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2015年1月15日)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永吉县政务公开网(http://www.jlyj.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永吉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地址:永吉县公安局(永吉县吉桦路300号),邮编132200,电话:0432-64236523,842120614@qq.com。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
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党委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政委吴疆任组长,政工监督室副主任王艳红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抽调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法制室等部门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王艳红兼任办公室主任,确定政工监督室一名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关工作计划的制定,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按照县局党委和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工作,承担信息公开受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全力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大力组织各单位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和工作人员执行《条例》的能力,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报道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永吉县公安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政务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原则上由信息办理单位初审、县局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复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了《永吉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吉林市政府政务公开公安子网站,在此基础上我局又组织专人更新永吉县公安局的门户网站,随时更新公安局门户网站信息,为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我局制定了《永吉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明确了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对网站的日常维护做了具体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公开了《永吉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试行)》8个方面,分别为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介绍及分工、联系方式等;法律法规,与公安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际公约;工作信息,社会治安及公安工作相关动态信息;应急管理,包括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工作制度,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行政执法,包括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禁毒等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公安机关有关社会监督、信访工作制度、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等事项;办事指南,涉及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等方面的办事指南。基本上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公安子网站予以发布。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全局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指导,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及时整改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永吉县公安局共向网站录入各类政务公开信息5条,内容涉及到永吉县公安局的工作动态、社会管理信息等,公开的形式主要以向县局门户网站发布为主和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录入信息为辅,我们能够做到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局还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6篇,通过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布公安信息190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永吉县公安局共受理申请公开政务信息0件。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永吉县公安局共受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4件。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永吉县公安局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收取各项收费,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进程推进清理收费项目工作,并初见成效。同时由政工监督室抽调一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全年组织各政务公开单位学习、培训两次,参训人员达52人次。
七、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成效,但在全警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及时公开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4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全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一把手”工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对原有的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备性。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县局网站建设。从创新渠道入手,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站服务功能,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力争及时、准确的向全社会发布永吉县公安局的政务公开信息。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考核机制,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契机,使公安系统内部进一步形成执法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2
永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9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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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