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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598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文广旅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20-2022)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5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210135216734/2020-12598 分  类: 文化 ; 通知
发文机关: 永吉县文广旅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标      题: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20-2022)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20〕5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

  建设规划(2020-2022)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20-2022)》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20-2022)

  

   

    2019年2月,吉林市被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巩固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做好后续建设工作,推动永吉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永吉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有效统筹资源,加强设施建设,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文化满意度,激发发展活力,为加快永吉县旅游文化名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22年,建成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便捷高效、多元参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吉林省先进水平,设施布局合理,覆盖均衡。

  ——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品质优良、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主要指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取得新突破。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文化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和产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成为公共文化服务新常态。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图书馆各项设施明显改善,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财政局

  2.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期间已建成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通过开展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乡镇文化站建设提质升级。乡镇(区)、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供需相适、保障有力、群众欢迎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责任部门:各乡镇(区)、县文广旅局

  (二)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永吉县实际,制定、公布永吉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标准要高于吉林省平均水平。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年看12场以上电影。组织开展送戏剧、送演出进乡村活动。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各乡镇(区)

  2.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根据永吉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明确基层和贫困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集中实施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

  3.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设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永吉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务工人员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各乡镇(区)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水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馆际合作,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各乡镇(区)

  5.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继续开展流动服务工作,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图书馆、文化馆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进一步发挥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作用,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

  6.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整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资源优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部门有关要求,达到相应标准,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延伸和有力补充。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教育局

  7.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带动效能。充分发掘满族、朝鲜族等地域特色文化资源,结合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内涵、搭建平台、开展活动,延伸地方特色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链,推进公共文化与创意、旅游、体育、商贸、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空间、提供新动能。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区)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1.丰富数字资源库内容。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地方特色资源库的品种结构。市级公共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数字资源不低于30TB,县级公共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数字资源不低于4TB。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

  2.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各乡镇(区)、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各乡镇(区)

  3.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强化数字文化馆建设、数字图书馆建设、数字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1.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深入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

  3.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落实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保障等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

  4.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对接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试点工作,促进文化消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5.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民政局

  (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提升综合效益。

  责任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

  2.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

  3.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补贴或奖励考核对象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落实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审计局

  4.落实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视县级财力状况,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公共文化服务经费,逐步纳入本级预算,合理安排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5.完善人才建设长效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落实乡镇(区)综合文化站配置专职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工作人员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体系,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各乡镇(区)、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委党校、县文广旅局、各乡镇(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后续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定期由县分管领导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示范区后续建设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区后续建设的指导。继续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县对乡镇(区)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对各乡镇(区)后续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过程管理要进行有效的监管。

  (三)发挥示范作用。要进一步总结永吉县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和亮点,继续推广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五老”新乡贤参与基层文化建设等典型经验,挖掘新的公共文化建设典型经验。加强同其创建城市的交流,不断提升永吉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永吉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为永吉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