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版
关怀版
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办理回复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投诉吉林热力集团热力二公司不按时供热。
    诉求时间:2023-10-22 11:42
    诉求内容: 投诉吉林热力集团热力二公司供热一所不按时供热。拨打热力集团公司服务监督电话0432-6202****咨询反映供热问题遭遇推诿、踢皮球、没有确切的回答。根据服务监督电话提供的具体生产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189****0333(供热一所所长)取得联系后。得到答复是:热力二公司供热了,但是现在供热的水温不超过人体体温(我个人理解就是供的是冷水)。再问,何时能够达到供热温度?回答没有给出具体时间。个人诉求是要“供热”不是供水。因此举报热力二公司收取供热费后,不作为、不负责。违反市住建局供热办的决定,于2023年10月20日0时开栓供热。   PS:录音文件尝试过两次添加附件上传,结果上传失败,改为压缩文件也同样。   
    投诉吉林热力集团热力二公司供热一所不按时供热。拨打热力集团公司服务监督电话0432-6202****咨询反映供热问题遭遇推诿、踢皮球、没有确切的回答。根据服务监督电话提供的具体生产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189****0333(供热一所所长)取得联系后。得到答复是:热力二公司供热了,但是现在供热的水温不超过人体体温(我个人理解就是供的是冷水)。再问,何时能够达到供热温度?回答没有给出具体时间。个人诉求是要“供热”不是供水。因此举报热力二公司收取供热费后,不作为、不负责。违反市住建局供热办的决定,于2023年10月20日0时开栓供热。
    PS:录音文件尝试过两次添加附件上传,结果上传失败,改为压缩文件也同样。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长电话室
    回复时间:2023-10-31 15:5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住建局答复:经核实,珲春街50号楼属我公司珲春供热站供热,该供热站于10月20日正常启泵供热,不存在未按时供热及推诿的情况。同时,我公司工作人员到环春街**号楼*单元入户走访,该反映人家中无人,随即走访该单元其他用户家,但该单元仅2楼右门用户家中有人,入戶测得室温20.3度。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