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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413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7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413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7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吉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

  (还田、离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永吉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永吉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

(还田、离田)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全面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发展理念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要求,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黑土地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扶持,农民参与。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激励农民应用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秸秆禁烧区、土地平整地区为重点,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带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稳步、快速、大面积推广。

  (三)多方合作,共同促进。坚持各乡镇与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广泛应用。

  三、目标任务

  全县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任务面积为10.4万亩。具体模式有:一是玉米秸秆全量条带覆盖还田耕种技术模式(宽窄行种植)、二是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三是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保护性耕作)、四是水稻秸秆低茬深翻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五是水稻秸秆旋耕还田、六是水稻秸秆耙浆还田。

  全县秸秆计划离田29.5万亩,采取捡拾打包的技术模式。

  按照全县下达的禁烧任务,在确保完成还田任务基础上,争取完成秸秆离田工作,通过开展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全面控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力争实现 “零火点”。

  四、实施方式

  (一)秸秆还田方面。

  项目资金共707万元,还田任务10.4万亩。具体方式如下:

  1.依据《永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永农联发〔2020〕29号)、《永吉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玉米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犁耕深翻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永农发〔2019〕113号)。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区)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区)为还田主体、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项目资金587万元,通过以下五种技术模式,完成7.4万亩秸秆还田工作。

  模式一:采用玉米秸秆全量条带覆盖还田耕种技术模式(宽窄行种植),即秋季实施机械收割,秸秆平铺耕地中,次年春季利用搂草机将秸秆归行处理,使用两行免耕播种机进行播种,秸秆全量还田,轮换耕作,促进耕地提质增效。

  模式二:采用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耕种技术模式,玉米机械收获时将秸秆直接粉碎并均匀地抛撒在地表,随后采用旋转翻压犁翻耕入土,秸秆逐渐腐烂分解为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团粒结构,促进土壤理化性状提升,降低化肥投入。

  模式三:采用水稻秸秆低茬深翻还田耕种技术模式,要求水稻收割后,利用拖拉机带动翻地犁对收割后的水田地进行秸秆深翻还田。

  模式四:采用水稻秸秆旋耕还田。要求水稻收割后,利用秸秆还田埋茬机等对收割后的水田进行均匀翻埋。

  模式五:采用水稻秸秆耙浆还田。要求水稻秸秆收割后,应用秸秆还田耙浆机械,完成碎土、搅浆、压茬、平底作业。

  2.依据《永吉县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该项目资金概算120万元,最终以省财政下达指标为准。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区)为还田主体、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该项目采取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保护性耕作),完成3万亩秸秆还田工作。

  (二)秸秆离田方面。

  1.离田实施主体。

  由各乡镇(区)负责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离田的农民、种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企业。

  2.离田任务及方式。

  任务:根据各乡镇(区)申报数据,全县计划禁烧区离田面积为29.5万亩。

  补贴方式:捡拾打包。即项目实施主体利用捡拾设备将田间秸秆收集、打包、离田,由实施主体自行处置。

  补贴标准:捡拾打包按作业面积补助,平原地区每小亩补助20元,坡地丘陵地区(坡度在20度以上)每小亩补助30元。限烧区不给予离田作业补贴。

  岔路河镇政府秸秆离田所需资金由吉林中新食品区负责。

  五、补助政策

  (一)还田作业面积补贴。

  玉米秸秆全量条带覆盖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作业面积补贴标准:每小亩补助60元;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作业面积补贴标准:每小亩补助100元;水稻秸秆低茬深翻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作业面积补贴标准:每小亩补助60元;水稻秸秆旋耕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作业面积补贴标准:每小亩补助30元;水稻秸秆耙浆还田耕种技术模式作业面积补贴标准:每小亩补助30元。

  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或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方式(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补贴标准:省级补贴资金外,县级每小亩配套20元。

  (二)离田作业面积补贴。

  捡拾打包按作业面积补助,平原地区每小亩补助20元,坡地丘陵地区(坡度在20度以上)每小亩补助30元。限烧区不给予离田作业补贴。

  同一地块,不得同时享受还田和离田政策补贴。

  六、资金来源

  (一)秸秆还田。

  依据《永吉县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永农联发〔2020〕29号)、《永吉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玉米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犁耕深翻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永农发〔2019〕113号)。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永吉县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秸秆离田。

  项目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七、基本原则

  1.各乡镇(区)必须在保证完成全县秸秆还田任务基础上,全面完成秸秆离田工作。

  2.补贴方式: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岔路河镇政府秸秆离田所需资金由吉林中新食品区负责)。

  3.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工作。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指导各乡镇(区)组织制定本级限烧区计划烧除工作方案,选择分区域、分片对秸秆进行计划烧除。各乡镇(区)计划烧除方案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审批后实施。

  八、奖惩政策

  1.对禁烧工作开展好,无火点发生(以省卫星遥控情况通报为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任务、捡拾打包费用使用少效果好的乡镇(区),县政府拟拿出123万元奖励资金,以各行政村数量为基础,每个村奖励1万元为标准,用于奖励还田、离田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区),由各乡镇(区)统筹使用。

  2.发现着火点,并被省市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5万元,从乡镇年初预算经费中扣除。

  3.要充分发挥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在秸秆禁烧区擅自露天焚烧行为。按照处罚额度给予执法部门经费保障。

  4.建立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九、实施步骤

  (一)秸秆还田方面。

  1.下达作业指标。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还田作业指标,实行动态管理。(详见附件2)

  2.落实作业任务。各乡镇(区)要与秸秆还田实施主体签订《2020年秸秆还田利用协议》。

  3.开展秸秆还田作业。协议签订后,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4.检查验收。实施主体在完成秸秆还田作业后向乡镇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区)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区)验收合格的作业面积进行抽查检查。

  5.补助结算。验收合格后,对符合补贴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资金结算。

  (二)秸秆离田利用方面。

  1.摸底调查。由各乡镇(区)对本区域内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在完成还田任务基础上,自行确定打包地块及打包数量,并将相关数据上报至农业农村局信息科教科。

  2.落实作业任务。各乡镇政府务必于2020年秋收后至2021年春耕前完成秸秆离田工作。

  3.实行周进度报告制度。为确保离田工作全面落实,各乡镇(区)要安排专人从开展离田工作起,每周五下班前将秸秆离田工作周推进情况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科教科。

  4.检查验收。由各乡镇(区)自行组织验收,留存基础材料,做好备案。

  5.补助结算。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负责,对符合补贴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资金结算。

  十、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县级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组织领导机构(详见附件1)。

  乡镇(区)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村为成员的乡镇级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具体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区)、农业部门要将秸秆还田、离田的政策广泛宣传到实施主体,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平台将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强模式推介和应用,使农民、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深入了解各种补贴政策。

  (三)建立督查机制。

  成立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两办督查室为成员的检查督导组,对秸秆还田、离田工作进行督导,具体督查秸秆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进一步完成情况,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四)离田、还田相结合。

  以秸秆禁烧区、土地平整地区为重点,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带动全县范围秸秆还田技术的稳步、快速、大面积发展。不适宜还田的多渠道开展秸秆离田工作,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本乡镇(区)的方式方法开展离田工作。要将离田和还田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秸秆焚烧量。

  (五)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支配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1.永吉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工作领导小组

        2.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离田)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