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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未按政策给予农民购房补贴
    诉求时间:2022-07-27 13:42
    诉求内容: 按照吉市政发办【2021】15号文件《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相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政策》中的优惠,只针对持有农村户口的农民,可单独购买,也可共同购买,且无年龄限制。按照优惠政策,本人(贺xx)和爱人(侯x)于2021年7月在吉林市泽信江山府共同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主贷人侯x,次贷人贺xx,具有银行贷款合同,可证明是共同购买,按照政策要求,符合共同购买要求,应准予申领农民购房补贴。房地产管理中心现又回复无政策依据,多次回复都自相矛盾,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我相信走法律程序也是按照政策原文执行,清清楚楚的写的共同购买,能证明共同购买即可享受补贴。房地产管理中心反反复复的不同回复已经给我和家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造成了很大损失,请市政府关注给予支持,谢谢。
    按照吉市政发办【2021】15号文件《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相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政策》中的优惠,只针对持有农村户口的农民,可单独购买,也可共同购买,且无年龄限制。按照优惠政策,本人(贺xx)和爱人(侯x)于2021年7月在吉林市泽信江山府共同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主贷人侯x,次贷人贺xx,具有银行贷款合同,可证明是共同购买,按照政策要求,符合共同购买要求,应准予申领农民购房补贴。房地产管理中心现又回复无政策依据,多次回复都自相矛盾,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我相信走法律程序也是按照政策原文执行,清清楚楚的写的共同购买,能证明共同购买即可享受补贴。房地产管理中心反反复复的不同回复已经给我和家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造成了很大损失,请市政府关注给予支持,谢谢。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长电话室
    回复时间:2022-08-11 13:49
    回复内容:尊敬的网友:您所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我局已多次答复您的该项申请事由,因无政策依据,无法申请农民购房补贴。感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