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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日期:2018-08-10    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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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 第8   2018810日 )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办结时限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425

举报人称龙潭区湘潭街吉化老年活动中心,附近人行道上有一个垃圾站,气味刺鼻,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户,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交通安全。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垃圾站因夏季高温确实存在异味。

    已进一步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进行水冲洗及消杀作业,冲洗后所产生的废水及时排入污水管线,确保消除异味。

 

2

426

龙潭区新吉林街道龙北路与郑州路交汇处,有一绿盛农药有限公司,自2015年生产至今,排放有毒气体,气味刺鼻,导致附近庄稼干枯死亡,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能正常运行。经检测,该企业均能达标排放。该企业周边2块共10亩玉米地长势良好,不存在干枯死亡现象。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该企业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是吉林市四面环山,如生产期间遇有低气压天气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南、北两个厂区确有少量异味。

*

3

427

1、舒兰市红石村2社东侧路边有一座山,有不明人员只在夜间作业,毁林挖山石,2011年至今,面积很大。
2
、舒兰市新发屯后山有人毁林挖山石,烟尘大,污染环境。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舒兰市林业局、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小城镇人民政府、舒兰市环保局、舒兰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已办结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毁林挖山石行为是舒兰市顺发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所为。20161023日,舒兰市环城街林业站在工作中发现该砂石厂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砂石,违法使用林地,对其进行了行政立案处罚。2017519日,由于该公司继续进行违法开采行为,犯罪嫌疑人该公司法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立案侦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于2017815日向舒兰市检察院递交起诉意见书。对该公司新发生的违法开采行为,正在进行行政立案调查。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舒兰市有3个新发屯,环城街道正义村新发屯、小城镇季长村新发屯、小城镇孟家村新发屯。经现场勘验和走访当地村民以及村村委会证实,3个新发屯后山均没有毁林挖山石情况,也没有烟尘。

    第一个问题:对违法行为人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理;催告违法行为人恢复被侵占林地植被。

*

4

428

举报人称磐石市黑石镇老砬子屯附近,有一个水源站,该站供红旗岭镍矿洗矿石,该矿排出的废水,污染附近的辉发河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

磐石市

磐石市环保局

黑石镇政府、红旗岭镇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处于停产状态,20186月下旬因原材料短缺原因停产至今。该厂所有生产废水进入大岭矿露天坑尾矿库沉淀,后通过泵站输送至何家尾矿库进一步澄清后回用,无污水外排。磐石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83日对辉发河兰家断面(入境)、五道荒沟断面(出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同时,检查组对附近黑石镇文化屯居民饮用水进行了调查,该屯居民于2017年开始饮用自来水,自来水水源为100余米的深层地下水,经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

*

5

429

昌邑区新建街九委八组,松江能源利用回收公司焚烧垃圾,粉尘和气味影响环境,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公司东北方向有一垃圾堆,渗透液形成一百平米左右污水区。

昌邑区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吉林市政公用局、昌邑区人民政府

等待评估结果

大气、水

    通过查看双嘉电厂在线监测数据及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表明,该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厂界的监测和该单位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调查表明,该单位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对东北方向600米居民产生明显影响。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该公司东北方向有一垃圾堆的问题,举报情况是否属实待定。为确认垃圾是否清理干净,2018810日吉林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协调会,由吉林军分区、昌邑区政府、市政公用局及双嘉电厂等单位参加,会议确定由双嘉公司对吉林军分区军事地界内疑似垃圾堆进行勘探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具体评估情况确定下步工作。预计20181030日完成。该公司一百平米左右污水区是个水泡,该水泡为排洪沟形成的水泡,经吉林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水泡水的监测数据显示为5类水体。

待定

    经协调会决定,由双嘉公司将水泡水清运到市政污水管网,预计2018930日完成。

*

6

430

舒兰市亮甲山乡致富村一社有林姓和张姓的夫妻作坊,从去年开始生产产生的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舒兰市环保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885日,舒兰市环保局、亮甲山乡人民政府对舒兰市鑫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舒兰市鑫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为张某某,20178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没有闻到异常气味,根据询问现场负责人,再生产时会产生少量气味,年产生2吨废弃物(边角余料),鑫达玻璃钢制品公司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舒兰市环保局现场要求该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除,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201888日,舒兰市环保局向舒兰市鑫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7

431

举报人称船营区越北镇晓光村一社,1、王雅坤家开一豆腐坊,做豆腐的废水直排到村路上,味道刺鼻,严重影响周边环境;2、田丽敏家经营一塑料厂,生产期间排出的污水直排到小沙河,生产期间产生刺鼻气味严重污染周边水源及环境;3、晓光村二社有一姓付的人,养了200多头猪,猪粪在下雨天淌到村路上,造成附近水源严重污染。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等待检测结果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王某某家豆腐坊位于晓光村二队,已停产半年多,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痕迹。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确实有生产设备,目前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期间未发现生产迹象。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养殖场有存栏90头育肥猪,年出栏不到一百头,有储尿池,并且,猪粪放到自家地里。关于“造成附近水源严重污染”问题,船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在附近水井采集水样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判定。

    第一个问题: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和船营食药监分局、越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户的监管。
   
第二个问题:调查组工作人员告诫该企业,必须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方许生产,下一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与越北镇镇政府,将加强监管排查如发现生产,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三个问题:船营区环保局告诫其严禁将猪粪尿倒到外环境中,并按要求建设干湿分离的储粪池,当事人承诺一个月以内建设完毕。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船营林业畜牧局和越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监管检查。

 

8

432

举报人称龙潭区江密峰镇东风村7社盘山道处,肖中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0年砍伐了2000多颗松树,占地约7.5亩,建二层楼房,一个平房,一个水库,严重破坏当地生态平衡。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二层楼房1座、平房1座均处于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群众反映的水库原为一处自然山塘,为集体建设用地,2000年进行加固,不存在违法行为。该地块《林业用地证书》有效期为1982年至1985年,根据当时《永吉县划定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分得自留山后,每年造林面积必须达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三年内实现绿化,未按时造林者,除收回自留山外,并根据情节每年罚造林延误金8-20元”的规定,1985年后该地块未取得《林权执照》。依据未取得《林权执照》事实,20166月,经龙潭区林业畜牧局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该地块《林业用地证书》所标注范围内,未发现同期栽植人工林木痕迹,表明该地块1982年至1985年未栽植人工林或栽植后未经严格管护,当年栽植树木已不复存在。且经调查该地块周边为天然萌生阔叶林,故不存在2000年砍伐2000多棵松树的情况。

    2016520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接到“肖某砍伐林木,私自建房”的相关举报,龙潭区林业稽查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628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针对肖忠擅自开垦2094平方米林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其进行处罚第12009号),处以罚款,并责令其于20161030日将林地恢复原状,现已整改完毕。

*

9

433

船营区从文小区2223栋之间有一个废品收购站,收到的废品乱堆乱放,味道刺鼻,该栋一楼居民养鸡养鸭,粪便气味刺鼻,导致居民无法开窗户,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通江街道崇文小区22号楼东侧一楼有居民大量收购堆积生活废品,未能及时做到整理清理,现场堆积且异味较为严重。同时,未能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崇文小区22号楼西侧一楼有一户居民圈养了二十只鸭子和十一只鸡,粪便气味刺鼻。

    第一个问题:要求该居民其立即清理相关废品,及时打包运走,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停止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该居民已将堆积的废品全部运走,并停止收购废品行为。
   
第二个问题:要求该居民立即清运所有鸡鸭,将鸡圈拆除,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该居民已将所有鸡鸭清运完毕,圈养地点清理干净,鸡圈已拆除完毕。

 

10

434

举报人称高新区恒山西路与新民街交汇处,送配电小区1号楼东南方向、该楼道内、楼门前,该小区老人捡的废品堆积如山,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高新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高新区送配电小区1号楼2单元5楼右门居住的80岁老年夫妇,男性精神有些不正常,在楼道及门前堆放拾荒物。

    201885日、6日,高新区工作人员与该住户多次进行沟通协调,老年夫妇同意高新区工作人员对其堆放物进行清理。高新区已责成社区工作人员每天对该住户进行巡查,如发现有拾荒堆积物及时清理。

 

11

435

举报人称磐石市隆昌上城二期一楼有一家火山烤肉在营业期间,排风机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磐石市

磐石市环保局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磐石市执法局

已办结

噪声、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饭店使用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该饭店排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为上午10点至晚2130分,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饭店排风机进行了昼间现场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

436

桦甸市金沙乡默勒镇村新华屯马家沟,流经村内的一条河流上游有两处牛舍,产生的大量粪便污染河流,污染水源,威胁村民饮水安全,臭味熏人,污染环境。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等待检测结果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河流处于枯水期,水量极小,粪便未进入河流;桦甸市环境监测站在本次调查期间于河道上中下三处采集取样,监测结果均符合二类水体排放标准。但是,雨季堆放的粪便会被雨水冲刷流入河流,造成污染。鉴于山泉水井位于养牛区域30米处,且海拔相差1米,可能会对村民饮水安全构成威胁。两处牛舍处于山沟里,距离新华社居民区都在500米以上,中间为林地玉米地隔离,周围无住户,臭味熏人的情况不存在。水源地距离牛舍30米以上,无河流流经,桦甸市卫计局在莫拉艮新华社(张某某家)抽取水样,按照“实验室质量认证手册”的规定,29项理化项目检测15个工作日出结果,4项微生物检测7个工作日出结果,桦甸市疾控中心最快10天完成33项检测指标;86日下午理化检测完成项目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 pH、肉眼可见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以上7项检测结果均在限值范围内。现等待其它项化验结论。

    金沙镇政府要求韩某某、王某将原留存粪便一周之内清理,粪便远离河道。同时修建30立方米蓄粪池做防雨、防渗漏处置,远离河道,粪便滞留不能超过一周,及时进行还田处理,并修建硬覆盖做尿液收集处置,防止污染河流。要求邱某某将原留存粪便一周之内清理,粪便远离河道。同时修建15立方米蓄粪池做防渗漏处置,粪便滞留不能超过一周,及时进行还田处理,并修建硬覆盖做尿液收集处置。杜绝粪便靠河边堆放,防止粪便流入河沟,污染水源同时在临近河沟边砌石头护坡,规范养殖范围,对散养的牛统一归圈饲养,减少养殖占地面积。

 

13

437

桦甸市红石镇,红石林业局对岸,有人烧炭,烟雾缭绕。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炭厂现场堆存大量木材加工剩余物,15个炭窑窑口全部封堵。调查组扒开窑顶封盖后发现,窑内堆满黑色木炭,窑温度很高。业主不承认烧制木炭,但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断定,该炭窑正在生产。烧制木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和危害。

    桦甸市环保局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炭窑予以查封,并将业主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为彻底解决烧炭行业违法生产污染扰民问题,201885日,桦甸市政府召开了炭窑整治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彻底拆除土法炭窑,恢复耕地(林地)原貌。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14

438

永吉县西阳镇双榆村3社,李姓养牛场,污染村水站泵站。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西阳镇人民政府、永吉县卫计局、县畜牧局、永吉县环保局

等待检测结果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饲养地点现场堆放牛粪2立方米,所产牛粪均用于自家6亩土地还田,距自来水泵房21米,水泵房附近未发现牛粪等排泄物。由于其饲养量较小未达到规模场饲养量标准,为散养户。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5日在双榆村123社自来水泵房采集生活饮用水样品,共采集水样2件,近端水1件和远端水1件。采集的水样送至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化验,需要5个工作日出结果,目前尚不能确定污染水站。

    要求清理牛粪,目前,已经清理干净,并将牛粪存放到自家青储窖中(青储窖已废弃,现在用于存放牛粪),同时,要求日常放牧地点远离该水泵站1000米。要求养殖户的牛粪做到日产日清,并指导该养殖户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及时将粪肥还田,防止发生粪污满溢和渗漏现象。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如水质合格,将尽快向群众通报。如水质不合格,西阳人民政府将咨询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情况向群众通报。

 

15

439

昌邑区辽东一区,大福烤鸭店,扩音喇叭噪音扰民。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所反映的店铺系吉林市昌邑区辽东一区新地号菜市场7号网点的大富烤鸭店,未发现播放噪音喇叭现象,但在商铺内发现了移动音箱。民警对商家进行了询问,经营者表示曾经使用过音箱进行宣传,现已不再使用。

    民警依法对商家进行口头告诫,要求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揽客,经营者表示今后绝不会出现此类行为。86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再次前往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的行为。

 

16

440

丰满区人民大剧院,院前停车场出入车收费自动高音喇叭声音过大,扰民。

丰满区

丰满区
公安分局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84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到吉林市大剧院停车场调查核实,现场并未听见高音喇叭声音,在与停车场负责人联系后,负责人表示过去确实存在因高音喇叭声音过大而扰民的情况,目前已将升降杆声音设置为静音。

    201885日至6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复查,未发现停车场升降杆声音过大的扰民问题。

 

17

441

船营区致和街道森林里小区11号楼,楼前天天有车过来烧纸,扰民。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烧纸的地点在致和街道北寺社区太平街棚户区与致和街道越山路社区森邻里小区中间,原瀚星房地产公司残土堆料厂下一条东西走向的黄沙路,周边无居民区,自20185月开始,有人在此处烧纸。

    201886日,现场阻止一名二僧和群众在举报地燃烧纸质祭品,教育教职人员和参与群众遵守环保法,禁止在此地烧纸。同时,设立禁止烧纸警示牌两块,成立巡查小组,每天晚18:3022:30进行死看死守,发动群众进行监督,随时向街道反映情况,彻底禁止在此处随意烧纸现象发生。

 

18

442

丰满区厦门街万隆一区小区楼下饭店没有排水,造成楼下居民下水经常堵塞,尤其下雨季节,楼下排水沟经常堵。

高新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高新区万隆一区2号楼从今年4月份出现下水外溢,高新区环卫处派吸污车进行吸污疏通作业。201885日高新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没有污水外溢。

    今后高新区环卫处将加大作业频次,每天早晚进行吸污疏通作业,保证污水井污水水面在排污口以下,不外溢。

 

19

443

永吉县口前镇新华大街中段(县防疫站对面),杨家总店、皇家饭店,周六周日婚礼放鞭炮,噪音扰民。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口前镇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杨家总店位于兴华街昱晟幸福里小区4号楼门市,共计两层,正门位于大众路沿线朝南开放,面积约900平方米,可容纳500人同时就餐,是以承办婚礼、庆典、大型聚会等活动为主要业务的餐饮服务场所;皇家饭店位于兴华街兄弟紫都御景小区东北角,为L5层独体建筑,正门位于兴华街沿线朝东开放,是集餐饮、住宿、休闲洗浴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机构。经调查,确认永吉县范围内暂时没有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也未对烟花爆竹燃放时段作出明确限制。

  85日,永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约谈两家饭店相关负责人,对其宣传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醒相关责任人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从经营层面倡导绿色环保,并对举办婚礼、庆典等活动的客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倡导绿色庆典。

 

20

444

船营区德胜路与西安路交叉路口,德胜浴池二店旁,与西城首府相邻,楼下商户、饭店、药店、肉店和水果店,喇叭放到室外,全天不间断,噪音特别大,特别扰民。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经现场走访调查,德胜浴池二店旁有商户多家,并且有一农贸市场,两家水果店和一家药店,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有一肉床子用小音箱宣传,但是声音特别小,民警通过走访还了解到,两家水果店以前使用高音喇叭宣传过,在宣传期间存在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情况。

    对三家商户进行告诫,商户表示理解和同意,承诺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21

445

丰满区兴隆小区院内5号楼楼下,临时建简易房,开东福顺火锅店,无手续,无烟囱,无上下水,油烟特别大,破坏小区环境。

丰满区

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江南乡政府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东福顺火锅店位于丰满区兴隆大街兴隆小区院内5号楼楼下,经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现场检查及登记档案核查,东福顺火锅店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目前处于在营(开业)状态。该商户末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01885日,要求店主立即整改,经营者同意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1886日再次核查,东福顺火锅店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设备运转正常。

 

22

446

龙潭区北华大学北校区,北府新城小区西山街道路被挖开,尘土飞扬,影响环境。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扬尘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道路挖掘行为系昆仑燃气公司接装北府新城的燃气管线施工所为,目前尚未施工完毕,临时搭建围挡,由于挖掘的残土未苫盖,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燃气施工单位已对施工产生的残土进行苫盖,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路面进行恢复。

 

23

447

磐石市东山公园里,早上4点多有人甩鞭子,响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磐石市

磐石市公安局

磐石市住建局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201886日早5时对东山公园进行实地调查,东山公园确有4人在东南侧树林进行甩鞭子健身活动。201799日,磐石市公安局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磐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28批第5463号环境信访案件(举报称东山公园内有人挥舞铁鞭干扰附近市民休闲)后,磐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件的查办工作,对东山公园内爱好甩鞭子健身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并采取了规定活动时间、划定活动区域以及通知住建部门设立东山公园管理公告牌等相关整改措施。

    86日早5时,民警对4人开展教育,向他们讲解东山公园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法律规定,4人表示以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甩鞭子健身活动。
    1
、加大宣传力度。2、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活动时间由每日早6时至晚22时调整为每日早6时至晚21时,该时间之外禁止进行噪声较大的健身活动。3、加大巡逻查控力度。

 

24

448

磐石市人民路与石城路交汇处,因修路施工灰尘特别大,居民无法开窗户,每天从早晨施工到半夜,干扰居民生活。

磐石市

磐石市住建局

磐石市执法局

已办结

扬尘

    经查,举报内容属实。施工单位于84日洗刨该路段原有路面时,铣刨机作业产生灰尘;同时为减少安全隐患,在进行管沟回填作业时,存在夜间施工现象。

    磐石市住建局于85日对施工单位下达了安全监督停工整改通知书。86日,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改正:1.施工现场加大洒水降尘,洒水次数增加至10次。2.施工现场砂石、材料堆放及未及时回填部位都进行了遮盖防尘。

 

25

449

丰满区恒山东路兴隆街交汇,前锋汽贸小区29号楼,2家外卖店,油烟味特别大,影响居民生活。

丰满区

丰满区
执法大队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两家外卖店均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烟油扰民问题。

    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通知两家店主立即进行整改,两家外卖店于86日已整改完毕,均安装上了油烟净化设备。日后丰满区执法大队将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26

450

龙潭区缸窑镇千禧居嘉园小区3号楼锅炉房,因冬天取暖导致居民家的窗台灰尘太大;现锅炉房煤灰和炉灰灰尘太大,干扰居民生活。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因目前处于非取暖期,锅炉未运行,未产生煤灰和炉灰。在锅炉房后侧,有煤堆一处,约35㎡,已做苫盖处理。不存在现锅炉房煤灰和炉灰灰尘太大,干扰居民生活问题。20171218日,吉林市楷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缸窑棚户区锅炉进行有组织废气的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

 

27

451

高新区深中路颐心小区3号楼下车库,美团炸鸡店、烧烤店、花甲粉丝店等饭店,油烟味特别大,居民无法开窗。

高新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颐心小区3号楼一楼“辣么香川味坊”、“祥和家庭厨房”、“佳乐汉堡”、“乐派克汉堡披萨”、“郭记台式卤肉饭”、“小伙伴后街花甲粉店”、“云南过钱米线”、“没有店名出兑”八户餐饮商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不具备经营餐饮饭店条件。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以上八家饭店立即停止营业,张贴封条。

 

28

452

蛟河市河南街保家村村民李振涛家养狍子;外来户郑旭龙在村内开设养鸡场,养了许多只鸡,以上两户养殖产生的粪便味道非常大,导致居民无法开窗,造成严重污染。

蛟河市

蛟河市河南街道办事处

蛟河市环保局蛟河市畜牧局

2018930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发现保家村民李某某养殖貉子,属于散养户,养殖粪便产生量小,且日产日清,养殖地点距离村屯居民区200余米,中间间隔地带为稻田地,村屯居民区并未有粪便异味存在。发现郑某某养殖场院内有养殖粪便堆积,表面覆盖有塑料薄膜,但由于近日天气炎热,粪便味道非常大。

    要求养殖户立即清理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同时要求郑某某抓紧建设防渗漏储粪池,针对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现场已要求该企业立即进行网上备案,由于企业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追诉期,无法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处罚。

 

29

453

举报人称丰满区旺起镇街里西大河附近,自2012年开始,有一名叫程海龙的在该处非法采沙,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丰满区

丰满区农牧水利局、旺起镇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的西大河实为旺起镇旺起河,该河发源于丰满区旺起镇水曲摩天村摩天岭,出源后北流,流经旺起镇水曲摩天村、四方村、漂尔村、旺起杨家村,于旺起镇旺起杨家村旺起湿地公园汇入松花湖,全长17.5公里。旺起街里西大河为旺起杨家村段。2010728日,丰满区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致使旺起西大河沿岸全部冲毁,当年秋季丰满区旺起镇政府开始对该河进行全线治理,包括清淤、筑堤和护岸,在治理过程中坚决杜绝私自挖取砂石行为,截至2013年末,西大河河道整治工程完成,筑堤后的旺起街里西大河不具备在河道内挖砂的条件。丰满区农牧水利局和丰满区旺起镇政府高度重视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自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沿河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没有发现举报案件反映的情况。201885日,巡查也未发现采沙行为。

    下阶段,丰满区农牧水利局和丰满区旺起镇政府将按照丰满区河长制工作要求,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职责,加大巡河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持河道正常秩序。

*

30

454

船营区:1、船营区大东门天北小区1号楼与2号楼之间有家饭店,在营业期间油烟污染,晚上8点至10点客人说话声音较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2、该小区6号楼楼头有家肉串店,在经营期间油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油烟、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天北小区老1号楼和老2号楼之间有两家饭店,分别是:“朝阳家常菜馆”和“聚丰缘小吃店”,在营业期间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每晚约22:00点闭店。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位于天北小区6号楼楼头有一家名为 “双椒麻辣海鲜烧烤”的烧烤店,在经营期间存在油烟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第一个问题:已要求两家饭店商户立整立改。201887日,两家商户已全部购买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每晚由两家商户劝告食客小声喧哗,以消除对周边居民休息造成的影响。现已整改完毕。                 
   
第二个问题:201885日,该商户已停业整顿。

 

31

455

举报人称龙潭区北甸子村有个垃圾场,龙潭区范围内的各种垃圾都往此处运,环境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导致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201912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龙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建设较早,现已封场,但对地下水还存在一定影响。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地下水观察井采样监测,监测结果锰等多项监测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为做好污染源的控制工作,龙潭区住建局对老垃圾场产生的污染液体做到了全部截流处理,未流入下游。另外垃圾场位于山沟之间,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问题。二期项目承担着龙潭区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经调阅垃圾运行记录,运行比较规范。该垃圾场二期项目按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及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后经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

    为有效解决老垃圾场地下水部分指标超标问题,龙潭区已委托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该区域开展《垃圾场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目前评估报告已完成,报告意见为垃圾场浅表层地下水存在部分指标超标,针对评估报告龙潭区已启动《龙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地下水污染防控治理工程》,该工程已开始建设,20188月末建筑类工程完工,2019年末地下水治理将达到预期效果。

 

32

456

昌邑区上海路与天津街交汇处桂林胡同98K麻辣海鲜在楼外加工海鲜,油烟呛人,影响周边居民。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98K麻辣海鲜烧烤位于昌邑区文庙街上海路242单元111号,名为吉林市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吕小姐的麻辣海鲜店,该饭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该商铺在后门使用煤气罐煮海鲜。

    对该商铺经营者进行口头警告和劝服,要求停止在室外使用煤气罐煮海鲜行为,该商铺经营者表示愿意配合相关工作,承诺对商铺后门相关设备进行拆除且不再使用。86日,文庙街道办事处再次前往该饭店,未发现该饭店存在上述行为。下一步文庙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3

457

举报人称永吉县口前镇河东小区周边因未及时清理垃圾,导致垃圾很多,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该小区周边杂草很多,无人清理,导致很多蚊虫及老鼠,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辖区共设30个垃圾投放点,管理处租赁112立方压缩式垃圾车,现有处理能力不能每天及时清运干净30个垃圾点。其中,河东小区共25栋楼,原设敞开式垃圾投放点3个,2017年洪灾后为达到环保要求改为筒式垃圾投放点并增加为5个,改善了河东小区卫生环境。但由于部分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差,垃圾乱扔乱放,造成河东小区局部脏、乱、差。为此,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及水电社区对居民进行环保宣传并清理,但因人力资源有限导致环境卫生时好时坏。

    进一步加强所属辖区的环卫保洁工作,增加机械清扫频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责成县物业办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居民小区内生活垃圾和杂草及时清理,确保小区内环境整洁。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对垃圾清运方案进行调整,重点部位当天清运,在垃圾量增多的情况下,增加到每天两车进行清运,同时加大对居民环保意识的宣传力度,确保居民有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34

458

永吉县口前镇红旗村上游,村民张金利个人猪舍,下雨天污染环境。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口前镇人民政府、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畜牧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红旗村11社养殖户名叫张某某,有猪舍3栋,总面积1000平方米,两个堆粪场,存栏育肥猪400头,年出栏260头,不属于规模养殖。养殖户院内有南侧2个带雨棚堆粪场堆放粪便,堆粪场已做防渗处理,地面铺设水泥,周围用砖砌成,总面积大约60平方米,有明显外溢痕迹,是砖墙因大雨冲刷决口,导致粪便的外漏。两个防渗污水储存罐共120立方米,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

    责令当事人将2个堆粪场外溢的猪粪便清理干净,并对其批评教育。87日,口前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永吉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勘察,养殖户已将堆粪场外溢口用砖与水泥进行修葺,2个堆粪场外溢的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用土进行了铺垫,异味完全消除。口前镇人民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宣传与巡查力度,倡导村民在发展养殖生猪致富的同时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对发现的此类问题及时处理。

 

35

459

龙潭区大口钦镇铁路家属住宅区南侧有一垃圾坑,一百平米左右,对面生活垃圾,臭味大。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85日,现场存在生活垃圾,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臭味大”现象。

    85日,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政府出动2台翻斗车、1台钩机,共清理转运生活垃圾80余吨,于86日全部清理完毕。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政府将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此处生活垃圾问题做到“日产日清”。

 

36

460

举报人称龙潭区江北乡哈达村4社,有两家塑料厂、一家饲料厂、以及多家化工厂,以上企业在生产期间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并将生产的废水排入牤牛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哈达村4社无塑料厂和饲料厂,化工厂仅有1家,为吉林市哈龙化工厂。该厂工艺过程主要为将水加入反应釜加热至50-60℃,加入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搅拌,用少许液碱调节pH值。主要废气为反应釜产生的NMHC,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工艺水进入产品不外排,废水为车间冲洗水,由120m3的地下储罐收集后送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20161月,该厂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厂内未发现原料及产品,无废气、废水产生,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无生产废水排放忙牛河。

*

37

461

举报人称昌邑区吉炭小区三友78号楼之间,下水井往上返脏水,臭气熏天,一直无人处理此事,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吉炭小区三友78号楼由昌盛物业负责服务管理,居民曾因下水问题投诉,通江街道多次协调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示近几年来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经费清掏下水,必须由业主缴纳一定的疏通费用才行。但经动员业主,除个别业主愿意承担疏通费用外,绝大部分业主不同意集资,要求物业无偿清掏。

    此次接到投诉后,通江街道再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讲明问题性质及利害关系,物业公司同意解决此问题,86日,物业公司雇佣吸污车对下水井进行清掏作业,目前已处理完毕。

 

38

462

龙潭区江机文化宫对过龙华供暖有限公司左侧有一小型垃圾堆,挤占人行道已有十年之久。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未发现该辖区有龙华供热有限公司,在龙潭区山前街道辖区内只有龙丰供热有限公司。龙丰供热附近未发现小型垃圾堆,不存在挤占人行道现象。

 

39

463

舒兰市开原镇(北场子附近)李晶原养猪场,猪粪臭味大,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舒兰市畜牧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开原镇李某原养猪场实为舒兰市兴达养猪专业合作社,法人李某全。手续齐全,并配套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且正常使用,粪污处理设施虽然建设“三防”措施,但没有全封闭,周边可闻到臭味。经走访了解,舒兰市兴达养猪专业合作社周边没有居民地下集中饮用水源,周边居民使用自来水水源距离此处约2公里,不存在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问题。

    现场告知养殖场法人立即对存储的禽畜粪便及时清运,将粪便运送到自家空余地中还田,并保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

 

40

464

船营区光华路观音古刹旁厕所,周边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厕所味大,影响居民生活。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光华路观音古刹旁公厕是旱厕,城厕管理处安排一名保洁员专门负责卫生管理,每日打扫卫生,该公厕旁设置了垃圾桶以供附近居民使用。

   为了解决厕所味大的问题:船营区城侧管理处已将厕所污物进行清掏,用白灰进行消杀除臭。为了解决周边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问题:船营区环卫保洁处会及时清运垃圾桶,保证居民生活垃圾有处可倒,向阳街道华南社区工作人员向附近居民进行思想教育,从根本上防止随意倾倒垃圾这种不文明现象再次发生。

 

41

465

蛟河市团山水库供水工程存在水质污染问题,水质不达标。

蛟河市

蛟河市水利局

蛟河市环保局、蛟河市住建局、蛟河市卫计局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团山子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无工矿企业,没有设置排污口,无污染源。近几年来,蛟河市认真落实吉林省水源地保护条例,根据110日印发的《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做好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和3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区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蛟河市辖区内水源地不存在污染问题。由于团山子水库属于新建供水工程,20158月刚刚下闸蓄水,随着气温、水量的变化,库区水质监测数值不稳定,存在个别时段超标现象。针对此问题,自来水公司依据国家标准,采取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措施后,经自行监测,水质浊度、色度、耗氧量、亚硝酸盐氮等12项指标,全分析检测29项,新区净水厂进水水质符合国家Ⅱ级以上水质标准。同时,经蛟河市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新区净水厂的出厂水、末梢水和随机样水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

    蛟河市政府已责成环保、卫计等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实地检测,待数据出来后,针对问题我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42

466

船营区北山骆马湖有污水管线排污水到湖里,湖水有臭味。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跃马湖是船营区城区内一处人工内湖,水域面积约2万平方米,平时是供居民休息游玩的公园。2016年以前,由于湖底淤泥堆积,到了夏季湖水便散发臭味,2016年跃马湖被列入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2016年末开始动工,20185月工程全部结束,经过湖底全面清淤,湖四周雨水管线新安装了截污处理装置,湖中央新安装了太阳能水生态净化系统等多项措施后,湖水散发臭味的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201885日,船营区住建局、北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到跃马湖调查,确认湖四周只接有上游雨水排放管线,没有污水排放管线,且湖水没有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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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467

桦甸市八道河子:1、八道河子小学附近有一塑料厂,空气污染特别严重,并且晚上机器噪音非常扰民;2、八道河子的居民所饮用的自来水,都来源于附近的大河,存在水质问题。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大气、噪声、水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塑料厂车间未生产,现场在装车外运产品,厂区内有橡胶粉尘遗撒和扬尘现象。该公司车间无吊棚,临居民一侧窗户用砖砌闭。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由于该镇自来水水源为深井水,并且饮用水并非取自群众所反映的地表水,自来水水源地基础设施齐全,河水不能进入自来水水源地造成污染。该自来水站出厂水水质情况由桦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定期检验。水质全部符合标准。

    第一个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将排气筒向下设置于室内(前段为布袋除尘),并对厂区内遗撒的粉尘进行了清理。调查组已现场要求该企业将生产车间墙壁及顶棚进行降噪处理,把生产噪声降至最低。截止上报材料时,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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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68

永吉县口前镇杨木沟村,吴家、宫家等三家养猪场造成空气和地下水污染。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经济开发区政府、永吉县畜牧局、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卫计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宫某某养殖户现建有1栋猪舍,总面积约500平方米,建有1座储粪池约10立方米,1个防渗污水井12立方米,与养殖规模配套。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经现场勘查,储粪池未建防雨设施,粪便随雨水略有外渗。张某养殖户现建有2栋猪舍,总面积约140平方米,场内建有1座储粪池约5立方米,与养殖规模配套。未采取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经现场勘查院内环境较乱,部分粪便随雨水外渗。高某某养殖户现建有1栋猪舍,总面积约500平方米,场内建有1座化粪池约75立方米,与养殖规模配套。未采取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和自家4亩农田施肥。经现场勘查,院内发现一处粪堆,粪便随雨水略有外渗。
    8
6日,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在高某某、张某、杨某某家中共采集分散式供水水样3件(自家水井)。水井井深分别约为40米、30米、7米。高某某、张某为养殖户,杨某某为附近住户。水样正在检测中,预计于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要求宫某某立即整改,将溢出的粪便清理干净,并要求其立即加盖防雨设施,并且定期到永吉经济开发区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每日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要求张某某立即整改,将溢出的粪便清理干净,并改用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修建防水防渗污水储存处理设施, 并且定期到永吉经济开发区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每日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要求高某某立即整改,将溢出的粪便清理干净,并将院内粪堆立即清除,并改用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修建防水防渗污水储存处理设施。并且定期到所在永吉经济开发区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每日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
  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如水质合格,将尽快向群众通报。如水质不合格,永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咨询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情况向群众通报。

 

45

469

船营区黄旗街与长春路交汇,23中学附近,下午4点多,卖菜车和小摊贩声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位于船营区黄旗街和长春路交汇处23中附近,存在流动商贩声音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201885日,已将此处的卖菜车和小摊贩全部清理,现场已无声音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现已整改完毕。

 

46

470

来信:反映蛟河市恒瑞大酒店每逢周末鸣放鞭炮等,造成噪声污染。

蛟河市

蛟河市公安局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蛟河市恒瑞大酒店每逢周末鸣放鞭炮等,造成噪声污染。

    已对恒瑞酒店经营人进行规劝,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经营人表示同意。目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尚无限制施放烟火类观赏品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支撑。下步,我市将组织公安、环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在公众休息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扰民。

 

47

471

来信:反映1. 松花江九站江段江堤内空地上小荒连片,每年大量粪便、农药化肥污染水质。
2.
农校对面小区蒿草丛生,开荒种菜。
3.
火车夜间通过小区用高音鸣笛,往来十几次影响居民休息。

经开区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段江堤内有部门地段存在开小片荒情况,种植人为附近社区居民,农作物多为蔬菜,自家食用。2018726日,九站街道发布公告,要求20188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小片荒。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87日,九站街道物业办及物业公司共同组织人员对三合馨苑小区3号楼、9号楼前杂草及4号楼前居民自种的玉米、大葱清除完毕。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九站-江密峰铁路线、长春-图们铁路线途经经开区区域。火车运行隶属沈阳铁路局正常调度管理,夜间鸣笛乃按铁路相关管理规定而为。

    第一个问题:201886日,九站街道开始组织对尚未清理的小片荒进行集中清理,定于201889日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区河长办责令全区各级河长、巡河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侵占河道行为立即上报并组织查处。
   
第二个问题:九站街道物业办约谈了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严肃要求其切实担负起物业管理责任,着力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迅速提高管理水平。

 

48

472

来信:反映土北小区内有多家食杂店、便利店占道经营,私自扩建,砍伐小区内原有树木;吉化住宅168栋门前便利小超市私自扩建面积,砍伐门前树木;江机住宅内有一个旺兴小杂店扩建几十平米;大华市场靠道边烤苞米,污染空气。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土北小区”不存在群众反映的“有多家食杂店、便利店占道经营,私自扩建”现象。向前便利店确实存在私搭雨棚和占道经营行为。通过走访调查了解,2008年,该业户在门前铺设方砖,此前未种植过任何树木,不存在“砍伐门前树木”现象。兴旺日杂百货商店建有2处约30平方米违章建筑,。龙潭区大华市场(福州街与遵义路交汇处)有“烤苞米”摊位1户,未经审批、未使用环保炉具。

    执法人员当即对向前便利店进行劝拆工作,并清理占道堆放物品。8515时,该业户已自拆整改完毕。下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对业户的管理、排查工作,发现违规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已于85日进行拆除兴旺日杂百货商店2处违章建筑。“烤苞米”户已由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取缔。

 

49

473

来信:反映白桦林家温泉项目将温泉水及生活用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农田和沟渠内,造成粮食减产、鱼虾蛤蟆等动物死亡,污水含有害元素,最终流入松花江。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白桦林家温泉项目是由吉林白桦林家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昌邑区桦皮厂镇永胜村二社,长吉北线公路南侧。该项目体验中心产生的污水包括温泉泡浴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和污水井沉淀后由设置在吉长北线道边的排水口排入道边明渠。沟渠内水体流入奉士河(土城子河)后最终汇入松花江,沟渠两侧和河道两侧庄稼目测没有发现粮食减产现象,蛤蟆正常存活,污水总排口井内有鲫鱼。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水总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出具的监测数据为符合标准。85日经桦皮厂镇政府现场实地踏查,该区域项目排水管线周围未种植农作物。经与相关村民了解,今年春耕期间白桦林家温泉项目所排污水曾流入附近农田,造成永胜村村民所承包耕地的一部分约1亩地错过节气不能及时耕种。经桦皮厂镇政府协调,村民与白桦林家温泉项目开发企业协商后,企业已对受损百姓进行了补偿。

    已要求企业立即密封道边污水排口,将污水全部引至在建污水处理站防渗储存池内,并与正规污水处理企业签订协议,委托其运走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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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74

来信:反映桦甸市桦郊乡刘某于2016年秋在前进西山国有林地毁林开荒8亩种人参;刘某20175月在头道岔口子西山砍伐国有林松木杆子42棵;201610月刘某在曹崇勤蛤蟆沟砍伐一车楸子和柞木;20178月田某用钩机为刘某勾出5亩地;刘某在前进沟老薛呛子苗志新地边放到100多颗松木杆子。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85日,桦甸市林业局、桦郊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实地进行调查。经调查桦郊乡前进村刘某明在前进屯西山利用多年蚕食的林地于2017年秋未经批准将该地块转租他人种人参,20171227日刘某明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桦甸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明在西山另一块利用多年蚕食的林地种植人参,于2017515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已申请桦甸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82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林业局法制科、大勃吉林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吉林市江城监狱,向刘某明送达传票,在签收过程中,当事人对送达的处罚决定书提出异议,桦甸市人民法院要求大勃吉林场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刘某霞利用多年耕种农作物的无立木林地种植人参,由大勃吉林场于201794日对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桦甸市林业局已申请桦甸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74日在庭审过程中,因当事人提出该地有二轮土地经营权证书面积0.13公顷,法官要求确认土地权属后,进行裁定。目前桦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对二轮土地经营权证书中的该地块进行土地权属确认过程中。大勃吉林场将依据政府法制办地类权属确认结果和法院裁定书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后期处理。刘某峰利用多年耕种农作物的无立木地种植人参。大勃吉林场于201794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4日经桦甸市人民法院裁定,撤回执行申请,大勃吉林场于2018713日重新立案调查,因当事人提出该地有土地经营权证书,目前正在申请桦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地类确认过程中。大勃吉林场将依据政府法制办地类权属确认结果和法院裁定书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后期处理。经苏密沟林场调查,刘某峰在桦郊乡前进村二社矬子岗(前进村西山)非法占有林地种植人参,2017915日对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未按时间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没有申请复议和向上级部门提起诉讼,2018711日桦甸市林业局已向桦甸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调查,201757日前进村村民刘某峰、牛某某、刘某杰3人为给刘某明做参杆子,在前进村通往头道岔口西山盗伐国有落叶松33株,合立木蓄积8.3467立方米。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已对此案件进行立案查处。2018713日刘某锋、牛某某因盗伐林木罪均被桦甸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杰因未成年被免予起诉;刘某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桦甸市公安局起诉至桦甸市检察院。
   
经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调查,原前进村村民曹某某与于松某某共同经营蛤蟆沟,2015年曹某某搬家至外地,现经营人于某某称,其经营的蛤蟆沟内未发现盗伐林木行为,经调阅林蛙沟系承包合同,该蛤蟆沟面积87公顷,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与大勃吉林场执法人员共同对蛤蟆沟进行了现场勘查,也未发现伐根和剩余物。
   
苏密沟林场调查,刘某文在前进村二社矬子岗上未经批准利用林地违规种植人参5800平方米,林场已于20171113日向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调查,在前进村苗志新地边发现有落叶松被伐倒,经查,林地面积1402平方米,伐根87个,合立木材积24.2328立方米,该地块林权所有者是前进村曹某某,2015年曹其搬家至外地,这些林木采伐未经批准,目前未找到嫌疑人。

    第一个问题:201881日由桦甸市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现等待法院裁定。
   
第四个问题:当事人未按时间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8731日,桦甸市林业局送达了《履行法定义务催告书》,待达到法定催告时间后,桦甸市林业局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个问题:此案已于2018420日立案,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

51

475

来信:反映丰满区前二道乡二道村距离二道乡政府100米公路左侧,有一块74平方米的荒地无人打理,里面荒草丛生,垃圾遍地。

丰满区

二道乡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此地上原有四间泥草房为两户人所有,分别为王某艳和其前夫各一间,王某春父子各一间。四间房屋在2010年和2017年发生的两次洪水灾害中受损严重,无法修复。经市区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前二道乡政府对这两户村民进行了安置。20186月,前二道村拟用该地做为村文化广场,对倒塌房屋进行拆除,将一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但由于该处地势低洼,文化广场建设需要大量回填,就没有把建筑废料彻底清除。

    201885日,前二道乡人民政府派出清理人员16人、钩机一台、金刚车4台,对该场地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全部清理干净。

 

52

476

来信:反映位于舒兰市白旗镇东联村小孤屯三社的舒兰市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质疑其在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扩建鸡舍,制造假环评手续,尤其鸡舍距离举报人住宅过近,更是严重污染村里的环境卫生。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白旗镇政府、舒兰市环保局、舒兰市牧业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位于白旗镇东联村小孤屯西北角,南侧70米左右有两户人家,北面是农田,东西两侧约50米有零星散户居住,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一栋面积为1500平方米,属老鸡舍改造;一栋面积为1600平方米,属2016年扩建。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使用1500平方米得老鸡舍进行养殖,扩建鸡舍鸡舍内设施没有建成,也没有投入使用,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粪便随意堆放和污水直排问题。20164月,舒兰市白旗镇东联村立红养殖合作社扩建项目,鉴于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居民同意实施搬迁的实施情况,通过了环评审批,2016年企业进行了项目建设,企业申报的环评材料中包含有土地和建设部门的证明材料。在立红养殖合作社扩建期间,舒兰市环保局发现该养殖合作社未按照环评批复中须将200米范围内的居民搬迁,扩建项目方可建设的审批意见实施,舒兰市环保局要求对立红养殖合作社停止扩建项目建设。
   
现场检查时还发现,为了避免储粪池储存鸡粪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目前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将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不存放在鸡场内,全部还田至自己承包的农田中,在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周边也未发现随意倾倒和堆存畜禽粪便。

 

53

477

来信:反映丰满区天润城一街小区三号楼二单元负一层(地下室)由于供热泵在供期内产生的噪音24小时持续发声,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

丰满区

丰满区
环保局

红旗街道办事处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案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受理转办清单第33批第7232号重复。201885日,丰满区环保局联合属地红旗街道共同到苏宁天润城一街区供热泵房进行实地踏查。因目前不在供热期内,无法对供热泵房噪音是否干扰居民正常生活问题进行现场监测核实,但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丰满区就该举报内容已有结论性意见。经以往调查可知:群众反映的供热泵站存在噪声干扰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是水泵机组所有托架与地面和墙体硬连接震动而产生的共振问题。2011422日,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与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站移交协议,但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不在协议范畴内。反映供热泵站在供热期内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居民大多是在2012年以后购房入住的,入住后才发现噪声影响正常生活,特别是六层以下住户。
   
此类投诉案件在全国其他省市均大量出现,由于对地下泵房没有明确的噪声标准检测数据供参考,环保部曾对这类问题作了明确答复:“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均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
    2017
11月,丰满区环保局召集产权单位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和使用方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及部分居民代表进行协商,并提出了处理方案:1、吉林市吉热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对目前水泵机组所有托架进行减震处理,在托架与管道接触部位加装减震胶皮,尽量避免由于水泵震动而产生的共振现象;2、若经以上处理不能取得明显效果时,将对水泵轴承进行更换以降低水泵运行时产生的震动。2017年底,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在供热泵站棚顶、墙壁加装了吸音板,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对水泵加装了减震胶垫,以减少震动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目前,地下泵房噪声是否超标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界定。近几年,类似投诉时有发生。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丰满区环境保护局做好了调解工作,已明确业主委员会应通过诉讼渠道进行解决。

    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在供热泵站棚顶、墙壁加装了吸音板,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对水泵加装了减震胶垫,以减少震动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54

478

来信:举报磐石市红旗岭三号街坊的吉林卓创信材料有限公司为了少花燃气费用将有害气体直排大气层,且将生产废水导入离厂区三里地外的尾矿坝附近。

磐石市

磐石市环保局

磐石市工信局、红旗岭镇政府

已办结

大气、水

    经查,举报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公司于20183月初开始生产,726日全线停产检修至今,预计87日恢复生产。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三个环节产生废气,一是在通过焦炭纯氧法制取一氧化碳过程中产生的解析气二氧化碳、氢气、氮气和微量一氧化碳;二是在密封的生产系统中一氧化碳与主要生产原料海绵铁反应产生杂质气体二氧化碳、氢气、氮气和微量一氧化碳;三是为保证系统安全,系统开车时,需要对系统进行氮气置换空气,一氧化碳置换氮气的操作,系统停车时,需要对系统进行氮气置换一氧化碳操作,置换过程中产生部分一氧化碳和氮气的混合气体。上述一、二环节产生的工艺废气因可燃气体含量极低,无法燃烧排放只能通过火炬直接排放,只有第三个环节产生的废气需要通过火炬燃烧高空排放。火炬处理废气的过程主要是火炬燃烧前需进行点火,点火系统装置用液化石油气引燃火炬,火炬配备一个15公斤左右的液化石油气罐用于点火,每罐燃气能点火运行约20次,每次需要0.8公斤燃气,火炬燃烧口有火焰监测探头,如发生火炬熄灭,点火装置自动进行二次点火,保证火炬正常燃烧。每次使用火炬处理设施均有记录,每个生产周期均能正常使用火炬处理废气设施。正常生产时每年液化石油气的使用量为810公斤,因此,无需节省燃气费用。通过环评、验收及安评报告结论,该公司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每天产生废水约20立方米,采取槽车运送至吉林吉恩镍业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何家尾矿库后由选矿厂回用,无废水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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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日期:2018-08-10    来源:宣传报道组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 第8   2018810日 )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办结时限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425

举报人称龙潭区湘潭街吉化老年活动中心,附近人行道上有一个垃圾站,气味刺鼻,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户,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交通安全。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垃圾站因夏季高温确实存在异味。

    已进一步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进行水冲洗及消杀作业,冲洗后所产生的废水及时排入污水管线,确保消除异味。

 

2

426

龙潭区新吉林街道龙北路与郑州路交汇处,有一绿盛农药有限公司,自2015年生产至今,排放有毒气体,气味刺鼻,导致附近庄稼干枯死亡,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能正常运行。经检测,该企业均能达标排放。该企业周边2块共10亩玉米地长势良好,不存在干枯死亡现象。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该企业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是吉林市四面环山,如生产期间遇有低气压天气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南、北两个厂区确有少量异味。

*

3

427

1、舒兰市红石村2社东侧路边有一座山,有不明人员只在夜间作业,毁林挖山石,2011年至今,面积很大。
2
、舒兰市新发屯后山有人毁林挖山石,烟尘大,污染环境。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舒兰市林业局、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小城镇人民政府、舒兰市环保局、舒兰市滨河街道办事处

已办结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毁林挖山石行为是舒兰市顺发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所为。20161023日,舒兰市环城街林业站在工作中发现该砂石厂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砂石,违法使用林地,对其进行了行政立案处罚。2017519日,由于该公司继续进行违法开采行为,犯罪嫌疑人该公司法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舒兰市小城森林公安派出所立案侦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于2017815日向舒兰市检察院递交起诉意见书。对该公司新发生的违法开采行为,正在进行行政立案调查。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舒兰市有3个新发屯,环城街道正义村新发屯、小城镇季长村新发屯、小城镇孟家村新发屯。经现场勘验和走访当地村民以及村村委会证实,3个新发屯后山均没有毁林挖山石情况,也没有烟尘。

    第一个问题:对违法行为人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理;催告违法行为人恢复被侵占林地植被。

*

4

428

举报人称磐石市黑石镇老砬子屯附近,有一个水源站,该站供红旗岭镍矿洗矿石,该矿排出的废水,污染附近的辉发河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

磐石市

磐石市环保局

黑石镇政府、红旗岭镇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处于停产状态,20186月下旬因原材料短缺原因停产至今。该厂所有生产废水进入大岭矿露天坑尾矿库沉淀,后通过泵站输送至何家尾矿库进一步澄清后回用,无污水外排。磐石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83日对辉发河兰家断面(入境)、五道荒沟断面(出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同时,检查组对附近黑石镇文化屯居民饮用水进行了调查,该屯居民于2017年开始饮用自来水,自来水水源为100余米的深层地下水,经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

*

5

429

昌邑区新建街九委八组,松江能源利用回收公司焚烧垃圾,粉尘和气味影响环境,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公司东北方向有一垃圾堆,渗透液形成一百平米左右污水区。

昌邑区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吉林市政公用局、昌邑区人民政府

等待评估结果

大气、水

    通过查看双嘉电厂在线监测数据及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表明,该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厂界的监测和该单位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调查表明,该单位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对东北方向600米居民产生明显影响。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该公司东北方向有一垃圾堆的问题,举报情况是否属实待定。为确认垃圾是否清理干净,2018810日吉林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协调会,由吉林军分区、昌邑区政府、市政公用局及双嘉电厂等单位参加,会议确定由双嘉公司对吉林军分区军事地界内疑似垃圾堆进行勘探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具体评估情况确定下步工作。预计20181030日完成。该公司一百平米左右污水区是个水泡,该水泡为排洪沟形成的水泡,经吉林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水泡水的监测数据显示为5类水体。

待定

    经协调会决定,由双嘉公司将水泡水清运到市政污水管网,预计2018930日完成。

*

6

430

舒兰市亮甲山乡致富村一社有林姓和张姓的夫妻作坊,从去年开始生产产生的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舒兰市环保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885日,舒兰市环保局、亮甲山乡人民政府对舒兰市鑫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舒兰市鑫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为张某某,20178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没有闻到异常气味,根据询问现场负责人,再生产时会产生少量气味,年产生2吨废弃物(边角余料),鑫达玻璃钢制品公司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舒兰市环保局现场要求该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除,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201888日,舒兰市环保局向舒兰市鑫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7

431

举报人称船营区越北镇晓光村一社,1、王雅坤家开一豆腐坊,做豆腐的废水直排到村路上,味道刺鼻,严重影响周边环境;2、田丽敏家经营一塑料厂,生产期间排出的污水直排到小沙河,生产期间产生刺鼻气味严重污染周边水源及环境;3、晓光村二社有一姓付的人,养了200多头猪,猪粪在下雨天淌到村路上,造成附近水源严重污染。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等待检测结果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王某某家豆腐坊位于晓光村二队,已停产半年多,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痕迹。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确实有生产设备,目前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期间未发现生产迹象。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养殖场有存栏90头育肥猪,年出栏不到一百头,有储尿池,并且,猪粪放到自家地里。关于“造成附近水源严重污染”问题,船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在附近水井采集水样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判定。

    第一个问题: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和船营食药监分局、越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户的监管。
   
第二个问题:调查组工作人员告诫该企业,必须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方许生产,下一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与越北镇镇政府,将加强监管排查如发现生产,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三个问题:船营区环保局告诫其严禁将猪粪尿倒到外环境中,并按要求建设干湿分离的储粪池,当事人承诺一个月以内建设完毕。船营区环境保护局、船营林业畜牧局和越北镇人民政府将加强监管检查。

 

8

432

举报人称龙潭区江密峰镇东风村7社盘山道处,肖中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0年砍伐了2000多颗松树,占地约7.5亩,建二层楼房,一个平房,一个水库,严重破坏当地生态平衡。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二层楼房1座、平房1座均处于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群众反映的水库原为一处自然山塘,为集体建设用地,2000年进行加固,不存在违法行为。该地块《林业用地证书》有效期为1982年至1985年,根据当时《永吉县划定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分得自留山后,每年造林面积必须达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三年内实现绿化,未按时造林者,除收回自留山外,并根据情节每年罚造林延误金8-20元”的规定,1985年后该地块未取得《林权执照》。依据未取得《林权执照》事实,20166月,经龙潭区林业畜牧局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该地块《林业用地证书》所标注范围内,未发现同期栽植人工林木痕迹,表明该地块1982年至1985年未栽植人工林或栽植后未经严格管护,当年栽植树木已不复存在。且经调查该地块周边为天然萌生阔叶林,故不存在2000年砍伐2000多棵松树的情况。

    2016520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接到“肖某砍伐林木,私自建房”的相关举报,龙潭区林业稽查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628日,龙潭区林业畜牧局针对肖忠擅自开垦2094平方米林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其进行处罚第12009号),处以罚款,并责令其于20161030日将林地恢复原状,现已整改完毕。

*

9

433

船营区从文小区2223栋之间有一个废品收购站,收到的废品乱堆乱放,味道刺鼻,该栋一楼居民养鸡养鸭,粪便气味刺鼻,导致居民无法开窗户,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通江街道崇文小区22号楼东侧一楼有居民大量收购堆积生活废品,未能及时做到整理清理,现场堆积且异味较为严重。同时,未能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崇文小区22号楼西侧一楼有一户居民圈养了二十只鸭子和十一只鸡,粪便气味刺鼻。

    第一个问题:要求该居民其立即清理相关废品,及时打包运走,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停止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该居民已将堆积的废品全部运走,并停止收购废品行为。
   
第二个问题:要求该居民立即清运所有鸡鸭,将鸡圈拆除,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该居民已将所有鸡鸭清运完毕,圈养地点清理干净,鸡圈已拆除完毕。

 

10

434

举报人称高新区恒山西路与新民街交汇处,送配电小区1号楼东南方向、该楼道内、楼门前,该小区老人捡的废品堆积如山,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高新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高新区送配电小区1号楼2单元5楼右门居住的80岁老年夫妇,男性精神有些不正常,在楼道及门前堆放拾荒物。

    201885日、6日,高新区工作人员与该住户多次进行沟通协调,老年夫妇同意高新区工作人员对其堆放物进行清理。高新区已责成社区工作人员每天对该住户进行巡查,如发现有拾荒堆积物及时清理。

 

11

435

举报人称磐石市隆昌上城二期一楼有一家火山烤肉在营业期间,排风机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磐石市

磐石市环保局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磐石市执法局

已办结

噪声、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饭店使用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该饭店排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为上午10点至晚2130分,磐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饭店排风机进行了昼间现场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

436

桦甸市金沙乡默勒镇村新华屯马家沟,流经村内的一条河流上游有两处牛舍,产生的大量粪便污染河流,污染水源,威胁村民饮水安全,臭味熏人,污染环境。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等待检测结果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河流处于枯水期,水量极小,粪便未进入河流;桦甸市环境监测站在本次调查期间于河道上中下三处采集取样,监测结果均符合二类水体排放标准。但是,雨季堆放的粪便会被雨水冲刷流入河流,造成污染。鉴于山泉水井位于养牛区域30米处,且海拔相差1米,可能会对村民饮水安全构成威胁。两处牛舍处于山沟里,距离新华社居民区都在500米以上,中间为林地玉米地隔离,周围无住户,臭味熏人的情况不存在。水源地距离牛舍30米以上,无河流流经,桦甸市卫计局在莫拉艮新华社(张某某家)抽取水样,按照“实验室质量认证手册”的规定,29项理化项目检测15个工作日出结果,4项微生物检测7个工作日出结果,桦甸市疾控中心最快10天完成33项检测指标;86日下午理化检测完成项目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 pH、肉眼可见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以上7项检测结果均在限值范围内。现等待其它项化验结论。

    金沙镇政府要求韩某某、王某将原留存粪便一周之内清理,粪便远离河道。同时修建30立方米蓄粪池做防雨、防渗漏处置,远离河道,粪便滞留不能超过一周,及时进行还田处理,并修建硬覆盖做尿液收集处置,防止污染河流。要求邱某某将原留存粪便一周之内清理,粪便远离河道。同时修建15立方米蓄粪池做防渗漏处置,粪便滞留不能超过一周,及时进行还田处理,并修建硬覆盖做尿液收集处置。杜绝粪便靠河边堆放,防止粪便流入河沟,污染水源同时在临近河沟边砌石头护坡,规范养殖范围,对散养的牛统一归圈饲养,减少养殖占地面积。

 

13

437

桦甸市红石镇,红石林业局对岸,有人烧炭,烟雾缭绕。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王某炭厂现场堆存大量木材加工剩余物,15个炭窑窑口全部封堵。调查组扒开窑顶封盖后发现,窑内堆满黑色木炭,窑温度很高。业主不承认烧制木炭,但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断定,该炭窑正在生产。烧制木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和危害。

    桦甸市环保局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炭窑予以查封,并将业主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为彻底解决烧炭行业违法生产污染扰民问题,201885日,桦甸市政府召开了炭窑整治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彻底拆除土法炭窑,恢复耕地(林地)原貌。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14

438

永吉县西阳镇双榆村3社,李姓养牛场,污染村水站泵站。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西阳镇人民政府、永吉县卫计局、县畜牧局、永吉县环保局

等待检测结果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饲养地点现场堆放牛粪2立方米,所产牛粪均用于自家6亩土地还田,距自来水泵房21米,水泵房附近未发现牛粪等排泄物。由于其饲养量较小未达到规模场饲养量标准,为散养户。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5日在双榆村123社自来水泵房采集生活饮用水样品,共采集水样2件,近端水1件和远端水1件。采集的水样送至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化验,需要5个工作日出结果,目前尚不能确定污染水站。

    要求清理牛粪,目前,已经清理干净,并将牛粪存放到自家青储窖中(青储窖已废弃,现在用于存放牛粪),同时,要求日常放牧地点远离该水泵站1000米。要求养殖户的牛粪做到日产日清,并指导该养殖户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及时将粪肥还田,防止发生粪污满溢和渗漏现象。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如水质合格,将尽快向群众通报。如水质不合格,西阳人民政府将咨询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情况向群众通报。

 

15

439

昌邑区辽东一区,大福烤鸭店,扩音喇叭噪音扰民。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所反映的店铺系吉林市昌邑区辽东一区新地号菜市场7号网点的大富烤鸭店,未发现播放噪音喇叭现象,但在商铺内发现了移动音箱。民警对商家进行了询问,经营者表示曾经使用过音箱进行宣传,现已不再使用。

    民警依法对商家进行口头告诫,要求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揽客,经营者表示今后绝不会出现此类行为。86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再次前往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的行为。

 

16

440

丰满区人民大剧院,院前停车场出入车收费自动高音喇叭声音过大,扰民。

丰满区

丰满区
公安分局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84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到吉林市大剧院停车场调查核实,现场并未听见高音喇叭声音,在与停车场负责人联系后,负责人表示过去确实存在因高音喇叭声音过大而扰民的情况,目前已将升降杆声音设置为静音。

    201885日至6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复查,未发现停车场升降杆声音过大的扰民问题。

 

17

441

船营区致和街道森林里小区11号楼,楼前天天有车过来烧纸,扰民。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烧纸的地点在致和街道北寺社区太平街棚户区与致和街道越山路社区森邻里小区中间,原瀚星房地产公司残土堆料厂下一条东西走向的黄沙路,周边无居民区,自20185月开始,有人在此处烧纸。

    201886日,现场阻止一名二僧和群众在举报地燃烧纸质祭品,教育教职人员和参与群众遵守环保法,禁止在此地烧纸。同时,设立禁止烧纸警示牌两块,成立巡查小组,每天晚18:3022:30进行死看死守,发动群众进行监督,随时向街道反映情况,彻底禁止在此处随意烧纸现象发生。

 

18

442

丰满区厦门街万隆一区小区楼下饭店没有排水,造成楼下居民下水经常堵塞,尤其下雨季节,楼下排水沟经常堵。

高新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高新区万隆一区2号楼从今年4月份出现下水外溢,高新区环卫处派吸污车进行吸污疏通作业。201885日高新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没有污水外溢。

    今后高新区环卫处将加大作业频次,每天早晚进行吸污疏通作业,保证污水井污水水面在排污口以下,不外溢。

 

19

443

永吉县口前镇新华大街中段(县防疫站对面),杨家总店、皇家饭店,周六周日婚礼放鞭炮,噪音扰民。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口前镇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杨家总店位于兴华街昱晟幸福里小区4号楼门市,共计两层,正门位于大众路沿线朝南开放,面积约900平方米,可容纳500人同时就餐,是以承办婚礼、庆典、大型聚会等活动为主要业务的餐饮服务场所;皇家饭店位于兴华街兄弟紫都御景小区东北角,为L5层独体建筑,正门位于兴华街沿线朝东开放,是集餐饮、住宿、休闲洗浴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机构。经调查,确认永吉县范围内暂时没有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也未对烟花爆竹燃放时段作出明确限制。

  85日,永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约谈两家饭店相关负责人,对其宣传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醒相关责任人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从经营层面倡导绿色环保,并对举办婚礼、庆典等活动的客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倡导绿色庆典。

 

20

444

船营区德胜路与西安路交叉路口,德胜浴池二店旁,与西城首府相邻,楼下商户、饭店、药店、肉店和水果店,喇叭放到室外,全天不间断,噪音特别大,特别扰民。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经现场走访调查,德胜浴池二店旁有商户多家,并且有一农贸市场,两家水果店和一家药店,民警到达现场发现有一肉床子用小音箱宣传,但是声音特别小,民警通过走访还了解到,两家水果店以前使用高音喇叭宣传过,在宣传期间存在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情况。

    对三家商户进行告诫,商户表示理解和同意,承诺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21

445

丰满区兴隆小区院内5号楼楼下,临时建简易房,开东福顺火锅店,无手续,无烟囱,无上下水,油烟特别大,破坏小区环境。

丰满区

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江南乡政府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东福顺火锅店位于丰满区兴隆大街兴隆小区院内5号楼楼下,经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现场检查及登记档案核查,东福顺火锅店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目前处于在营(开业)状态。该商户末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01885日,要求店主立即整改,经营者同意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1886日再次核查,东福顺火锅店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设备运转正常。

 

22

446

龙潭区北华大学北校区,北府新城小区西山街道路被挖开,尘土飞扬,影响环境。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扬尘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道路挖掘行为系昆仑燃气公司接装北府新城的燃气管线施工所为,目前尚未施工完毕,临时搭建围挡,由于挖掘的残土未苫盖,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燃气施工单位已对施工产生的残土进行苫盖,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路面进行恢复。

 

23

447

磐石市东山公园里,早上4点多有人甩鞭子,响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磐石市

磐石市公安局

磐石市住建局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201886日早5时对东山公园进行实地调查,东山公园确有4人在东南侧树林进行甩鞭子健身活动。201799日,磐石市公安局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磐石市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28批第5463号环境信访案件(举报称东山公园内有人挥舞铁鞭干扰附近市民休闲)后,磐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件的查办工作,对东山公园内爱好甩鞭子健身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并采取了规定活动时间、划定活动区域以及通知住建部门设立东山公园管理公告牌等相关整改措施。

    86日早5时,民警对4人开展教育,向他们讲解东山公园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法律规定,4人表示以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甩鞭子健身活动。
    1
、加大宣传力度。2、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活动时间由每日早6时至晚22时调整为每日早6时至晚21时,该时间之外禁止进行噪声较大的健身活动。3、加大巡逻查控力度。

 

24

448

磐石市人民路与石城路交汇处,因修路施工灰尘特别大,居民无法开窗户,每天从早晨施工到半夜,干扰居民生活。

磐石市

磐石市住建局

磐石市执法局

已办结

扬尘

    经查,举报内容属实。施工单位于84日洗刨该路段原有路面时,铣刨机作业产生灰尘;同时为减少安全隐患,在进行管沟回填作业时,存在夜间施工现象。

    磐石市住建局于85日对施工单位下达了安全监督停工整改通知书。86日,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改正:1.施工现场加大洒水降尘,洒水次数增加至10次。2.施工现场砂石、材料堆放及未及时回填部位都进行了遮盖防尘。

 

25

449

丰满区恒山东路兴隆街交汇,前锋汽贸小区29号楼,2家外卖店,油烟味特别大,影响居民生活。

丰满区

丰满区
执法大队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两家外卖店均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烟油扰民问题。

    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通知两家店主立即进行整改,两家外卖店于86日已整改完毕,均安装上了油烟净化设备。日后丰满区执法大队将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26

450

龙潭区缸窑镇千禧居嘉园小区3号楼锅炉房,因冬天取暖导致居民家的窗台灰尘太大;现锅炉房煤灰和炉灰灰尘太大,干扰居民生活。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因目前处于非取暖期,锅炉未运行,未产生煤灰和炉灰。在锅炉房后侧,有煤堆一处,约35㎡,已做苫盖处理。不存在现锅炉房煤灰和炉灰灰尘太大,干扰居民生活问题。20171218日,吉林市楷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缸窑棚户区锅炉进行有组织废气的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

 

27

451

高新区深中路颐心小区3号楼下车库,美团炸鸡店、烧烤店、花甲粉丝店等饭店,油烟味特别大,居民无法开窗。

高新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颐心小区3号楼一楼“辣么香川味坊”、“祥和家庭厨房”、“佳乐汉堡”、“乐派克汉堡披萨”、“郭记台式卤肉饭”、“小伙伴后街花甲粉店”、“云南过钱米线”、“没有店名出兑”八户餐饮商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不具备经营餐饮饭店条件。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以上八家饭店立即停止营业,张贴封条。

 

28

452

蛟河市河南街保家村村民李振涛家养狍子;外来户郑旭龙在村内开设养鸡场,养了许多只鸡,以上两户养殖产生的粪便味道非常大,导致居民无法开窗,造成严重污染。

蛟河市

蛟河市河南街道办事处

蛟河市环保局蛟河市畜牧局

2018930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发现保家村民李某某养殖貉子,属于散养户,养殖粪便产生量小,且日产日清,养殖地点距离村屯居民区200余米,中间间隔地带为稻田地,村屯居民区并未有粪便异味存在。发现郑某某养殖场院内有养殖粪便堆积,表面覆盖有塑料薄膜,但由于近日天气炎热,粪便味道非常大。

    要求养殖户立即清理堆放的鸡粪、消除污染,同时要求郑某某抓紧建设防渗漏储粪池,针对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现场已要求该企业立即进行网上备案,由于企业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追诉期,无法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处罚。

 

29

453

举报人称丰满区旺起镇街里西大河附近,自2012年开始,有一名叫程海龙的在该处非法采沙,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丰满区

丰满区农牧水利局、旺起镇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的西大河实为旺起镇旺起河,该河发源于丰满区旺起镇水曲摩天村摩天岭,出源后北流,流经旺起镇水曲摩天村、四方村、漂尔村、旺起杨家村,于旺起镇旺起杨家村旺起湿地公园汇入松花湖,全长17.5公里。旺起街里西大河为旺起杨家村段。2010728日,丰满区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致使旺起西大河沿岸全部冲毁,当年秋季丰满区旺起镇政府开始对该河进行全线治理,包括清淤、筑堤和护岸,在治理过程中坚决杜绝私自挖取砂石行为,截至2013年末,西大河河道整治工程完成,筑堤后的旺起街里西大河不具备在河道内挖砂的条件。丰满区农牧水利局和丰满区旺起镇政府高度重视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自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沿河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没有发现举报案件反映的情况。201885日,巡查也未发现采沙行为。

    下阶段,丰满区农牧水利局和丰满区旺起镇政府将按照丰满区河长制工作要求,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职责,加大巡河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持河道正常秩序。

*

30

454

船营区:1、船营区大东门天北小区1号楼与2号楼之间有家饭店,在营业期间油烟污染,晚上8点至10点客人说话声音较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2、该小区6号楼楼头有家肉串店,在经营期间油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油烟、噪声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天北小区老1号楼和老2号楼之间有两家饭店,分别是:“朝阳家常菜馆”和“聚丰缘小吃店”,在营业期间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每晚约22:00点闭店。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位于天北小区6号楼楼头有一家名为 “双椒麻辣海鲜烧烤”的烧烤店,在经营期间存在油烟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第一个问题:已要求两家饭店商户立整立改。201887日,两家商户已全部购买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每晚由两家商户劝告食客小声喧哗,以消除对周边居民休息造成的影响。现已整改完毕。                 
   
第二个问题:201885日,该商户已停业整顿。

 

31

455

举报人称龙潭区北甸子村有个垃圾场,龙潭区范围内的各种垃圾都往此处运,环境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导致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201912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龙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建设较早,现已封场,但对地下水还存在一定影响。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地下水观察井采样监测,监测结果锰等多项监测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为做好污染源的控制工作,龙潭区住建局对老垃圾场产生的污染液体做到了全部截流处理,未流入下游。另外垃圾场位于山沟之间,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问题。二期项目承担着龙潭区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经调阅垃圾运行记录,运行比较规范。该垃圾场二期项目按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及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后经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

    为有效解决老垃圾场地下水部分指标超标问题,龙潭区已委托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该区域开展《垃圾场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目前评估报告已完成,报告意见为垃圾场浅表层地下水存在部分指标超标,针对评估报告龙潭区已启动《龙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地下水污染防控治理工程》,该工程已开始建设,20188月末建筑类工程完工,2019年末地下水治理将达到预期效果。

 

32

456

昌邑区上海路与天津街交汇处桂林胡同98K麻辣海鲜在楼外加工海鲜,油烟呛人,影响周边居民。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油烟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98K麻辣海鲜烧烤位于昌邑区文庙街上海路242单元111号,名为吉林市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吕小姐的麻辣海鲜店,该饭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该商铺在后门使用煤气罐煮海鲜。

    对该商铺经营者进行口头警告和劝服,要求停止在室外使用煤气罐煮海鲜行为,该商铺经营者表示愿意配合相关工作,承诺对商铺后门相关设备进行拆除且不再使用。86日,文庙街道办事处再次前往该饭店,未发现该饭店存在上述行为。下一步文庙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3

457

举报人称永吉县口前镇河东小区周边因未及时清理垃圾,导致垃圾很多,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该小区周边杂草很多,无人清理,导致很多蚊虫及老鼠,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辖区共设30个垃圾投放点,管理处租赁112立方压缩式垃圾车,现有处理能力不能每天及时清运干净30个垃圾点。其中,河东小区共25栋楼,原设敞开式垃圾投放点3个,2017年洪灾后为达到环保要求改为筒式垃圾投放点并增加为5个,改善了河东小区卫生环境。但由于部分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差,垃圾乱扔乱放,造成河东小区局部脏、乱、差。为此,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及水电社区对居民进行环保宣传并清理,但因人力资源有限导致环境卫生时好时坏。

    进一步加强所属辖区的环卫保洁工作,增加机械清扫频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责成县物业办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居民小区内生活垃圾和杂草及时清理,确保小区内环境整洁。中水一局基地管理处对垃圾清运方案进行调整,重点部位当天清运,在垃圾量增多的情况下,增加到每天两车进行清运,同时加大对居民环保意识的宣传力度,确保居民有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34

458

永吉县口前镇红旗村上游,村民张金利个人猪舍,下雨天污染环境。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口前镇人民政府、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畜牧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红旗村11社养殖户名叫张某某,有猪舍3栋,总面积1000平方米,两个堆粪场,存栏育肥猪400头,年出栏260头,不属于规模养殖。养殖户院内有南侧2个带雨棚堆粪场堆放粪便,堆粪场已做防渗处理,地面铺设水泥,周围用砖砌成,总面积大约60平方米,有明显外溢痕迹,是砖墙因大雨冲刷决口,导致粪便的外漏。两个防渗污水储存罐共120立方米,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

    责令当事人将2个堆粪场外溢的猪粪便清理干净,并对其批评教育。87日,口前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永吉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勘察,养殖户已将堆粪场外溢口用砖与水泥进行修葺,2个堆粪场外溢的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用土进行了铺垫,异味完全消除。口前镇人民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宣传与巡查力度,倡导村民在发展养殖生猪致富的同时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对发现的此类问题及时处理。

 

35

459

龙潭区大口钦镇铁路家属住宅区南侧有一垃圾坑,一百平米左右,对面生活垃圾,臭味大。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85日,现场存在生活垃圾,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臭味大”现象。

    85日,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政府出动2台翻斗车、1台钩机,共清理转运生活垃圾80余吨,于86日全部清理完毕。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政府将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此处生活垃圾问题做到“日产日清”。

 

36

460

举报人称龙潭区江北乡哈达村4社,有两家塑料厂、一家饲料厂、以及多家化工厂,以上企业在生产期间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并将生产的废水排入牤牛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哈达村4社无塑料厂和饲料厂,化工厂仅有1家,为吉林市哈龙化工厂。该厂工艺过程主要为将水加入反应釜加热至50-60℃,加入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搅拌,用少许液碱调节pH值。主要废气为反应釜产生的NMHC,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工艺水进入产品不外排,废水为车间冲洗水,由120m3的地下储罐收集后送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20161月,该厂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厂内未发现原料及产品,无废气、废水产生,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无生产废水排放忙牛河。

*

37

461

举报人称昌邑区吉炭小区三友78号楼之间,下水井往上返脏水,臭气熏天,一直无人处理此事,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吉炭小区三友78号楼由昌盛物业负责服务管理,居民曾因下水问题投诉,通江街道多次协调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示近几年来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经费清掏下水,必须由业主缴纳一定的疏通费用才行。但经动员业主,除个别业主愿意承担疏通费用外,绝大部分业主不同意集资,要求物业无偿清掏。

    此次接到投诉后,通江街道再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讲明问题性质及利害关系,物业公司同意解决此问题,86日,物业公司雇佣吸污车对下水井进行清掏作业,目前已处理完毕。

 

38

462

龙潭区江机文化宫对过龙华供暖有限公司左侧有一小型垃圾堆,挤占人行道已有十年之久。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未发现该辖区有龙华供热有限公司,在龙潭区山前街道辖区内只有龙丰供热有限公司。龙丰供热附近未发现小型垃圾堆,不存在挤占人行道现象。

 

39

463

舒兰市开原镇(北场子附近)李晶原养猪场,猪粪臭味大,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舒兰市畜牧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开原镇李某原养猪场实为舒兰市兴达养猪专业合作社,法人李某全。手续齐全,并配套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且正常使用,粪污处理设施虽然建设“三防”措施,但没有全封闭,周边可闻到臭味。经走访了解,舒兰市兴达养猪专业合作社周边没有居民地下集中饮用水源,周边居民使用自来水水源距离此处约2公里,不存在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问题。

    现场告知养殖场法人立即对存储的禽畜粪便及时清运,将粪便运送到自家空余地中还田,并保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

 

40

464

船营区光华路观音古刹旁厕所,周边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厕所味大,影响居民生活。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垃圾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光华路观音古刹旁公厕是旱厕,城厕管理处安排一名保洁员专门负责卫生管理,每日打扫卫生,该公厕旁设置了垃圾桶以供附近居民使用。

   为了解决厕所味大的问题:船营区城侧管理处已将厕所污物进行清掏,用白灰进行消杀除臭。为了解决周边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问题:船营区环卫保洁处会及时清运垃圾桶,保证居民生活垃圾有处可倒,向阳街道华南社区工作人员向附近居民进行思想教育,从根本上防止随意倾倒垃圾这种不文明现象再次发生。

 

41

465

蛟河市团山水库供水工程存在水质污染问题,水质不达标。

蛟河市

蛟河市水利局

蛟河市环保局、蛟河市住建局、蛟河市卫计局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团山子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无工矿企业,没有设置排污口,无污染源。近几年来,蛟河市认真落实吉林省水源地保护条例,根据110日印发的《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做好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和3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区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蛟河市辖区内水源地不存在污染问题。由于团山子水库属于新建供水工程,20158月刚刚下闸蓄水,随着气温、水量的变化,库区水质监测数值不稳定,存在个别时段超标现象。针对此问题,自来水公司依据国家标准,采取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措施后,经自行监测,水质浊度、色度、耗氧量、亚硝酸盐氮等12项指标,全分析检测29项,新区净水厂进水水质符合国家Ⅱ级以上水质标准。同时,经蛟河市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新区净水厂的出厂水、末梢水和随机样水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

    蛟河市政府已责成环保、卫计等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实地检测,待数据出来后,针对问题我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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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北山骆马湖有污水管线排污水到湖里,湖水有臭味。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跃马湖是船营区城区内一处人工内湖,水域面积约2万平方米,平时是供居民休息游玩的公园。2016年以前,由于湖底淤泥堆积,到了夏季湖水便散发臭味,2016年跃马湖被列入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2016年末开始动工,20185月工程全部结束,经过湖底全面清淤,湖四周雨水管线新安装了截污处理装置,湖中央新安装了太阳能水生态净化系统等多项措施后,湖水散发臭味的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201885日,船营区住建局、北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到跃马湖调查,确认湖四周只接有上游雨水排放管线,没有污水排放管线,且湖水没有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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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桦甸市八道河子:1、八道河子小学附近有一塑料厂,空气污染特别严重,并且晚上机器噪音非常扰民;2、八道河子的居民所饮用的自来水,都来源于附近的大河,存在水质问题。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大气、噪声、水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塑料厂车间未生产,现场在装车外运产品,厂区内有橡胶粉尘遗撒和扬尘现象。该公司车间无吊棚,临居民一侧窗户用砖砌闭。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由于该镇自来水水源为深井水,并且饮用水并非取自群众所反映的地表水,自来水水源地基础设施齐全,河水不能进入自来水水源地造成污染。该自来水站出厂水水质情况由桦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定期检验。水质全部符合标准。

    第一个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将排气筒向下设置于室内(前段为布袋除尘),并对厂区内遗撒的粉尘进行了清理。调查组已现场要求该企业将生产车间墙壁及顶棚进行降噪处理,把生产噪声降至最低。截止上报材料时,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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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永吉县口前镇杨木沟村,吴家、宫家等三家养猪场造成空气和地下水污染。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经济开发区政府、永吉县畜牧局、永吉县环保局、永吉县卫计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宫某某养殖户现建有1栋猪舍,总面积约500平方米,建有1座储粪池约10立方米,1个防渗污水井12立方米,与养殖规模配套。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经现场勘查,储粪池未建防雨设施,粪便随雨水略有外渗。张某养殖户现建有2栋猪舍,总面积约140平方米,场内建有1座储粪池约5立方米,与养殖规模配套。未采取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经现场勘查院内环境较乱,部分粪便随雨水外渗。高某某养殖户现建有1栋猪舍,总面积约500平方米,场内建有1座化粪池约75立方米,与养殖规模配套。未采取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场内所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还田和自家4亩农田施肥。经现场勘查,院内发现一处粪堆,粪便随雨水略有外渗。
    8
6日,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在高某某、张某、杨某某家中共采集分散式供水水样3件(自家水井)。水井井深分别约为40米、30米、7米。高某某、张某为养殖户,杨某某为附近住户。水样正在检测中,预计于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要求宫某某立即整改,将溢出的粪便清理干净,并要求其立即加盖防雨设施,并且定期到永吉经济开发区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每日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要求张某某立即整改,将溢出的粪便清理干净,并改用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修建防水防渗污水储存处理设施, 并且定期到永吉经济开发区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每日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要求高某某立即整改,将溢出的粪便清理干净,并将院内粪堆立即清除,并改用干湿分离技术处理粪污,修建防水防渗污水储存处理设施。并且定期到所在永吉经济开发区畜牧站领取消毒药,每日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目前正在按要求整改。
  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如水质合格,将尽快向群众通报。如水质不合格,永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咨询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情况向群众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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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黄旗街与长春路交汇,23中学附近,下午4点多,卖菜车和小摊贩声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位于船营区黄旗街和长春路交汇处23中附近,存在流动商贩声音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201885日,已将此处的卖菜车和小摊贩全部清理,现场已无声音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现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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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来信:反映蛟河市恒瑞大酒店每逢周末鸣放鞭炮等,造成噪声污染。

蛟河市

蛟河市公安局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蛟河市恒瑞大酒店每逢周末鸣放鞭炮等,造成噪声污染。

    已对恒瑞酒店经营人进行规劝,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经营人表示同意。目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尚无限制施放烟火类观赏品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支撑。下步,我市将组织公安、环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在公众休息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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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来信:反映1. 松花江九站江段江堤内空地上小荒连片,每年大量粪便、农药化肥污染水质。
2.
农校对面小区蒿草丛生,开荒种菜。
3.
火车夜间通过小区用高音鸣笛,往来十几次影响居民休息。

经开区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办结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段江堤内有部门地段存在开小片荒情况,种植人为附近社区居民,农作物多为蔬菜,自家食用。2018726日,九站街道发布公告,要求20188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小片荒。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87日,九站街道物业办及物业公司共同组织人员对三合馨苑小区3号楼、9号楼前杂草及4号楼前居民自种的玉米、大葱清除完毕。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九站-江密峰铁路线、长春-图们铁路线途经经开区区域。火车运行隶属沈阳铁路局正常调度管理,夜间鸣笛乃按铁路相关管理规定而为。

    第一个问题:201886日,九站街道开始组织对尚未清理的小片荒进行集中清理,定于201889日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区河长办责令全区各级河长、巡河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侵占河道行为立即上报并组织查处。
   
第二个问题:九站街道物业办约谈了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严肃要求其切实担负起物业管理责任,着力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迅速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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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反映土北小区内有多家食杂店、便利店占道经营,私自扩建,砍伐小区内原有树木;吉化住宅168栋门前便利小超市私自扩建面积,砍伐门前树木;江机住宅内有一个旺兴小杂店扩建几十平米;大华市场靠道边烤苞米,污染空气。

龙潭区

龙潭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土北小区”不存在群众反映的“有多家食杂店、便利店占道经营,私自扩建”现象。向前便利店确实存在私搭雨棚和占道经营行为。通过走访调查了解,2008年,该业户在门前铺设方砖,此前未种植过任何树木,不存在“砍伐门前树木”现象。兴旺日杂百货商店建有2处约30平方米违章建筑,。龙潭区大华市场(福州街与遵义路交汇处)有“烤苞米”摊位1户,未经审批、未使用环保炉具。

    执法人员当即对向前便利店进行劝拆工作,并清理占道堆放物品。8515时,该业户已自拆整改完毕。下步,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对业户的管理、排查工作,发现违规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已于85日进行拆除兴旺日杂百货商店2处违章建筑。“烤苞米”户已由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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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反映白桦林家温泉项目将温泉水及生活用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农田和沟渠内,造成粮食减产、鱼虾蛤蟆等动物死亡,污水含有害元素,最终流入松花江。

昌邑区

昌邑区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白桦林家温泉项目是由吉林白桦林家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昌邑区桦皮厂镇永胜村二社,长吉北线公路南侧。该项目体验中心产生的污水包括温泉泡浴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和污水井沉淀后由设置在吉长北线道边的排水口排入道边明渠。沟渠内水体流入奉士河(土城子河)后最终汇入松花江,沟渠两侧和河道两侧庄稼目测没有发现粮食减产现象,蛤蟆正常存活,污水总排口井内有鲫鱼。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水总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出具的监测数据为符合标准。85日经桦皮厂镇政府现场实地踏查,该区域项目排水管线周围未种植农作物。经与相关村民了解,今年春耕期间白桦林家温泉项目所排污水曾流入附近农田,造成永胜村村民所承包耕地的一部分约1亩地错过节气不能及时耕种。经桦皮厂镇政府协调,村民与白桦林家温泉项目开发企业协商后,企业已对受损百姓进行了补偿。

    已要求企业立即密封道边污水排口,将污水全部引至在建污水处理站防渗储存池内,并与正规污水处理企业签订协议,委托其运走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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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74

来信:反映桦甸市桦郊乡刘某于2016年秋在前进西山国有林地毁林开荒8亩种人参;刘某20175月在头道岔口子西山砍伐国有林松木杆子42棵;201610月刘某在曹崇勤蛤蟆沟砍伐一车楸子和柞木;20178月田某用钩机为刘某勾出5亩地;刘某在前进沟老薛呛子苗志新地边放到100多颗松木杆子。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201885日,桦甸市林业局、桦郊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实地进行调查。经调查桦郊乡前进村刘某明在前进屯西山利用多年蚕食的林地于2017年秋未经批准将该地块转租他人种人参,20171227日刘某明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桦甸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明在西山另一块利用多年蚕食的林地种植人参,于2017515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已申请桦甸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82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林业局法制科、大勃吉林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吉林市江城监狱,向刘某明送达传票,在签收过程中,当事人对送达的处罚决定书提出异议,桦甸市人民法院要求大勃吉林场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刘某霞利用多年耕种农作物的无立木林地种植人参,由大勃吉林场于201794日对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桦甸市林业局已申请桦甸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74日在庭审过程中,因当事人提出该地有二轮土地经营权证书面积0.13公顷,法官要求确认土地权属后,进行裁定。目前桦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对二轮土地经营权证书中的该地块进行土地权属确认过程中。大勃吉林场将依据政府法制办地类权属确认结果和法院裁定书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后期处理。刘某峰利用多年耕种农作物的无立木地种植人参。大勃吉林场于201794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4日经桦甸市人民法院裁定,撤回执行申请,大勃吉林场于2018713日重新立案调查,因当事人提出该地有土地经营权证书,目前正在申请桦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地类确认过程中。大勃吉林场将依据政府法制办地类权属确认结果和法院裁定书结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后期处理。经苏密沟林场调查,刘某峰在桦郊乡前进村二社矬子岗(前进村西山)非法占有林地种植人参,2017915日对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未按时间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没有申请复议和向上级部门提起诉讼,2018711日桦甸市林业局已向桦甸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调查,201757日前进村村民刘某峰、牛某某、刘某杰3人为给刘某明做参杆子,在前进村通往头道岔口西山盗伐国有落叶松33株,合立木蓄积8.3467立方米。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已对此案件进行立案查处。2018713日刘某锋、牛某某因盗伐林木罪均被桦甸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杰因未成年被免予起诉;刘某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桦甸市公安局起诉至桦甸市检察院。
   
经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调查,原前进村村民曹某某与于松某某共同经营蛤蟆沟,2015年曹某某搬家至外地,现经营人于某某称,其经营的蛤蟆沟内未发现盗伐林木行为,经调阅林蛙沟系承包合同,该蛤蟆沟面积87公顷,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与大勃吉林场执法人员共同对蛤蟆沟进行了现场勘查,也未发现伐根和剩余物。
   
苏密沟林场调查,刘某文在前进村二社矬子岗上未经批准利用林地违规种植人参5800平方米,林场已于20171113日向当事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调查,在前进村苗志新地边发现有落叶松被伐倒,经查,林地面积1402平方米,伐根87个,合立木材积24.2328立方米,该地块林权所有者是前进村曹某某,2015年曹其搬家至外地,这些林木采伐未经批准,目前未找到嫌疑人。

    第一个问题:201881日由桦甸市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现等待法院裁定。
   
第四个问题:当事人未按时间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8731日,桦甸市林业局送达了《履行法定义务催告书》,待达到法定催告时间后,桦甸市林业局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个问题:此案已于2018420日立案,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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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来信:反映丰满区前二道乡二道村距离二道乡政府100米公路左侧,有一块74平方米的荒地无人打理,里面荒草丛生,垃圾遍地。

丰满区

二道乡政府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此地上原有四间泥草房为两户人所有,分别为王某艳和其前夫各一间,王某春父子各一间。四间房屋在2010年和2017年发生的两次洪水灾害中受损严重,无法修复。经市区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前二道乡政府对这两户村民进行了安置。20186月,前二道村拟用该地做为村文化广场,对倒塌房屋进行拆除,将一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但由于该处地势低洼,文化广场建设需要大量回填,就没有把建筑废料彻底清除。

    201885日,前二道乡人民政府派出清理人员16人、钩机一台、金刚车4台,对该场地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全部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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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来信:反映位于舒兰市白旗镇东联村小孤屯三社的舒兰市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质疑其在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扩建鸡舍,制造假环评手续,尤其鸡舍距离举报人住宅过近,更是严重污染村里的环境卫生。

舒兰市

舒兰市 人民政府

白旗镇政府、舒兰市环保局、舒兰市牧业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位于白旗镇东联村小孤屯西北角,南侧70米左右有两户人家,北面是农田,东西两侧约50米有零星散户居住,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一栋面积为1500平方米,属老鸡舍改造;一栋面积为1600平方米,属2016年扩建。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使用1500平方米得老鸡舍进行养殖,扩建鸡舍鸡舍内设施没有建成,也没有投入使用,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粪便随意堆放和污水直排问题。20164月,舒兰市白旗镇东联村立红养殖合作社扩建项目,鉴于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居民同意实施搬迁的实施情况,通过了环评审批,2016年企业进行了项目建设,企业申报的环评材料中包含有土地和建设部门的证明材料。在立红养殖合作社扩建期间,舒兰市环保局发现该养殖合作社未按照环评批复中须将200米范围内的居民搬迁,扩建项目方可建设的审批意见实施,舒兰市环保局要求对立红养殖合作社停止扩建项目建设。
   
现场检查时还发现,为了避免储粪池储存鸡粪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目前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将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不存放在鸡场内,全部还田至自己承包的农田中,在立红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周边也未发现随意倾倒和堆存畜禽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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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来信:反映丰满区天润城一街小区三号楼二单元负一层(地下室)由于供热泵在供期内产生的噪音24小时持续发声,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

丰满区

丰满区
环保局

红旗街道办事处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案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受理转办清单第33批第7232号重复。201885日,丰满区环保局联合属地红旗街道共同到苏宁天润城一街区供热泵房进行实地踏查。因目前不在供热期内,无法对供热泵房噪音是否干扰居民正常生活问题进行现场监测核实,但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丰满区就该举报内容已有结论性意见。经以往调查可知:群众反映的供热泵站存在噪声干扰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是水泵机组所有托架与地面和墙体硬连接震动而产生的共振问题。2011422日,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与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供热站移交协议,但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不在协议范畴内。反映供热泵站在供热期内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居民大多是在2012年以后购房入住的,入住后才发现噪声影响正常生活,特别是六层以下住户。
   
此类投诉案件在全国其他省市均大量出现,由于对地下泵房没有明确的噪声标准检测数据供参考,环保部曾对这类问题作了明确答复:“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均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
    2017
11月,丰满区环保局召集产权单位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和使用方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及部分居民代表进行协商,并提出了处理方案:1、吉林市吉热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对目前水泵机组所有托架进行减震处理,在托架与管道接触部位加装减震胶皮,尽量避免由于水泵震动而产生的共振现象;2、若经以上处理不能取得明显效果时,将对水泵轴承进行更换以降低水泵运行时产生的震动。2017年底,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在供热泵站棚顶、墙壁加装了吸音板,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对水泵加装了减震胶垫,以减少震动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目前,地下泵房噪声是否超标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界定。近几年,类似投诉时有发生。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丰满区环境保护局做好了调解工作,已明确业主委员会应通过诉讼渠道进行解决。

    吉林市苏宁环球有限公司在供热泵站棚顶、墙壁加装了吸音板,国电吉林江南热力有限公司对水泵加装了减震胶垫,以减少震动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54

478

来信:举报磐石市红旗岭三号街坊的吉林卓创信材料有限公司为了少花燃气费用将有害气体直排大气层,且将生产废水导入离厂区三里地外的尾矿坝附近。

磐石市

磐石市环保局

磐石市工信局、红旗岭镇政府

已办结

大气、水

    经查,举报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公司于20183月初开始生产,726日全线停产检修至今,预计87日恢复生产。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三个环节产生废气,一是在通过焦炭纯氧法制取一氧化碳过程中产生的解析气二氧化碳、氢气、氮气和微量一氧化碳;二是在密封的生产系统中一氧化碳与主要生产原料海绵铁反应产生杂质气体二氧化碳、氢气、氮气和微量一氧化碳;三是为保证系统安全,系统开车时,需要对系统进行氮气置换空气,一氧化碳置换氮气的操作,系统停车时,需要对系统进行氮气置换一氧化碳操作,置换过程中产生部分一氧化碳和氮气的混合气体。上述一、二环节产生的工艺废气因可燃气体含量极低,无法燃烧排放只能通过火炬直接排放,只有第三个环节产生的废气需要通过火炬燃烧高空排放。火炬处理废气的过程主要是火炬燃烧前需进行点火,点火系统装置用液化石油气引燃火炬,火炬配备一个15公斤左右的液化石油气罐用于点火,每罐燃气能点火运行约20次,每次需要0.8公斤燃气,火炬燃烧口有火焰监测探头,如发生火炬熄灭,点火装置自动进行二次点火,保证火炬正常燃烧。每次使用火炬处理设施均有记录,每个生产周期均能正常使用火炬处理废气设施。正常生产时每年液化石油气的使用量为810公斤,因此,无需节省燃气费用。通过环评、验收及安评报告结论,该公司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每天产生废水约20立方米,采取槽车运送至吉林吉恩镍业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何家尾矿库后由选矿厂回用,无废水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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