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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关于摩托车改装事项
    诉求时间:2024-12-15 01:03
    诉求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摩托车改装在不改变摩托车本身安全结构的情况下且不改变车身结构情况下,是否允许加装保险护杠?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摩托车改装在不改变摩托车本身安全结构的情况下且不改变车身结构情况下,是否允许加装保险护杠?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谢谢。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4-12-19 13:53
    回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公安局答复:摩托车不允许加装保险杠。具体依据如下: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件工信联产业[2008]3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家对机动车注册登记实行《公告》管理制度,摩托车在公告管理范围。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三、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四、公安部第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第(七)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摩托车不在部令允许换装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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