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吉县禁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永吉县禁塑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永吉县禁塑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以下简称“禁塑令”)和《吉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台账》(吉发改环资联〔2020〕633号)要求,强化“禁塑令”执行落实,防治“白色污染”,保障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加强对禁塑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职能部门禁塑工作责任,禁止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违规行为,引导市场参与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改变消费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禁塑的浓厚氛围,确保“禁塑”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统筹调度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督促各行主管部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禁塑令”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调度情况,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
县委宣传部:研究制定禁塑宣传工作方案,传导禁塑最强音,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禁塑工作成效明显的先进代表,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标准检验工作,细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确保市场参与者和经营者自觉遵行“禁塑令”。在流通环节始终坚持细查严管,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告知督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县财政局:落实禁塑工作经费,满足各相关职能部门禁塑工作需要。
县教育局:在对县内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管理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加强节约资源、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和消费习惯。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机关食堂等公共机构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对所属公共机构开展“禁塑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县商务局:督促商贸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悬挂条幅等宣传品。
县工信局:组织协调县内企业做好生产供应工作,推进符合“禁塑令”规定的可降解塑料制品企业落地,保障市场上的替代品货源充足,规格齐全。
各乡镇(区):加强对本乡镇(区)禁塑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禁塑工作落实到位。制定禁塑工作宣传方案,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禁塑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村社开展宣传禁塑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到组织周密、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落实到位,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禁塑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和禁塑知识,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对禁塑的自觉性。大力宣传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禁塑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永吉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永吉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兵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云 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东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士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耿殿军 县财政局局长
张凤波 县教育局局长
吴延斌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宪军 县商务局局长
金永哲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铁军 口前镇党委书记
王 力 西阳镇党委书记
白长江 北大湖镇镇长
苏 淼 双河镇党委书记
崔金花 一拉溪镇党委书记
李 响 万昌镇党委书记
郭海军 金家乡党委书记
李永刚 黄榆乡党委书记
曹 东 永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段宏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段宏伟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