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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咨询幼儿园保育费问题
    诉求时间:2023-08-24 09:31
    诉求内容: 您好,我是省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吉林市,咨询过省财政厅,给出我省1996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1996〕36号)中,职工托儿费最高可报销55元/月管理费。并答复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所以想问下吉林市对报销保育费有什么具体规定和文件吗?需要什么材料可以报销。谢谢
    您好,我是省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吉林市,咨询过省财政厅,给出我省1996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1996〕36号)中,职工托儿费最高可报销55元/月管理费。并答复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所以想问下吉林市对报销保育费有什么具体规定和文件吗?需要什么材料可以报销。谢谢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3-08-30 09:49
    回复内容:根据《吉林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职工独生子女保育费,由父母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或报销,具体补助额度和报销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具体报销流程与报销标准请咨询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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