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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09〕7号)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的设立建设情况。2008年,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王德平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综合业务处处长、信息管理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和人事教育处处长。其中,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具体包括制订政务公开方案,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总结汇报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合业务处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并及时向各部门提供修改公开内容,并审核提供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审批工作;信息管理处负责电子设备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工作,以及“16823456”咨询查询信息修改工作;机关党委负责评比评优工作;人事处协同纪检监察室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纪律、考勤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行风建设、窗口服务和纪律检查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布署和要求,认真编制了《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且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人员变动、新政策出台等情况,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使广大的参保群众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和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落实服务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们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及监督有力,我们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将主要业务处室和职能部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部门密切协作,及时沟通情况,将最新的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整体把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我们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通过定期开会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同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我们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对公开的类别、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检查以及公开的效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我们参加了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集中学习,以及目录编制说明的培训。在局内部开展全员《政府公开条例》集中培训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经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份,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主要包括:办事程序、业务操作、保险政策、工作职能等情况。同时,对历年来国家、省、市重要的保障政策也进行了梳理公开。主要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新闻媒体、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栏以及大屏幕、触摸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提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格式设计与我局实际工作不符。由于我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金征缴属于国家法定专项基金,因此,不存在收费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因此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独设立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格式。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