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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环境保护局2018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点击数:

永吉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安排意见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永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及培训会议情况,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通过永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布。(网址:http://xxgk.jlyj.gov.cn/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永吉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432-64223791,邮箱:hbjzh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及监察机关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我局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把握原则,定时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主动适时公开环保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坚持及时原则。及时公开新颁布的环保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新上建设项目,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公开审批建设项目有关程序,让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但了解政策,还知道如何办理环保有关手续的程序、步骤及做法。二是坚持透明原则。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理解和执行;新上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材料及办事程序以及需要编制环评类别等内容公开透明。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审批(含初审意见)都坚持集体讨论,办理审批从未出现过不讨论就审批或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凡是没经过集体讨论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对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信息种类及其产生时间顺序列表登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永吉县人民政府网。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年度及时更新了政府政务公开网上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要求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本年度共收到申请5件,已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及时公开信息。

(二)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本年度无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本年度无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5件

(二)申请办结5件

(三)申请答复5件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七、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按照《永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八、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不够完善,比较单一。

下一步打算:

1、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要求经常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