“四区”即前二道乡棚膜种植区、小白山乡金秋果品种植区、江南乡农村休闲旅游与中药材生产加工区、旺起镇食用菌生产区;“三带”即温德河棚膜休闲体验旅游带、小白山特色果园休闲采摘旅游带、松花江东岸乡村旅游带。加快左家北药健康产业园建设,发挥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在“产学研一体化“方面的优势,在昌邑区左家镇重点建设国家级北药科创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现代医药产业聚集区和现代农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四大工程。规划温德河农业生态谷项目建设,在温德河流域的丰满区前二道乡、船营区欢喜乡、永吉县口前镇和永吉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建设“一带一体三区”即滨河休闲农业观光带、四季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高效设施农业核心区、农耕文化展示区,推进多区联动发展,实现农业生产、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大力实施观光农业提升工程。支持引导优势资本和龙头企业进入农村发展观光农业,开展个性化经营服务,实施优质文化旅游、服务消费、民宿研学、田园综合体等项目,推动观光农业向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推进船营区传统农业转型示范园区和越北现代农业产业园、昌邑区温泉设施农业产业园和温泉旅游田园综合体建设,开展国家级五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园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建设。统筹谋划和建设一批观光农业公共服务设施,打通观光农业项目、特色产业小镇等区域公路连接线,实现旅游道路畅通。积极探索开通“周末公交”,提升市民消费意愿和消费体验。
(二) 培育“互联网+”农业经济新动能。
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农业,依托吉林云耕农业、京东云互联网数字经济合作项目等载体,全面整合汇聚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建设吉林农业云平台。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种养殖中的集成应用,加快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实现由生产领域向经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支持壹田生态农业、老爷岭现代农业、金丰现代农业、东福米业、宇丰米业、意禾田家庭农场、九月丰家庭农场、左手田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协作经济,加大对“公司+ ”“合作社+”“院所+”等条块化、网络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力度,建立多主体、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有效辐射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培育发展农村电商企业,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程,支持永吉县将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为电商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完善网络直播场地、购置直播设备设施,着力提升农村直播电商发展水平。整合物流资源,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物流快递运力,力争实现电商物流服务“村村通”。
(三)创建特色产业小城镇新品牌。
按照全省特色产业小(城)镇 “五有”创建标准,鼓励试验区依托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特色,加快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开展特色产业小(城)镇创建工作,吸引城市人才、金融资源、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等先进要素向乡村集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突出抓好“十镇”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建设省级示范城镇。孤店子镇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大荒地村为核心,通过村企共建、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岔路河镇依托中新食品区,通过镇区合一、土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实施健康安全食品小镇建设。北大湖镇依托北大湖开发区,重点发展冰雪旅游、休闲度假和林下经济,打造冰雪生态旅游强镇。挖掘资源禀赋,发展省级特色产业小镇。搜登站温泉小镇,深入开发地热温泉资源,以温泉度假旅游+温泉健康养生+现代农业观光的融合方式,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幸福产业。大荒地稻香小镇,通过“村企共建”发展模式,进一步做大做优稻米产业,发展温泉旅游经济,提升乌拉民俗文化步行街建设水平。左家北药小城镇,借助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科研力量,创建科技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产业化高地,重点推进万通北药示范基地、家特研学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北药健康小城镇。小白山医养小镇,依托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重点发展国际特色医疗、中高端康养和健康旅游为一体的医养健康产业,打造健康产业发展集群。吉林市瑞士小镇,依托北大湖得天独厚的冰雪资源,引入战略投资者,打造户外运动区、温泉安康区、休闲农业区三大板块,建设成为“国际一流、亚太第一”的滑雪旅游休闲度假区。中新食品区奶酪小镇,借鉴新加坡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发展理念,建设奶酪食品加工区、检疫检验物流区、商务服务区三大板块,打造现代化花园式奶酪小镇。北大湖林果小镇,依托森林及林果资源,建设绿化苗木(花卉)、大果榛子、经济林果、柞蚕养殖以及中草药材五大产业板块,打造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
(四)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行动。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山”的方面,打好青山保卫战,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区,推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全面落实;“水”的方面,促进松花江流域生态恢复和水质改善,深入落实“河长制”,实施水体清洁行动计划,改善区域内水库和河流水质,实现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水体比例超过83%;“林”的方面,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工作,广泛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机制,到 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田”的方面,复制梨树县秸秆还田覆盖地表、宽窄行种植等黑土地保护经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土壤环境安全;“湖”的方面,做好松花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草”的方面,摸清环松花湖区域湿地现状,提高湿地保护效率。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提升村容村貌。依托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着力打造高效农业引领、三次产业融合、农村生态保护、乡村旅游打造、传统农耕展示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典型,重点推进南崴子村、小绥河村、长桥子村、下洼子村、大官地村、孤家子村、前鸭河村、孟家村、段吉村、腰屯村、草庙子村等50个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推进温德河综合整治工程,结合吉林城区与永吉同城化建设,实现温德河丰满区段与吉林市城区、永吉县段防洪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五)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新机制。
以中新食品区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抓手,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加快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以兼职取酬、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定合作机制,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吸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专业人才,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技术入股等政策,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引导省、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技术成果转化和服务机制,通过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合作研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市农业科学院迁入中新食品区。积极推进科创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京东云互联网数字经济合作项目”“创新创业产业孵化基地”“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等项目建设。
(六)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新支撑。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以“交通同网”为重点,推进长吉两市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市域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实施吉林站沿既有沈吉线经吉林西站,由马相屯站和口前站分别至松花湖滑雪场和北大湖滑雪场线路,远期规划龙嘉机场至永吉南站线路。推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规划龙嘉机场-北大湖高速公路,并在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为其预留接口。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全力推进长吉南线岔路河段与“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岔路河连接线” 6.75公里连接部分尽快开工建设。推动水电路气向农村延伸,重点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
(七)增加城乡公共服务新供给。
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完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社区建设、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研究建立多元化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发展机制,推进“大学区”对口帮扶乡镇中心校工作,争取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提升城乡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支持农民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确保参保农民工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加强城乡文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村)基层公共文体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体活动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吉林市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及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要分别成立相应城乡融合发展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各项试验任务。
(二)强化工作推进。
“十四五”期间要将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作为试验区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按照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将“试验任务”“工作举措”“支持政策”“重点项目”落实到事、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年度综合评估工作。
(三)强化改革授权。
各试验区要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争取先行先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试验任务”和“工作举措”的相关内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指导各试验区落实好相关工作内容。中新食品区作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可进一步争取省级层面授权,并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允许进行改革试验,赋予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四)强化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各类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行整合安排与使用,优先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高标准农田、省级特色产业小(城)镇、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园区,以及道路交通、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各试验区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典型项目。
(五)强化政策保障。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支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加大对试验区的政策倾斜,积极为试验区最大限度争取土地、财政、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全过程全方位指导试验区开展上争工作,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率先在试验区落地。
附件:1.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验任务”细化分工表
2.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举措”细化分工表
3.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政策”细化分工表
4. 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三年滚动“重点
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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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验任务”细化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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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任务 |
重点内容 |
具 体 推 进 事 项 |
指导部门 |
试验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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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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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 |
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逐级完善功能,探索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业务受理、协议订立、第三方鉴(见)证、价值评估、抵押融资、档案管理、投诉及纠纷受理处置等综合服务。探索构建“实体交易+信息管理”两位一体、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进场交易,促进工商资本、社会人才、专利技术等进入农村。 |
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 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2 |
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为重点,加快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3 |
建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 |
复制长春市九台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的经验。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4 |
积极向国家争取改革授权,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管理的具体形式和办法,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5 |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逐步研究制定“一户多宅”、面积超标、违法占用房屋(含宅基地)的管理办法。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6 |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建设工业厂房、小型加工厂、农家乐、民宿庄园、旅游营地等项目,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7 |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制定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流转,以及承包地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具体办法,明确有偿转让退出的条件、步骤、补偿标准等,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8 |
农民承包地方面,鼓励采取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多种方式,放活农民承包地经营权,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国有企业或工商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的农村承包地信托机构,收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9 |
农民宅基地方面,对有序腾退的宅基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列入跨省调剂指标项目,调剂资金主要用于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10 |
农村集体资产方面,积极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赋予农民股份占有、收益、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等权力。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
11 |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前期准备工作 |
复制长春市九台区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和异地调整入市经验。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12 |
调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现状,确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宗数、面积数,筛选出拟入市地块。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13 |
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操作办法,规范入市程序,科学评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14 |
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及使用监管机制,合理分配和使用入市收益,探索建立相关价格体系。入市主体应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合理确定调节金征收比例,并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试验区所在地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15 |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形式入市。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16 |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机制、运行模式、服务体系、监管办法,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17 |
支持农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18 |
探索规划空白村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实行“点状供地”和“混合用地”。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19 |
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单元分割有关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载体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审定的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昌邑区 |
||
三、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
20 |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工作 |
积极向国家争取改革授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融资,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中新食品区、丰满区 |
21 |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体系,推动将农村产权抵押资产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品种体系,拓宽银行处置变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呆坏账渠道。 |
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中新食品区、丰满区 |
||
22 |
创新抵押担保融资模式,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模式,支持以组合“打包”抵押的方式将多种农村产权进行综合评估、抵押。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23 |
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引进信托公司,围绕核心企业大宗农产品业务以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涉农信托业务,实现农事信托一体化服务。 |
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中新食品区、丰满区 |
||
24 |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在丰满区探索农业生产经营性用房、温室大棚等抵押融资。 |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中新食品区、丰满区 |
||
25 |
探索开展农产品保险试点业务 |
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产品产量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业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保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
市财政局、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26 |
将丰满区草莓、大樱桃、锦绣黄桃、吉盛李子、有机蔬菜、生态养鱼等农产品作为保险标的,根据农产品价格、产量及收入,研究制定赔付标准,合理确定保险金额。探索保险费由省、市级财政(以奖代补)和农户共同缴纳,进一步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
市财政局、吉林银保监分局 |
丰满区 |
||
四、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
27 |
加快推进中新食品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 |
积极探索“一区七镇” (中新食品区、岔路河镇、桦皮厂镇、搜登站镇、大绥河镇、万昌镇、一拉溪镇和左家镇)协调联动机制,优化产业布局,采取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监管、原料基地共建共享等方式,联合打造“食品+”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体。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永吉县 |
28 |
加快推进岔路河、万昌、桦皮厂、左家四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岔路河植物标准化种植基地、左家万亩中草药种植基地、一拉溪—岔路河紫苏产业集聚区,发展岔路河—万昌设施农业产业带,建设搜登站东方麦基诺田园综合体、万昌田园综合体、大绥河金黄李子休闲度假区等休闲农业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永吉县 |
||
29 |
以正大集团等大型企业为引领,以若干特色农业项目为支撑,以一二三产融合为路径,努力兑现农业综合价值。积极探索社会资本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合作办法,将粮食收储与粮食消化有机结合,依靠跨国公司的三产融合能力和全球贸易网的渠道能力,使吉粮从“当地储、全国销”升级为“当地转、全球销”,形成全球化农业总部+工贸一体化园区+规模化种养基地+综合性农业大数据+帮扶农户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创新型国家级农业特区。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
中新食品区 |
||
30 |
深化中新食品区与新加坡的合作,拓展与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台湾等地区企业的合资合作,探索建立“区中园”模式,谋划建设中日产业园、中韩产业园、海峡两岸产业园等园区,推进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 |
市农业农村局、市合作交流办 |
中新食品区 |
||
31 |
推动中新食品区与永吉县共同建设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施全产业链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工程,推进中新食品区国际标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IFSS)建设,全力打造中国吉林新加坡安全健康食品品牌。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五、健全农民持续增收新途径 |
32 |
培育农村“双创”工程 |
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发挥乡村保障服务中心平台作用,积极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33 |
以双创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为载体,培育“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推进吉林市电商产业园等涉农“双创”基地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34 |
谋划实施一批特色村级“双创”农业项目,打造一批明星“乡里农创园”,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
丰满区 |
||
五、健全农民持续增收新途径
|
35 |
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
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紧密对接产业发展、就业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新食品区 |
36 |
持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建立域内重点用工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对接联系机制。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新食品区 |
||
37 |
鼓励农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土地流转农民在本企业就业,切实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 |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38 |
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
复制公主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创建经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39 |
发挥东福、老爷岭、宇丰、卓远、嘉美等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经营,推行订单农业,对接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资源,创建“企业+农户”“企业+种养大户”“企业+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元化合作形式,形成产业引领共赢新模式。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永吉县 |
||
40 |
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组织领导;宣传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促进依法办社;开展示范创建,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加强联合与合作,组建多类型联合社,提高合作层次。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41 |
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通过采取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促进节本、增产和增效。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42 |
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鼓励小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联耕联种等方式,实现从分散经营向集中连片生产转变。支持小农户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实现经营主体规模化、产业化。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43 |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经营性资产和闲置不动产,探索建立健全资产入股、流转、转让等方面政策体系,培育全产业链项目,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44 |
引导城镇居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农户,结合乡村旅游、返乡创业等项目,通过租赁、入股、合作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45 |
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
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强化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创新涉农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式。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
46 |
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逐步实现城乡间收入分配格局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
市财政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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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举措”细化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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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举措 |
重点内容 |
具 体 推 进 事 项 |
指导部门 |
试验区域 |
|
一、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新平台 |
1 |
高质量推进“五园”建设 |
推进昌邑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永吉万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丰满省级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左家北药健康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温德河农业生态谷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船营区、昌邑区 丰满区、永吉县 |
2 |
实施观光农业提升工程 |
支持引导优势资本和龙头企业进入农村发展观光农业,开展个性化经营服务,实施优质文化旅游、服务消费、民宿研学、田园综合体等项目,推动观光农业向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3 |
推进船营区传统农业转型示范园区和越北现代农业产业园、昌邑区温泉设施农业产业园和温泉旅游田园综合体建设。开展国家级五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园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4 |
统筹谋划和建设一批观光农业公共服务设施,打通观光农业项目、特色产业小镇等区域公路连接线,实现旅游道路畅通。积极探索开通“周末公交”,提升市民消费意愿和消费体验。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二、培育“互联网+”农业经济新动能。 |
5 |
大力发展数字农业 |
依托吉林云耕农业、京东云互联网数字经济合作项目等载体,全面整合汇聚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建设吉林农业云平台。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种养殖中的集成应用,加快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实现由生产领域向经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支持壹田生态农业、老爷岭现代农业、金丰现代农业、东福米业、宇丰米业、意禾田家庭农场、九月丰家庭农场、左手田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数字农业。 |
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6 |
大力发展协作经济 |
加大对“公司+ ”“合作社+”“院所+”等条块化、网络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力度,建立多主体、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有效辐射带动农村产业发展。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7 |
培育发展农村电商企业 |
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程,支持永吉县将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为电商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完善网络直播场地、购置直播设备设施,着力提升农村直播电商发展水平。 |
市商务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8 |
推进电商物流服务“村村通”建设 |
整合物流资源,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物流快递运力,力争实现电商物流服务“村村通”。 |
市商务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三、创建特色产业小(城)镇新品牌 |
9 |
开展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工作 |
按照全省特色产业小(城)镇 “五有”创建标准,鼓励试验区依托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特色,加快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开展特色产业小(城)镇创建工作,吸引城市人才、金融资源、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等先进要素向乡村集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10 |
突出抓好“十镇”建设。 |
加快推进孤店子镇、岔路河镇、北大湖镇3个省级示范城镇建设,积极开展搜登站温泉小镇、大荒地稻香小镇、左家北药小镇、小白山医养小镇、吉林市瑞士小镇、北大湖林果小镇、中新食品区奶酪小镇7个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四、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行动 |
11 |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 |
“山”的方面,打好青山保卫战,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区,推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全面落实。 |
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12 |
“水”的方面,促进松花江流域生态恢复和水质改善,深入落实“河长制”,实施水体清洁行动计划,改善区域内水库和河流水质,实现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水体比例超过83%。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13 |
“林”的方面,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工作,广泛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机制,到 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 |
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14 |
“田”的方面,复制梨树县秸秆还田覆盖地表、宽窄行种植等黑土地保护经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土壤环境安全。 |
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15 |
“湖”的方面,做好松花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丰满区 |
||
16 |
“草”的方面,摸清环松花湖区域湿地现状,提高湿地保护效率。 |
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丰满区 |
||
17 |
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提升村容村貌。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18 |
依托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着力打造高效农业引领、三次产业融合、农村生态保护、乡村旅游打造、传统农耕展示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典型,重点推进南崴子村、小绥河村、长桥子村、下洼子村、大官地村、孤家子村、前鸭河村、孟家村、段吉村、腰屯村、草庙子村等50个美丽乡村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19 |
推进温德河综合整治工程。 |
推进温德河丰满区段与吉林市城区、永吉县段防洪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
市水利局 |
丰满区、永吉县 |
|
五、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新机制 |
20 |
中新食品区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
加快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以兼职取酬、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定合作机制,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新食品区 |
21 |
吸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专业人才,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技术入股等政策,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 |
市科技局 |
中新食品区 |
||
22 |
引导省、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技术成果转化和服务机制,通过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合作研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市农业科学院迁入中新食品区。 |
市科技局 |
中新食品区 |
||
23 |
积极推进科创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京东云互联网数字经济合作项目、创新创业产业孵化基地、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等项目建设。 |
市科技局 |
中新食品区 |
||
六、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新支撑 |
24 |
推进市域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
实施吉林站沿既有沈吉线经吉林西站,由马相屯站和口前站分别至松花湖滑雪场和北大湖滑雪场线路,远期规划龙嘉机场至永吉南站线路。 |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丰满区、永吉县 |
25 |
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
规划龙嘉机场-北大湖高速公路,并在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为其预留接口。 |
市交通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26 |
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 |
推进长吉南线岔路河段与“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岔路河连接线” 6.75公里连接部分尽快开工建设。 |
市交通局 |
中新食品区、永吉县 |
|
27 |
推进水电路气向农村延伸。 |
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 |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七、增加城乡公共服务新供给 |
28 |
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发展机制。 |
推进“大学区”对口帮扶乡镇中心校工作,争取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
市教育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29 |
提升城乡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
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
市卫生健康委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30 |
落实农民工就业失业保障制度。 |
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支持农民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确保参保农民工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
31 |
加强城乡文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推进城乡社区(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体活动室。 |
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
中新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
附件3 |
||||
吉林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政策”细化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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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
政策内容 |
指导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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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政策 |
1 |
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市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将农业生产过程中工厂化或规模化的作物栽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规模化农业种植的配套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开通绿色通道,规范用地手续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2 |
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
鼓励整合利用“四荒地”、零散空地、工矿废弃地、闲置厂房等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业物流仓储、农事体验等产业,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冰雪运动和避暑休闲项目基础设施,按单独选址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助力试验区冰雪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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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 |
优先安排永吉县1个乡镇作为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业务指导力度,帮助试验区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并在周转指标安排上对试验区予以倾斜。对试验区内符合指标跨省调剂的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列入跨省域调剂范围,积极上报国家审核批准。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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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政策 |
4 |
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
优先争取省级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和我省二次分配的相关中央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和支持范围的试验区内城乡建设项目,市级相关部门会同市级财政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
5 |
给予专项债券支持 |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的政策规定,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试验区内特色产业小镇等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符合政府专项债券使用领域要求,能够满足专项债券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益、专项收入能够覆盖专项债券本息,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收支平衡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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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农产品加工转化项目建设 |
积极筹措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加大对试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对符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重点项目,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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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
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立的省内企业,优先争取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金,给予其注册资本实缴现金额的1%补助,补助额度从1万元起,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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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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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
围绕农村土地、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园区建设、特色产业小镇、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领域,以银团贷款、城市开发基金、债券发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大对试验区内城乡联动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 |
市金融办、吉林银保监分局、农发行吉林市分行分别负责 |
9 |
鼓励大型商业银行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
鼓励大型商业银行有针对性地研发线上金融产品,支持产业链上所有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贯通。对下游企业研究开展线上“厂商银”业务运作模式,由银行为贸易商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定向用于向厂家购买商品,解决下游企业短期融资难问题,促进核心企业下游配套融资。对上游企业发展线上保理,经由线上进行电子化应收账款确权与转让。允许商业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由其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进行投贷联动。允许商业银行以“股权+债权”的模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 |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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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子基金 |
积极争取国家、省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优势,推动支持试验区内发展典型项目,为试验区发展、区内企业发展、带动全省企业共同发展提供支撑。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吉林市分行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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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善担保体系 |
对试验区内企业或个人发放或进一步简化发放《畜牧业用地土地证》《高标准现代化厂房房产证》《养殖用水和水域使用证》等,推动土地经营权抵押落地。放宽长吉两地担保机构经营区域限制,允许注册资本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后在试验区开展业务。通过省级担保、东北再担保公司采取联保、再担保的方式,对试验区内整体打包立项的城乡联动建设项目担保融资。 |
市金融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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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支持设立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站 |
加快标准化基础金融服务站铺设,打造金融服务站示范点。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支持基础金融服务站与电子商务、农资供销等机构联合,发展新型综合化便民服务。鼓励省内金融机构与村级基础金融服务站合作,推动基础金融服务站与当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动,发展“金融+基地+订单”等模式的产融结合项目。 |
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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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支持农村产权交易 |
依托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合理设置交易品种,统一交易规则,规范交易模式,开展农村集体机动地、农户承包土地等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业务。 |
市金融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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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支持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
加大对试验区涉农企业的上市培育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试验区内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省级1000万元奖励。推动试验区内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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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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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 |
对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优先认定支持,不断提升产业引领示范作用。鼓励试验区内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参与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指导试验区内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标国家标准,完善功能,提升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使试验区内现代农业产业园逐步形成国家级园为龙头、省级园为骨干、市县级园为基础的梯次发展格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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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 |
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指导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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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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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人才落户、办证服务 |
试验区内人才落户不受购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到工作地、居住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的,凭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人才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为其开辟办证“绿色通道”,身份证在3天内完成证件制作,居住证在5天内完成证件制作。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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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人才培养 |
实施“基层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每年组织试验区内有学历提升意愿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开展学历教育。实施“乡村人才小高地建设计划”,从落地在试验区所属乡村的各类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中,打造“乡村人才小高地”,给予省级10-50万元资金支持。 |
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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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教育发展 |
支持试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加强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改善试验区内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对试验区内符合“特岗计划”设岗条件的县区,在“特岗计划”需求方面给予倾斜。实施“大学毕业生岗位开发计划”,在试验区内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大学毕业生到试验区服务。 |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分别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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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
对试验区内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并根据基地建设规模和带动创业就业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试验区内首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按规定给予初次创业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