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亲爱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我们在这里又见面了。今天,我们请到直播间的是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处长杨振国。请他谈谈我市开展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情况。
杨处长您好,欢迎来到直播间。
杨处长:主持人,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我市开展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主要对针对哪些车开始整治?
杨处长:自8月13日起,我市开展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主要针对“跑线黑车、黑出租车、黑客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主持人:活动总共分几个阶段?
杨处长:活动分四个阶段。1,宣传发动。8月13日---9月11日。2,集中整治阶段9月12日--10月11日。3建设管理阶段10月12日---11月10日。4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主持人:从宣传发动阶段到现在,已近三个多月,客运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什么成果呢?
杨处长:这次整治行动规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自整治行动开始到结束,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执法车辆730台次,查处各类车辆1350台,教育、处理违法行为700余人次,拘留1人,大大净化了客运市场环境。有组织的“黑车”在市场中消失,套牌车、异地营运车基本绝迹,共扣留套牌车126台,三轮车53台、四轮车12台,查处585件违法运营行为,规范了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强行拼客、索要高价等违法运营行为;从业人员文明服务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涌现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47件;市民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受理服务质量投诉917件,结案913件。
主持人:真是辛苦了,这次整治行动取得这样好的成果。那么,这次整治行动主要有哪些做法,给大家谈谈。
杨处长:这次整治行动开展三个多月来,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紧紧围绕市里统一部署抓落实。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深入一线宣传报道,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市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非法运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提出明确意见;市工商局制定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肢残人代步车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源头管控;市信访局为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有效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出台了《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紧密合作,提前筹划,制订了《客运市场综合整治行动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做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执法;市民政局制定了《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善后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区、残联、财政、人社、地税等部门,通过宣传教育、出台政策扶持、创造就业岗位等措施,为善后处置奠定基础。
各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能够各施其政、各负其责,形成了举全市之力推进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对“黑车”形成了高压态势,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长期遵循借鉴。
主持人:在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在整治过程中是不也遇到过难点,存在哪些问题呢?
杨处长:在整治过程中,我们感到,肢残人“四轮车”非法营运是整治行动中的难点和焦点,肢残人“四轮车”非法营运已经严重影响到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社会稳定。经调查,截止2014年7月市区肢残人违法运营“四轮车”约300辆,分别由“自强互助”、“互帮互助”、“自强爱心”、“自强自立”、“爱党团结”等未经注册、自发组织的车队统一管理。其中近160台车由“自强互助车队”收取费用并管理。该“车队”成立于2011年8月份。其前身是由桦甸人张伟(肢残人)出资在吉林市成立的帮乐旅游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业务。但采取发包形式开展了出租车营运业务(属违法经营)。成立之初共有20余台吉利车,现已发展到拥有现代、吉利、江淮、比亚迪等车型160台。该“车队”组织程度高,分工明确,设队长、政委、副大队长、主任,下设若干分队,该车队现由刘晓韧(男,56岁,家住龙潭区,双下肢残,系该车队政委)为主要负责人,统一为160台肢残人“四轮出租车”私自安装计价器、顶灯、空驶灯等运营标识和配置手持电台。经营模式实行“分散经营,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每台车每月上缴“车队”管理费。
由于肢残人群体的特殊性,以及“四轮车”的组织化非法经营,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交通执法人员查处肢残人“四轮车”非法营运时,“车队”会迅速利用手持电台传播消息、召集人员,围攻执法人员、围堵执法部门办公场所,“车队”负责人出面谈要求,谈条件,达不到所提要求,就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闹访,并且扬言威胁到省、北京上访,故意制造事端,扩大社会影响。整治过程中,信访、交通、残联、公安、民政及各区政府接待处理肢残人四轮车、三轮车上访10余次,其中进京跟访领访1次,赴省接访2次。上访诉求是:将现有肢残人“四轮车”合法化,办理出租车行政许可;二是将肢残人“四轮车”由政府收购;三是将查扣的肢残人“四轮车”予以免费放行、返还计价器等。对上述诉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答复是:一是持有C2、C5驾驶证的肢残人不符合交通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准入条件(条件之一是持有C1驾驶证以上);二是肢残人驾驶员不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22485-2013)中所要求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条件;三是交通部门查处非法运营行为是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对上述答复,肢残人驾驶员不理解、不接受。
目前,肢残人“四轮出租车”仍然在闹访中继续非法运营并且有规模化蔓延的势头。
主持人:肢残人四轮车非法营运确实冲击和扰乱了城市客运秩序,那么,下一步将对这些非法营运有什么建议吗?
杨处长:肢残人四轮车的非法运营,严重冲击和扰乱了城市客运秩序,引起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强烈不满,残疾人与出租车驾驶员已多次发生冲突,极易酿成群体事件,为此,下一步我们建议:
一是坚决取缔肢残人“四轮出租车”非法运营。政府牵头,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紧密配合,继续对肢残人“四轮出租车”非法运营实施专项打击,遏制肢残人非法运营的蔓延势头,坚决取缔非法运营的肢残人“四轮出租车”,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重点人进行约谈告诫,依法解散非法运营“车队”,对继续我行我素、闹访、缠访、越级访等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三是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帮扶与安置工作。
主持人:我市开展的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长期遵循借鉴。
好,非常感谢杨处长的光临,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