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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具体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永吉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567号,电话:043264296006,传真:043264222802)。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并积极推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在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局里发布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保障永吉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在政府网、政务公开网、部门网进行信息公开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条。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4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1件。

(二)申请办结数1件。

(三)申请答复数1件。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诉讼数量1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济费:无。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次。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当前由于人员编制有限,政务公开工作尚不存在专职工作人员,一直以来都是局内其他科室人员兼任政务公开工作,即使能够及时、认真地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是从长远来看,建立一支专职政务公开队伍更利于提高政务公务效率与成果,因此我局下一步着重从以下两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首先是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我局需要继续强化推进局政务公开专职队伍建立,定人定岗,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着力宣传,形成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必须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与程序设置,做到权责统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高效地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