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光明新村小区物业不作为,个人在小区内公共场地随意划停车位,或者在自己的车库门前放至“占位桩”为自己使用,不允许其他人停车,小区内的公共场地是业主共同所有,我们交了物业费的居民为何不能在公共场地停车,反应给光小区物业,光明小区物业回答说是人家自己放的,物业部管。
现要求市政出面清楚小区内一切个人非法摆放的“占位桩”和私人划定的归自己所有的停车位,请尽快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