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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22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永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yj.gov.cn/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永吉县建设路242号,邮编:132200,电话:0432-64238120,邮箱:yjjsj423812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永吉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中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内容,认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报送职能工作信息,适时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合计公开信息101条。

(二)本年度不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

(三)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6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57件。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

(五)本年度未发生《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信息内容。

(六)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项,采购总金额55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说明:1.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要点、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2.“对外公开总数量”各单位数据应与“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网址:http://gfxwj.jlcity.gov.cn/)——“动态管理目录”中所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相一致;3.“本年新制作数量”应与“本年新公开数量”一致;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统计。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32

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5

-38

157

说明: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行政许可的结果应当公开;2.“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3.处理决定数量=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3

0

行政强制

0

0

0

说明:1.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2.行政强制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进入住宅或私人场所;3.处理决定数量=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说明: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项用“+1”标注,减少1项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54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政府网站

报刊、政府公报

微博、微信等方式

合计

41

0

60

101

说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部门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部门统计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合计

1

1

2

说明:不含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政府信息查询点数

1

说明:各级大厅的政府信息查询点由同级政数局统计、各单位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由各单位自行统计。

经费保障

考核评估费用

教育培训费用

其他保障费用

合计

0

0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申请人性质是商业企业,处理结果为:部分予以公开。每件都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答复,未收取任何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违规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开力度不够和公开方式单一的问题。上述问题,未来将得到改善。下一步,我局将畅通公开渠道,在方便企业、服务群众方面下功夫,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县住建局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2名工作人员接受了上级业务培训。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