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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59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残联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6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59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残联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6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吉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永吉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永吉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残疾人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永吉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永吉县残联)是依法建立的地方残疾人组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省委、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参照《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优化改革机构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领域的社会助残机制,全县各乡镇(区)残联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部门职能设置和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结构和管理制度更加优化,工作载体和服务方式更加丰富,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不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开创新时代永吉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作为残联组织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全县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把全县广大残疾人凝聚到吉林振兴和永吉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实践中。

  (二)坚决服务全县大局。把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残联组织的核心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分忧,推进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形成,推动全县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永吉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坚持扎根在残疾人之中,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主体作用,努力成为残疾人充分依赖并积极发挥作用的代表组织。

  (四)坚持不断改进工作。深刻认识全县各乡镇(区)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查摆整改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关注困难残疾人的现实需求,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服务,不断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残疾人能力,全面提升残联工作水平。

  (五)坚持改革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残联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探索和借鉴相结合,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更新社会化工作方法,探索服务方式创新,推进残联组织在改革中创新,以创新推动发展,永葆组织生机活力。

  三、改革措施

  (一)增强残联领导机构的代表性,改进决策运行机制。

  1.提高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中残疾人代表比例。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达到60%以上,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达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达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委员数量。保留县残联机关设置,增强所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和服务性。

  2.加强残联执行理事会建设。完善执行理事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健全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促进决策与执行更充分地体现各类别残疾人共同意愿。健全县、乡镇(区)、村(社区)组织体系,各级残联组织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

  3.支持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作用。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落实工作力量,结合我县实际健全各类别协会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专门协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完善专门协会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和管理规范。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专门协会建设,按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章程和工作规则,选优配强各类别残疾人专门协会班子成员。因地制宜增强专兼挂职力量,结合我县实际逐步为残疾人专门协会增加挂职副主席,设立兼职秘书长,进一步联系服务扩大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

  (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机制。

  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强化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增强理论研究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将人事管理职能调整到综合部。改革后县残联机关内设机构为3个:综合部(行政审批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机关党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结合残联系统参公改革,将残联空余工勤岗位调整为管理岗位,适当申请增加事业编制,充实残联编制,解决人员不足的“瓶颈”问题,保证工作需要。结合下属事业单位永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职能,强化公益属性,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围绕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残疾人及其家庭社会支持、残疾人成长发展、残疾人法律服务等需求,积极参与助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覆盖率和精准度。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

  1.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符合残联特点的干部管理方式,坚持“残健融合”,选优配强干部,着力培养选拔热爱残疾人事业、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到残联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注重机关工作人员中残疾人干部配备,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推进残联机关干部在残联系统上下、内外交流,加大选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建立全县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2.配备挂职、兼职干部。增设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挂职副理事长,不与执行理事会任期挂钩,两年一调整。增设一名兼职副理事长。县残联机关股级岗位挂职干部的比例提高到10%左右。注重从其他领域、行业的优秀残疾人及亲友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

  3.持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实施残联干部“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落实县残联机关联系残疾人工作制度。县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每年深入到2个村(社区)“蹲点”分别不少于5天,班子成员调研指导覆盖到各乡镇(区),机关干部调研指导覆盖到50%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理事会成员和机关每个部室至少与1个村(社区)建立联系点,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密切联系。机关干部每人每年安排一个星期时间参与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的相关助残活动。

  4.加强对基层残联工作人员的协管工作。严格执行残联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协助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做好基层残联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将残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当地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及时组织新任职的基层残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基层残联主要负责人培训。

  (三)提升残联组织服务大局和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

  1.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备,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指导乡镇(区)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推动将县、乡镇(区)、村(社区)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考核和管理,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2.推动建立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县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整合服务资源,构建县、乡镇(区)、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向社会力量购买助残服务机制,设立社会化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助残服务项目,并促进服务项目从传统康复服务向教育培训、托养照料、家庭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等领域拓展。鼓励助残志愿服务,坚持自愿原则,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维护好助残志愿者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助残服务资源。鼓励参与和发挥特长相结合,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志愿服务。鼓励残疾人开展互帮互助、助人自助的志愿服务。做强做大“志愿助残者队伍”、“青年志愿者‘阳光家园阳光行’助残服务”等助残志愿服务品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使用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作方法,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更好地教育引导、联系服务残疾人。

  3.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创网络助残,扩大工作辐射,建立新媒体平台,完善县残联门户网站、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平台等功能,为残疾人实时提供志愿者服务、社会帮扶、创业就业、生活服务等信息。开通残联和专门协会微信公众号、QQ群等,加强与残疾人沟通。试行智能化残疾人证,实现智慧助残。依托“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平台,拓展残疾人诉求渠道,开展残疾人普法教育。全面完成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探索开通手语视频服务,让残疾人便捷享有政府信息资源。维护残疾人状况与需求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并加强与市级网站沟通,实现市、县二级数据信息共享,与政府职能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应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事件,预防和控制舆情风险。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

  4.确保残疾人进入全面小康。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残疾人特惠政策,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推动残疾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用“互联网+”助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自身全面发展。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确保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把贫困残疾人作为群体攻坚重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力支持,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5.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县残联要承担起教育引导全县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引导广大残疾人把实现人生梦想融入吉林振兴、实现永吉高质量发展。推动将残疾人事业宣传纳入县委、县政府宣传报道规划,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全县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的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推动爱心助残成为社会风尚。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以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保障推动工作。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充分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团结、动员、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残联信息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健全残联系统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4.建立残联工作科学评价机制。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县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县域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测评价内容。

  (五)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完善落实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健全完善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推动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残联组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2.充分发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支持县残联履行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残疾人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推动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到本部门专项发展规划、计划统筹实施,合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残联党组领导作用,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并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4.推动落实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推动建立残疾人工作经费合理增长及基层残联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联系残疾人、服务残疾人项目的经费需求。着重扶持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工作项目。严格执行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强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基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县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改革各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设计,确保改革取得实际成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残联党组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重大事项和重要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科学安排进度。按照改革方案的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确保2020年6月完成改革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改革的纪律要求,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为残联改革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加强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残联改革工作。

  (四)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齐心协力推进残联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