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吉林市中公教育违反合同不予退款
诉求时间:2023-08-20 19:45
诉求内容: 我于2022年9月22日,与中公教育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支付培训费4980。并签订合同,约定考试不通过,吉林市中公教育应当至申请退款之日起30-45个工作日内退款4980。本人于2023年5月11日,提交材料申请退款,时至2023年8月20日,已超出合同退款约定时间,中公教育仍不履行合同约定,毫无社会诚信。恳请人民政府监督吉林市中公教育履行退款责任。
我于2022年9月22日,与中公教育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支付培训费4980。并签订合同,约定考试不通过,吉林市中公教育应当至申请退款之日起30-45个工作日内退款4980。本人于2023年5月11日,提交材料申请退款,时至2023年8月20日,已超出合同退款约定时间,中公教育仍不履行合同约定,毫无社会诚信。恳请人民政府监督吉林市中公教育履行退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