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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5    点击数:

2009年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379

(永吉县人民政府4楼)

    编:132200

    话:0432-64239304

    真:0432-64239304

电子信箱:yongji7799@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经济和商务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9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尹忠学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重新制定了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政务公开格局。

2、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检查、强制、处罚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首办负责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等9项制度,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变更信息,并按时上报变更报表。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营建积极、秩序、良性的机关运行机制和环境为目标,制定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二十一条,提倡团队精神,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机关风气。

4、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此外,我局领导还带领全体干部考察了其它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了许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26条信息,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业务管理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5条;

2、信息公开形式以政府网站和电视台为主。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单位各类信息,并在电视台向社会做出承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项目。我局现有行政许可项目6项,非行政许可19项,对于这些项目我局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我局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等信息不予公开。为此,我局制定了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名称、信息类别、内容描述和不予公开理由,填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备表》,报备表在报备前需经机关保密科室、县保密局审核,涉及国宝秘密的,按照有关零售额设定密级,后将报备表报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2、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不丰富。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的管理、维护等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价、监督评议、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促使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度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

                         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