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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339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2019年—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6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339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2019年—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6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吉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2019年—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永吉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 (2019年-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永吉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

  (2019年—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合理规划学前布局,完善优质服务资源,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永吉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3)》。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规划、科学布局、优先发展”的原则,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公民办并举,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布局原则

  (一)坚持科学统筹规划原则。

  根据县城及各乡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数、流动人口数、未来五年的自然出生人口及地域分布等各方面因素,结合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现状,预估未来五年发展,科学规划县城及各乡镇幼儿园的布点。县城内新设幼儿园的须在规划范围内选址,原则上不再新批布点规划外的小规模幼儿园。

  (二)坚持扩大普惠幼儿园原则。

  依托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转普等途径来扩大县城普惠幼儿园覆盖率。新设立幼儿园必须是普惠性幼儿园,对布点规划中保留的幼儿园要因地制宜,挖掘潜力,扩大普惠;对新建、改扩建园所,要尽可能合理考虑托班的设置规模。

  (三)坚持办好乡镇中心园原则。

  加大投入,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所中心园。对乡镇民办幼儿园停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能满足当地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新批幼儿园。各村小幼儿园(班)停办的,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开设学前教学点。

  (四)坚持公民办并举原则。

  利用社会和民间资金,通过公建民办、民办公助、民建民办等多种形式,继续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尤其是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构建以公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三、基本现状及分析

  我县辖7镇2乡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40个行政村,2015年实际人口39.2万,2016年人口38.8万,2017年38.1万,2018年37.9万,随着全县人口逐年递减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出现了农村人口流向县城、中心镇及城市的现象,导致县城及岔路河镇幼儿数量增加,其余乡镇幼儿数量均有缩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7所、民办幼儿园27所。54所幼儿园中坐落在县城18所、乡镇28所、村屯8所。全县3-6岁适龄儿童7188人,在园幼儿672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50%,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63%。

  对标《吉林省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及《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的意见》(永政办发〔2017〕123号)要求,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县城幼儿园数量不足,公办园学位紧张,入优质园压力大。近三年,县城内各幼儿园每年在园幼儿数3200人左右,约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二分之一,但县城内18所幼儿园只有2800个学位,致使优质公办园出现大班额现象;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县城内有3处两所幼儿园紧邻的现象。另外,县城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不到位,幼儿园机构布点还有缺口;三是我县除了村小幼儿园外,各公办幼儿园均设有独立的园舍和操场,各种设施设备也在近些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民办幼儿园由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办园条件的投入和改善,致使公、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距较大;四是民办幼儿园中在园幼儿不超50人的有7所,村屯幼儿园(班)中在园幼儿不超过10人的有5所,这12所幼儿园在未来5年内将面临停办或合并。另外,由于村屯适龄幼儿少,民办幼儿园不注入,村屯的学前机构将面临“零布局”现象。

  四、布局目标及任务

  总体目标:到规划期末,基本建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均衡优质、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分担合理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和规范完善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

  具体目标:

  2019年:规划在县城城东新建1所小区配套幼儿园。

  2020年:停办或合并1-2所民办幼儿园,移址新建实验幼儿园。

  2021年:停办或合并1-2所民办园、1-2所村小园(班)。

  2022年:停办或合并1-2所民办园、1-2所村小园(班)。

  2023年:停办或合并1-2所民办园、1-2所村小园(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积极推进,分步实施。要做到组织健全,措施落实,制度有保障,确保我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管理体制。要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住建、卫健等部门职责,按照《吉林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联审联管机制,综合施策,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提升办园质量。在规划新建幼儿园的同时,教育部门要以优质幼儿园为龙头,积极采取帮、扶、教、带等各种形式和措施,发挥骨干示范作用。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名园带民园、名园连锁办园等先进管理模式;对规划中保留或过渡保留的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在政策和财力适当照顾倾斜的原则下加强管理,着力提升其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逐步缩小与公办幼儿园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强财政保障。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保证学前教育经费按规定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递增。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布局规划的补助资金,用足用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年度规划安排落实专项建设资金,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的实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我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积极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