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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 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吉县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永吉县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永吉县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

                                    年度报告

 

永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永吉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2200,电话:0432-64236727,电子邮箱:(yjxsljzwgk6727@163.com)。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水利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形成领导组织、部门配合、信息公开办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信息公开办设置专职主任一名,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技术创新、网络安全保障及协调政府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制度,规范运作

     为了及时、准确、规范的做好水利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水利信息,我局制定并公开了永吉县水利局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检查、强制、处罚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首办负责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公开信息送交工作制度等制度。这些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及公布,充分发挥水利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加强学习,组织培训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认真领会条例精神;通过230人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水利信息网、吉林日报、永吉电视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河道采砂公开拍卖、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城防洪工程等进行公开招标,全方位、全过程、积极注重的公开水利信息,让广大群众了解、参与、支持水利工作。全年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上发布水利信息16项其中包括领导职务及分工,新成立科室名称与职责等。并做到在局党委会决定下文后第一时间上传到政务公开网站。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无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