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发布日期:2015-01-19    点击数: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县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吉林省政府、吉林市政府、永吉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年度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政务公开揭示板、对外公示、电视、宣传单、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部门的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职责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收费、行政审批、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应急预案、工作动态、行政复议、承诺、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邮编:132200;电话:64238120;电子邮箱:yjjsj4238120@163.com

二、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开展情况

    重新调整完善了住建局政务公开组织机构,由于年度局领导和个别科室人员的变更,将原组织机构人员进行了部分调整,保证局政府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长:王成彦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学文  党委副书记

      员:刘新华  副局长

                副局长

            刘宇峰  副局长

            刘丽梅  综合科科长

            张福超  法制科科长

            孙天英  审批科科长

            王艳玲  综合科科员

年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规划和部署,综合科、审批科、法制科等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工作上进一步科学规范。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内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对原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专人负责,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程序及时进行对外公开,对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的收费、审批等项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并通过其它形式对外进行了公开。为规范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等,为规范各项政务、财务、廉政建设等行为,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十六项暂行规定》,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各项政务行为,指导、规范了各项建设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对局政务公开指南重新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公开的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除在政府信息网站、政务公开揭示板、对外公示、电视、宣传单、新闻发布会或其他会议等载体形式对外公开外,我们还通过内部简报《永吉建设》将部门的工作情况和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对外公开。

(五)网络公开和更新情况

我们对年度需要公开和更新的相关内容,通过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对外进行公开和更新。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

我们对群众关注和敏感的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进度进展、分配方案、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公告、补偿信息等情况及时在政府信息相关版块进行了公开和更新。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要求公开公示住建局相关工作信息,并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和多渠道。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我局重点领域牵头工作任务共24个方面。一类为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另一类为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共3个方面。一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二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内容为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我局对年度需要公开和更新的相关内容,分别通过政府网站和行业部门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对外进行公开和更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住建局本年度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年度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基本概况、机构的职能(包括基本概况、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等)、政策法规(包括国家、省、市、县规范性法规、规章及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重点工作进度进展、制度规章、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2条。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17条、政务大厅揭示板公开3条、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www.jilin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吉林省建设信息网(www.jljsw.gov.cn)、吉林市建设信息网(www.jljs.gov.c)公开40条、永吉县政府网(www.jlyj.gov.cn)公开13条、住建局内部刊物《永吉建设》公开9条。分别对住建局审批流程图、住建局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住建局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住建局项目审批相关联部门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住房保障信息、棚户区改造信息、房屋征收及补偿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年度内没有接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

    年度内没有接到解读问题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书

    年度内没有收到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书。

    (二)申请办结数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申请办结的事项。

    (三)申请答复数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申请答复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年度内没有发生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的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数量

    年度内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相关的行政复议事项。

    (二)行政诉讼数量

    年度内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相关的行政诉讼事项。

    (三)投诉举报数量

    年度内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相关的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

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并及时调整组织机构,调整后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成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卢学文同志担任,个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综合科科长刘丽梅同志负责指导工作,指派专人综合科王艳玲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级审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地点共1处,设在住建局机关综合科及,为群众快捷方便的查阅相关信息提供了保障。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总数为3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本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专项经费。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本年度召开与政府信息相关的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3次。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及审核情况。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七)接受培训人员数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尚有一些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完善,由于受办公楼腾退、内部基层单位办公室更换改造的影响,部分科室政务公开揭示板更换的不够及时;二是网上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更新还不够及时。一些应该对外公开的信息由于整理不及时,没有及时对外发布或公开;三是部分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群众获取相关信息途径有限。

(二)工作打算

2015年,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将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第一时间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具体专人负责,对年度内需要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运行的有效机制。

二是规范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对因政策原因而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变动的审批项目、收费标准和年度新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法规性文件,要及时在网络等媒体进行发布和更新。

三是要完善制度,提高质量。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的制度规章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64238192                    填报日期: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