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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356
分  类: 宏观经济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5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356 分  类: 宏观经济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5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永吉县“十四五”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吉林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61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6号)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时序要求

  我县“十四五”规划体系包括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永吉县国土空间规划、9个各乡镇(区)“十四五”发展规划、15个重点专项规划和23个一般专项规划。规划编制程序分为前期研究、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专家论证、报送审查、印发公布等步骤。

  (一)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局牵头编制,拟于2020年末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编制形成《纲要草案》,经县委、县政府审议后,提请县人代会审查。

  (二)永吉县国土空间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完成编制任务,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三)县级专项规划。由相关部门牵头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报县政府党组会议审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经编制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审定批准,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没有国家、省、市上位规划的县级专项规划,原则上在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公布后1个月内发布;有国家、省、市上位规划的县级专项规划,原则上在国家、省、市上位规划公布后1个月内发布。

  二、规划编制内容

  永吉县国土空间规划框架内容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设置。县级专项规划框架内容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前言部分。重点说明规划背景、领域范围、编制依据、规划目的、规划期等;

  (二)发展基础和面临趋势部分。重点分析规划领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机遇和挑战等;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部分。重点阐述规划领域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方向、把握原则、发展定位、定性目标和定量指标等;

  (四)战略任务部分。重点阐述为实现规划目标、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领域发展需要实施的工作举措、制度安排、创新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

  (五)实施保障措施部分。重点阐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组织领导、责任主体、监测评估、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实施机制建设。

  三、规划编制衔接要求

  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在提请县人代会审查前,按要求报省、市发改委,与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

  永吉县国土空间规划、县级专项规划、各乡镇(区)发展规划在送审报批前,要报县发改局,与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相衔接,主要衔接3方面内容:一致性内容,包括发展理念、指导思想、主题主线、空间战略格局和产业空间布局;落实性内容,包括涉及约束性指标和重大战略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指导性内容,包括预期性指标和各行业各领域重点发展任务。

  涉及空间类的县级专项规划报批前,要同时报县自然资源局,与永吉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规定,规划编制部门对其编制的工业、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等专项规划,规划内容中要有相应“生态环境影响”篇章,县生态环境局要对该内容进行核查把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规划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业编制队伍,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衔接协调。各规划编制部门要积极与省市对口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将本行业本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更多的纳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在与省市对口部门充分衔接后,再与县总体规划衔接,保证规划编制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三)实施动态管理。对后期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编制的规划,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编制的规划,各责任部门要及时与县发改局沟通衔接。县发改局要根据具体情况统筹考虑,将新增规划补充纳入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人:县发改局 周浩然 陈虹晔

  联系电话:0432-64239314

  

    附件: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附件:永吉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