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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362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消防大队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乡镇(区)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362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消防大队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乡镇(区)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各乡镇(区)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完善新形势下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火灾事故,全面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各乡镇(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和文件要求,成立本乡镇、开发区(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在永吉县消防救援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构组成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等单位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负责人参加的消防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区)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设在各乡镇(区)。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开发区(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工作职责。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地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本地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乡镇、开发区(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考核,并向消防救援委员会报告;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本级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确定。

  (三)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每季度首月上中旬召开),由乡镇、开发区(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是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调度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隐患移交、督办整改措施,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

  2.督导考评制度。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对重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时督办,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施。

  三、各乡镇(区)救援委员会指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社区和行政村。村(居)民委员会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二)居民楼院和村组。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指导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一)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应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要求,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使其承担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周边村屯提高消防安全条件。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运行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在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出勤补助、伙食补助、值班补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专职消防员实际困难;要加大车辆器材装备配备,切实提升战斗力。

  (二)村屯志愿消防队。各行政村、自然村要通过依托企业建队、改造农用消防车组建家庭式消防队、依托农村民兵组织建队等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灭火实战演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志愿消防队出警量、器材损耗等情况,配备器材装备,给予一定经济补贴。

  (三)社区微型消防站。城乡居民社区应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火灾防控工作

  五、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消防水源。有条件的乡镇政府驻地要建设2座以上消防水鹤,没有条件的可以建设简易消防水鹤,利用原有机井、天然水源、建筑消防水池改造2处以上消防取水口。各行政村应依托农村饮水工程至少改造1处消防取水口,有深水井的村屯应建设简单实用的消防取水设施。

  (二)消防宣传阵地。乡镇政府应依托文化站、文化大院等机构设施,建立消防宣传活动站(室);在主要道路或居民集中区设置至少5处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或消防专栏;在居民集中区、驻地企业等处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应当利用村广播站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播报消防安全常识。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区)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要求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定期报告,积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系统内部消防监管工作,全面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扎实有序的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各乡镇(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按要求落实组织机构成立,并将机构组成的相关文件于7月30日之前报送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办公地点:永吉县消防救援大队(经济开发区天津街)

  联 系 人:吴 玉 轩

  联系电话:15124484777

  附件:关于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的通知(样稿)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附件

 

  关于成立XX消防救援委员会的通知

  (样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吉安委〔2020〕11号)文件要求,健全和完善全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提升城乡防灾减灾救灾整体能力,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救援整体能力,经研究,现成立XX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 XXX 党委书记

  副主任: X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XXX 副镇长(或党委副书记)

           XXX 副镇长

           XXX 副镇长

  成 员:  XXX 纪委书记

           XXX 人大主席

           XXX 办公室主任

           XXX 派出所所长

           XXX 民政局局长

         (注:以上成员可按各乡镇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XX县XX镇人民政府

                                                                                   2020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