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我公司与吉林市规划局签订《吉林市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工作(一标段昌邑区)测绘合同书》。合同约定:管线普查暂估算工作量为1200公里,预算工程总价款为2232000.00元,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我公司于2013年4月7日进场施工,在完成了合同内的全部工作量后,因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了相关技术支持,且工作进度较快,甲方又将开发区标段(合同以外)普查任务交由我方施工。当时我方要求签订补充协议,但甲方以工作量未最终确认为由未予签署,只是口头承诺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013年12月底我公司完成全部外业、内业及数据处理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并通过了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2014年10月27日,工程通过专家组验收,并经专家组签字及甲方盖章确认最终确认工作量1699.898公里公里。确认超合同工作量后,我方再次提出签订补充协议的要求,但甲方仍以等待落实为由推脱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合同中约定工程费用单价为1860.00元/公里,最终确认合同决算金额为3161810.28 元(超出合同额929810.28元)。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吉林市规划局应于2014年11月27日前支付给我公司全部工程款3161810.28 元,截止目前,吉林市规划局仅支付我公司合同内工程款2232000.00元,合同外929810.28元已逾期近7年,至今未付。
由于吉林市规划局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全部工程款,导致我公司无力支付外协单位欠款及员工(含农民工)工资,期间,我们曾多次找吉林市规划局相关领导催要工程款,但他们始终以工作量超出部分未补签协议为由不予结算,期间我方曾多次提出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签,造成未签补充协议是甲方违规操作而过意为之。对于吉林市规划局的这种老赖行为我们非常气愤,由于吉林市规划局领导的不作为,致使我公司参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至今无法支付,目前我公司正面临被合作单位及员工法律诉讼、群体上访事件不断、矛盾持续升级的窘境,为维护我们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只能向您反映情况,希望此事能得到尽快解决,
联 系 人:王国进
联系电话:13964028309
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