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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日期:2018-08-18    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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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 第16   2018818日 )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办结时限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971

来信:举报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王相村书记黄某:1、垄断农村资源,滥采矿产资源(王相村北一公里处的山坡,被他私挖矿产后造成几米宽的大坑)。2、同时还举报黄某组织黑恶势力,欺压残害百姓、非法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的材料。

丰满区

丰满区林业局
吉林市国土局丰满分局

已办结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丰满区前二道乡王相村四社,性质为集体林地,该位置确有一沙坑。该沙坑已存在40多年,系王相村历年来维护农村公路的取砂点。20177月期间,前二道乡遭受特大洪水袭击,王相村及附近村屯多处道路、桥梁被毁,交通瘫痪。为尽快修复被毁路桥,救灾指挥部在前二道乡境内选取了八个临时取料点,挖取砂石,用于抢修建设,该处沙坑系当时取料点之一。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规定,鉴于该采砂行为系紧急抢险所需,属公益性建设,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个问题:该问题不在生态环保受理范围内,已转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

2

972

来信:反映船营区致和街新友小区9号楼5单元附近的饭店排风机影响其居民的空气质量,而且有噪音;同时饭店外墙下边有垃圾及污秽物。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2018831

噪声、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龙兴餐馆” 饭店正在装修未营业。“北庄伙食点”饭店现场发现地面有油污,经船营区环境监测站噪声监测,监测点位为吉林市船营区北庄伙食点东侧厂界外一米,监测结果昼间噪声超标。

    要求吉林市船营区北庄伙食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致和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饭店马上清理地面油污,设置油污收集桶。816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饭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船营区“北庄伙食点”立即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设备,并于15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船营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现吉林市船营区北庄伙食点风机已经停止使用。

 

3

973

来信:举报永吉县五里河林场场长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于2008年将一万多立方米的国有落叶松据为己有,几年来找人批指标全部砍伐,五里河林场超采严重。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林业局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张某某在20034月至20094月任五里河林场副场长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某有将国有林木办理到个人名下采伐行为。经县林业局林权中心进一步查阅档案,林权档案中没有国有落叶松转为个人的情况。永吉县林业局五里河林场2013-2017年,共计采伐面积434.173公顷,采伐蓄积31588立方米,出材21733立方米,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林地采伐12.303公顷,采伐蓄积1333立方米,出材882立方米。2013-2016年,吉林市林业局和吉林省林业厅驻吉林市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联合对我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伐区作业质量进行检查,未发现五里河林场有超采现象。2018815日,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五里河林场2017年伐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现地核查2017年县林业局审批五里河林场林木采伐的9个作业小班,并不存在超采现象。



 

*

4

974

来信:反映蛟河市:1、河南街新立村党支部书记何某,养了300多头猪,臭水及臭味影响邻居;2、何某让村民裴某、王某的马在林场禁牧区偷放牧。

蛟河市

蛟河市河南街道办事处

蛟河市环保局蛟河市畜牧局
蛟河市林业局

已办结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新立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某养猪场内尿液池口因无遮盖雨水灌入导致污水溢出,气味非常大。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经询问河南街新立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某,何某某没有让裴某、王某在刘家店林场禁牧区内放牧,且举报中禁牧区内没有放牧行为。

    第一个问题:要求何乃军立即着手清理尿液池并加护盖,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消除臭水臭味影响。815日,蛟河市河南街道办事处环保所、畜牧站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何某某已按照要求对溢出的污水进行了清理,对尿液池加盖了护盖,本人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相关部门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5

975

来信:举报桦甸市的罗兰圣菲小区从2014年至今因开发商无证开发,造成上百公顷国有土地上生态环境破坏,建筑垃圾堆积成山。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0120日,桦甸市龙兴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吉林省住建厅批准,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并颁发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二级,所以并不存在开发商无证开发问题。该地块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20121月确定为城市棚改项目,项目位于金桦路与清水大街交汇处以西,总占地面积11.1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6.34万平方米,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不存在举报所反映,造成上百公顷国有土地上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地块有28户未征收户,而且场地只存在两处少量垃圾,均是百姓日常私自倾倒、堆积产生的垃圾,但并不是举报人所反映的建筑垃圾堆积成山。

    执法局本着改善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的宗旨,于当日对全部堆积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住建局将联合执法局,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派专人进行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6

976

来信:举报吉林一中大兴土木,大修魁星楼,魁星楼建设在校园北坡绿化带上,侵占破坏校园生态环境。同时举报吉林一中校长张某滥用公权,违规办事。

船营区

吉林市教育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吉林市第一中学综合馆(综合馆1#、综合馆2#、魁星楼)项目建设地点在吉林市第一中学校园东北角,此处是新建学校时堆放废土形成的土坡,学校进行了绿化。根据学校整体规划,经市发改委立项、市规划局审批后,在此处建设学校综合馆(综合馆1#、综合馆2#、魁星楼)项目。施工前办理了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发改委立项、环评、人防、土地规划、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所有手续齐全,项目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占破坏校园生态环境的行为。

 

7

977

来信:反映1.永吉县西阳镇副镇长任秀媛自作主张将西阳镇西阳村集体林地占用,建成露天垃圾场,没有任何环评手续。2.西阳吉祥卫生服务处法人孙继祥将大岗子社区的生活垃圾场设在大岗子河道之中,汛期河道涨水就把垃圾冲走了。3.西阳镇团山子村水库上流距离水源200米处有一大型养猪场,猪的粪便全部排入水库。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西阳镇人民政府、永吉县环境保护局、永吉县畜牧局、永吉县水利局、永吉县林业局、永吉县住建局、永吉县黄榆乡人民政府

2020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西阳镇党委、政府为开展“六清”环境整治工作统一要求,改善镇内环境面貌,全面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经集体研究决定新建一处垃圾填埋场,存放街里生活垃圾。该垃圾填埋场位于西阳村3社,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所占林地为西阳镇社区所租赁的西阳村3社集体林地。该项目总投资15000元,由吉林市隆祥市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未办理林业、环保手续,20155月建成,20166月停止使用。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西阳吉祥卫生服务处因2017年特大洪水影响,无法及时将大岗子社区生活垃圾运走,存放在大岗子村5社村民马某某地中,垃圾存放面积50平方米。该垃圾场于20176-20178月间暂存大岗子社区生活垃圾,已停止使用,现场内无垃圾堆放。目前,大岗子社区生活垃圾运至西阳街内垃圾桶,由县里统一转运清理。西阳镇人民政府和永吉县水利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大岗子附近河道内存有垃圾。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事涉养猪场为“华山牧业”,养殖场位于黄榆乡乱木桥村。华山牧业有猪舍4栋,圈舍面积为3600平方米,院内建有一座储粪池约280立方米,有一储尿池450立方米。所产粪污经发酵后用于自家10公顷土地及周边农户家还田,现场未发现排污行为。该养殖场符合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污染治理设施齐全,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

    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针对林业占地问题永吉县林业局对西阳镇政府进行立案查处。永吉县环保局对西阳镇人民政府未批先建垃圾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815日对西阳镇人民政府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此垃圾填埋场属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范畴,按照《永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我县将按照上级要求,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此垃圾填埋场的整治。
   
第三个问题:1.县环保局、县畜牧局负责,要求养殖户新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存放到指定地点,定期清理。2.县畜牧局负责,指导养殖户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3.县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杜绝出现跑、冒、漏情况,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

*

8

978

来信:反映蛟河市红星一号楼附近总有老牛叫声,无法入眠。

蛟河市

蛟河市环保局

蛟河市公安局、民主街道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走访,周边居民反映,红星一号楼附近偶有贩牛的商贩运牛车停靠,早晨四五点钟左右能听到楼下有牛叫。经进一步了解,每月的初二、初五、初八是蛟河市牛集,一些外地牛贩偶尔在牛集前一晚,也就是每月的初一、初四、初七晚在红星一号楼下的康平旅店住宿,牛车停放在楼下,牛叫会影响居民休息。

    责成城管、交警部门在每月的初一、初四、初七对牛贩的运载牲畜车进行严查,要求牛贩将贩运的牛送到牛集统一管理,不准其在市区内停靠,同时对建成区其他区域运载牲畜车辆进行经常性巡查,防止牲畜叫声扰民现象发生。

 

9

979

来信:反映经开区工农路2号,水利四处小区2号楼南侧有一砖厂煤灰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小区北走200米部队附近有一防腐材料厂每天早晚排放浓烟污染环境;北沙药业将污水就地排放到土地里,污染土壤。

经开区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已办结

扬尘、大气、土壤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吉林市九松预制构件厂处于停产状态,煤灰堆放点大部分已苫盖,但传送带附近没有封闭措施,生产时会产生扬尘。现场检查防腐材料厂处于停产状态,经与企业负责人核实,企业生产期间早晚启炉压炉时会出现冒黑烟现象。北沙药业厂区内有雨污分流管线,各车间排水口连接厂区污排管线;调取企业20181月至今的上水发票和排水量的统计表,符合生产工艺水平衡标准;现场多次检查未发现将污水就地排放到土地里,污染土壤的问题。   

    要求吉林市九松预制构件厂煤灰堆必须全部苫盖到位,并落实必要的封闭措施及喷洒装置,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815日再次现场检查,企业已完成整改。要求防腐材料厂立即整改,企业考虑投资过大决定整体拆除,815日再次现场检查,窑炉已经拆除,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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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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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 第16   2018818日 )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办结时限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971

来信:举报吉林市丰满区二道乡王相村书记黄某:1、垄断农村资源,滥采矿产资源(王相村北一公里处的山坡,被他私挖矿产后造成几米宽的大坑)。2、同时还举报黄某组织黑恶势力,欺压残害百姓、非法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的材料。

丰满区

丰满区林业局
吉林市国土局丰满分局

已办结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丰满区前二道乡王相村四社,性质为集体林地,该位置确有一沙坑。该沙坑已存在40多年,系王相村历年来维护农村公路的取砂点。20177月期间,前二道乡遭受特大洪水袭击,王相村及附近村屯多处道路、桥梁被毁,交通瘫痪。为尽快修复被毁路桥,救灾指挥部在前二道乡境内选取了八个临时取料点,挖取砂石,用于抢修建设,该处沙坑系当时取料点之一。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规定,鉴于该采砂行为系紧急抢险所需,属公益性建设,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丰满分局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个问题:该问题不在生态环保受理范围内,已转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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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72

来信:反映船营区致和街新友小区9号楼5单元附近的饭店排风机影响其居民的空气质量,而且有噪音;同时饭店外墙下边有垃圾及污秽物。

船营区

船营区 人民政府

2018831

噪声、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龙兴餐馆” 饭店正在装修未营业。“北庄伙食点”饭店现场发现地面有油污,经船营区环境监测站噪声监测,监测点位为吉林市船营区北庄伙食点东侧厂界外一米,监测结果昼间噪声超标。

    要求吉林市船营区北庄伙食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致和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饭店马上清理地面油污,设置油污收集桶。816日船营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饭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船营区“北庄伙食点”立即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设备,并于15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船营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现吉林市船营区北庄伙食点风机已经停止使用。

 

3

973

来信:举报永吉县五里河林场场长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于2008年将一万多立方米的国有落叶松据为己有,几年来找人批指标全部砍伐,五里河林场超采严重。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林业局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张某某在20034月至20094月任五里河林场副场长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某有将国有林木办理到个人名下采伐行为。经县林业局林权中心进一步查阅档案,林权档案中没有国有落叶松转为个人的情况。永吉县林业局五里河林场2013-2017年,共计采伐面积434.173公顷,采伐蓄积31588立方米,出材21733立方米,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林地采伐12.303公顷,采伐蓄积1333立方米,出材882立方米。2013-2016年,吉林市林业局和吉林省林业厅驻吉林市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联合对我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伐区作业质量进行检查,未发现五里河林场有超采现象。2018815日,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五里河林场2017年伐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现地核查2017年县林业局审批五里河林场林木采伐的9个作业小班,并不存在超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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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74

来信:反映蛟河市:1、河南街新立村党支部书记何某,养了300多头猪,臭水及臭味影响邻居;2、何某让村民裴某、王某的马在林场禁牧区偷放牧。

蛟河市

蛟河市河南街道办事处

蛟河市环保局蛟河市畜牧局
蛟河市林业局

已办结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新立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某养猪场内尿液池口因无遮盖雨水灌入导致污水溢出,气味非常大。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经询问河南街新立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某,何某某没有让裴某、王某在刘家店林场禁牧区内放牧,且举报中禁牧区内没有放牧行为。

    第一个问题:要求何乃军立即着手清理尿液池并加护盖,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消除臭水臭味影响。815日,蛟河市河南街道办事处环保所、畜牧站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何某某已按照要求对溢出的污水进行了清理,对尿液池加盖了护盖,本人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相关部门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5

975

来信:举报桦甸市的罗兰圣菲小区从2014年至今因开发商无证开发,造成上百公顷国有土地上生态环境破坏,建筑垃圾堆积成山。

桦甸市

桦甸市 人民政府

已办结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0120日,桦甸市龙兴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吉林省住建厅批准,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并颁发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二级,所以并不存在开发商无证开发问题。该地块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20121月确定为城市棚改项目,项目位于金桦路与清水大街交汇处以西,总占地面积11.1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6.34万平方米,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不存在举报所反映,造成上百公顷国有土地上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地块有28户未征收户,而且场地只存在两处少量垃圾,均是百姓日常私自倾倒、堆积产生的垃圾,但并不是举报人所反映的建筑垃圾堆积成山。

    执法局本着改善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的宗旨,于当日对全部堆积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住建局将联合执法局,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派专人进行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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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976

来信:举报吉林一中大兴土木,大修魁星楼,魁星楼建设在校园北坡绿化带上,侵占破坏校园生态环境。同时举报吉林一中校长张某滥用公权,违规办事。

船营区

吉林市教育局

已办结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吉林市第一中学综合馆(综合馆1#、综合馆2#、魁星楼)项目建设地点在吉林市第一中学校园东北角,此处是新建学校时堆放废土形成的土坡,学校进行了绿化。根据学校整体规划,经市发改委立项、市规划局审批后,在此处建设学校综合馆(综合馆1#、综合馆2#、魁星楼)项目。施工前办理了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发改委立项、环评、人防、土地规划、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所有手续齐全,项目合法有效。不存在侵占破坏校园生态环境的行为。

 

7

977

来信:反映1.永吉县西阳镇副镇长任秀媛自作主张将西阳镇西阳村集体林地占用,建成露天垃圾场,没有任何环评手续。2.西阳吉祥卫生服务处法人孙继祥将大岗子社区的生活垃圾场设在大岗子河道之中,汛期河道涨水就把垃圾冲走了。3.西阳镇团山子村水库上流距离水源200米处有一大型养猪场,猪的粪便全部排入水库。

永吉县

永吉县 人民政府

永吉县西阳镇人民政府、永吉县环境保护局、永吉县畜牧局、永吉县水利局、永吉县林业局、永吉县住建局、永吉县黄榆乡人民政府

2020

生态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西阳镇党委、政府为开展“六清”环境整治工作统一要求,改善镇内环境面貌,全面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经集体研究决定新建一处垃圾填埋场,存放街里生活垃圾。该垃圾填埋场位于西阳村3社,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所占林地为西阳镇社区所租赁的西阳村3社集体林地。该项目总投资15000元,由吉林市隆祥市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未办理林业、环保手续,20155月建成,20166月停止使用。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西阳吉祥卫生服务处因2017年特大洪水影响,无法及时将大岗子社区生活垃圾运走,存放在大岗子村5社村民马某某地中,垃圾存放面积50平方米。该垃圾场于20176-20178月间暂存大岗子社区生活垃圾,已停止使用,现场内无垃圾堆放。目前,大岗子社区生活垃圾运至西阳街内垃圾桶,由县里统一转运清理。西阳镇人民政府和永吉县水利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大岗子附近河道内存有垃圾。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事涉养猪场为“华山牧业”,养殖场位于黄榆乡乱木桥村。华山牧业有猪舍4栋,圈舍面积为3600平方米,院内建有一座储粪池约280立方米,有一储尿池450立方米。所产粪污经发酵后用于自家10公顷土地及周边农户家还田,现场未发现排污行为。该养殖场符合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污染治理设施齐全,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

    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针对林业占地问题永吉县林业局对西阳镇政府进行立案查处。永吉县环保局对西阳镇人民政府未批先建垃圾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815日对西阳镇人民政府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此垃圾填埋场属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范畴,按照《永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我县将按照上级要求,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此垃圾填埋场的整治。
   
第三个问题:1.县环保局、县畜牧局负责,要求养殖户新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存放到指定地点,定期清理。2.县畜牧局负责,指导养殖户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减少异味。3.县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杜绝出现跑、冒、漏情况,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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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78

来信:反映蛟河市红星一号楼附近总有老牛叫声,无法入眠。

蛟河市

蛟河市环保局

蛟河市公安局、民主街道

已办结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走访,周边居民反映,红星一号楼附近偶有贩牛的商贩运牛车停靠,早晨四五点钟左右能听到楼下有牛叫。经进一步了解,每月的初二、初五、初八是蛟河市牛集,一些外地牛贩偶尔在牛集前一晚,也就是每月的初一、初四、初七晚在红星一号楼下的康平旅店住宿,牛车停放在楼下,牛叫会影响居民休息。

    责成城管、交警部门在每月的初一、初四、初七对牛贩的运载牲畜车进行严查,要求牛贩将贩运的牛送到牛集统一管理,不准其在市区内停靠,同时对建成区其他区域运载牲畜车辆进行经常性巡查,防止牲畜叫声扰民现象发生。

 

9

979

来信:反映经开区工农路2号,水利四处小区2号楼南侧有一砖厂煤灰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小区北走200米部队附近有一防腐材料厂每天早晚排放浓烟污染环境;北沙药业将污水就地排放到土地里,污染土壤。

经开区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已办结

扬尘、大气、土壤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吉林市九松预制构件厂处于停产状态,煤灰堆放点大部分已苫盖,但传送带附近没有封闭措施,生产时会产生扬尘。现场检查防腐材料厂处于停产状态,经与企业负责人核实,企业生产期间早晚启炉压炉时会出现冒黑烟现象。北沙药业厂区内有雨污分流管线,各车间排水口连接厂区污排管线;调取企业20181月至今的上水发票和排水量的统计表,符合生产工艺水平衡标准;现场多次检查未发现将污水就地排放到土地里,污染土壤的问题。   

    要求吉林市九松预制构件厂煤灰堆必须全部苫盖到位,并落实必要的封闭措施及喷洒装置,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815日再次现场检查,企业已完成整改。要求防腐材料厂立即整改,企业考虑投资过大决定整体拆除,815日再次现场检查,窑炉已经拆除,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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