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永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永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yj.gov.cn/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号,县人民政府3327室,邮编:132200,电话:0432-64239344,邮箱:a4239344@163.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我局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健全机构人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工作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对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云霞;副组长:刘连余、段宏伟、秦海英。成员:张亦弛、李万昌、闫洪涛、孙贵满、吴志红、杨波。

2、明确综合科、政务大厅为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

3、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4、加强学习培训,利用全局业务理论学习契机,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提高了具体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5、领导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1、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认真做到行政许可八公开: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公开办事依据;公开申报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收费标准。

2、制定公开目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工代赈投资项目审批。部门权力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2019年累计在永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一)(五)(六)(八)(九)五项公开情况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说明:1.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要点、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以及规划类文件和专业技术标准类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2.“对外公开总数量”各单位数据应与“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网址:http://gfxwj.jlcity.gov.cn/)——“动态管理目录”中所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相一致;3.“本年新制作数量”应与“本年新公开数量”一致;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统计。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249

2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1

+33

244

说明: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行政许可的结果应当公开;2.“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3.处理决定数量=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说明:1.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2.行政强制种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进入住宅或私人场所;3.处理决定数量=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数;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例用“+1”标注,减少1例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说明:4.“本年增/减”一项,如果增加(减少)用“+(-)”标注,如增加1项用“+1”标注,减少1项用“-1”标注。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政府网站

报刊、政府公报

微博、微信等方式

合计

27

 

 

 

说明: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1条信息;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以牵头制作该信息的部门为填报单位;各部门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部门统计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数量

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

合计

 

 

3

说明:不含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政府信息查询点数

2

说明:各级大厅的政府信息查询点由同级政数局统计、各单位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由各单位自行统计。

经费保障

考核评估费用

教育培训费用

其他保障费用

合计

 

 

 

150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与《条例》和省市县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期待,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渠道需扩大深度和广度,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全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培训5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500元。

 

 

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0日  

 

 

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