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蛟河市白石山镇中心小学校赵**的检举信
网友:王**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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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请将来信转至【蛟河市白石山镇中心小学校】处理。我反映该单位公职人员【赵**】。其利用单位在职证明,却后续本金未还完的情况下便躲骗各种方式拒绝偿还贷款。涉嫌恶意拖欠,道德素质缺失,作风不端。其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形成新的腐败现象。单位有管理责任。
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
3:其借款用途参与盈利性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举报依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约束相关人员作风,加强监管,履行监管责任。(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