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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标题:关于中环物业绑定霸王合同绑架消费的举报信
    诉求时间:2022-11-30 07:41
    诉求内容:   市领导:   我们是吉林市丰满区滨江南路1111号中环滨江世纪小区业主,万般无奈,我们向物业主管部门举报本小区物业公司违约和不作为、胡作为的行为,并且我们将持续向各级政府举报吉林市海上置业有限公司与中环物业公司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   我们于2017年11月入住本小区,不交齐各项费用不给钥匙,且交房时未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包括实测面积。我们收房后陆续发现各种问题,售房时的各种虚假宣传,从此地产与物业公司也就开始了推诿、扯皮、不作为。   在我们小区有过电梯坏了40天修不上、垃圾散落各处、下雪不清理、公共区域门长年破损、维修维护不到位、公共区域任何设施坏了都是迟迟不修复,即便修也是能对付就对付、能将就就将就,现在小区的安全、清扫、防疫处处存在问题。比照物业合同约定如下:    1、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不维修:园区进门起落杆长年破损;64和65号楼公共区域门严重损毁危及安全,几年来数次刮伤业主、刮坏业主衣物;负一层各种公共管道反复渗漏不予维修......   2、对业主装修时损坏公共设施,不遵守装修时间,野蛮施工,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物业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的责任,甚至业主强烈呼吁也不予理睬。物业在此期间完全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更没有与主管部门沟通有效制止,对园区恶性循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电梯维修维护不利,65号楼一单元电梯故障40余天才修好,这种维修效率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4、不及时清雪,多次造成业主车辆因路滑在园区内碰撞。   5、监控设施简陋且诸多盲区,业主的经济安全和人身安全均无法得到保障。   6、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更是无从谈起。   7、各种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均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   8、共用雨、污水管道不及时清理,导致长期於堵。   9、公共绿化不按合同定期修剪、不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10、园区装修及家政服务管理不到位,外来人员自由出入。   11、不能如合同约定定期开展居家安全宣传,从不进行消防演习,对于安全持侥幸懈怠态度。   12、进出车辆不能有序管理,常常造成挡门挡路,影响业主出入。   13、完全不能做到24小时接受业主报修服务,连白天尚且推诿塞责。更别说夜间报修了!   14、从未向业主公布投诉渠道,从未进行过客户满意度调查。   15、违反合同约定,不开展社区文娱活动。   16、物业服务收支不公开、不公示。   17、地产与物业公司搞假招投标,关联公司拟定远高于吉林市物业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最高每个月每平米5.8元)!在2020年7月,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地产与物业公司剥夺付费业主的知情权,在未公示,未告知的情况下,签订长期合同,利用霸王条款强迫服务!形成黑社会犯罪集团!   18、物业公司为了掩饰地产公司所售房屋严重的质量问题,供热供水不移交有关单位,造成业主极大的生活隐患!   综上所述,该物业公司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霸王合同绑架业主,业主强烈要求终止合同,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追责。一个民营服务公司如此猖狂横行,导致业主想拒绝其服务还要阻力重重,全体业主不但保留追责物业的权利,同时也有决心挖出物业公司背后的保护伞,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拒绝合法利益被持续侵害。希望物业主管部门能秉公为民,不要包庇纵容,彻底整治物业服务行业,把人民的小区还给人民,结束这种百姓小区被奸商把持的现状,以免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抵触,损毁自身公信力。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人民疾苦,对各级政府不作为严查严管!请物业主管部门领导彻底解决本小区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市领导:

    我们是吉林市丰满区滨江南路1111号中环滨江世纪小区业主,万般无奈,我们向物业主管部门举报本小区物业公司违约和不作为、胡作为的行为,并且我们将持续向各级政府举报吉林市海上置业有限公司与中环物业公司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

    我们于201711月入住本小区,不交齐各项费用不给钥匙,且交房时未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包括实测面积。我们收房后陆续发现各种问题,售房时的各种虚假宣传,从此地产与物业公司也就开始了推诿、扯皮、不作为。

    在我们小区有过电梯坏了40天修不上、垃圾散落各处、下雪不清理、公共区域门长年破损、维修维护不到位、公共区域任何设施坏了都是迟迟不修复,即便修也是能对付就对付、能将就就将就,现在小区的安全、清扫、防疫处处存在问题。比照物业合同约定如下:

        1、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不维修:园区进门起落杆长年破损;6465号楼公共区域门严重损毁危及安全,几年来数次刮伤业主、刮坏业主衣物;负一层各种公共管道反复渗漏不予维修......

    2、对业主装修时损坏公共设施,不遵守装修时间,野蛮施工,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物业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的责任,甚至业主强烈呼吁也不予理睬。物业在此期间完全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更没有与主管部门沟通有效制止,对园区恶性循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电梯维修维护不利,65号楼一单元电梯故障40余天才修好,这种维修效率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4、不及时清雪,多次造成业主车辆因路滑在园区内碰撞。

    5、监控设施简陋且诸多盲区,业主的经济安全和人身安全均无法得到保障。

    6、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更是无从谈起。

    7、各种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均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

    8、共用雨、污水管道不及时清理,导致长期於堵。

    9、公共绿化不按合同定期修剪、不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10、园区装修及家政服务管理不到位,外来人员自由出入。

    11、不能如合同约定定期开展居家安全宣传,从不进行消防演习,对于安全持侥幸懈怠态度。

    12、进出车辆不能有序管理,常常造成挡门挡路,影响业主出入。

    13、完全不能做到24小时接受业主报修服务,连白天尚且推诿塞责。更别说夜间报修了!

    14、从未向业主公布投诉渠道,从未进行过客户满意度调查。

    15、违反合同约定,不开展社区文娱活动。

    16、物业服务收支不公开、不公示。

    17、地产与物业公司搞假招投标,关联公司拟定远高于吉林市物业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最高每个月每平米5.8元)!在20207月,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地产与物业公司剥夺付费业主的知情权,在未公示,未告知的情况下,签订长期合同,利用霸王条款强迫服务!形成黑社会犯罪集团!

    18、物业公司为了掩饰地产公司所售房屋严重的质量问题,供热供水不移交有关单位,造成业主极大的生活隐患!

    综上所述,该物业公司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霸王合同绑架业主,业主强烈要求终止合同,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追责。一个民营服务公司如此猖狂横行,导致业主想拒绝其服务还要阻力重重,全体业主不但保留追责物业的权利,同时也有决心挖出物业公司背后的保护伞,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拒绝合法利益被持续侵害。希望物业主管部门能秉公为民,不要包庇纵容,彻底整治物业服务行业,把人民的小区还给人民,结束这种百姓小区被奸商把持的现状,以免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抵触,损毁自身公信力。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人民疾苦,对各级政府不作为严查严管!请物业主管部门领导彻底解决本小区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长电话室
    回复时间:2022-12-07 14:44
    回复内容:尊敬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丰满区政府答复:1、对于认为物业违反合同规定、不作为等问题,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属地街道已尽力协调处理此事,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2、对于业主认为地产与物业虚假招标、住房存在质量问题可前往住建局申请依法公开招标过程,确定建筑资质; 3、属地街道已于12月开始对小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及时向属地街道69963900报告,责令物业立即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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